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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葬礼中的某些礼仪?
经文:罗12:18,林前10:31葬礼中的礼仪没有统一说法,但总受地方风俗影响。所谓地方风俗?即是强调地方性的风俗习惯。因此,同在一个县市中也不一样,甚至在同一个乡镇也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带有迷信色彩的礼仪。二是有些不成规的传统惯用风俗。前者与我们的信仰矛盾较多,例:葬礼中的磕头、烧纸、扔钱币等。后者与我们的信仰矛盾则较少,例:葬礼中的放炮竹、点蜡烛等。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信徒家办丧事经常会询问这些问题,但因着教牧人员的观念不同,就造成了信徒思想的混乱,这个问题亟需得到解决。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引导信徒正确看待葬礼中的某些地方风俗或礼仪呢?我们列举以下几个问题:一、 是否可以放炮竹?放炮竹是中国的“特产”。源于《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其方法是:以火烧竹,爆裂发声,用以驱鬼,名应是“爆竹”而非炮竹。火药发明以后,从烧竹子发展为用纸筒灌装火药引爆,炸开后响声贯耳,纸屑飞扬,火药香四溢,于是爆竹又叫“爆仗”或“炮仗”。“爆竹”亦称作“炮竹、炮仗”。由此可见,炮竹与迷信是有关系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燃放炮竹从除旧迎新逐步进入到许多领域:公司商店开业、订婚结婚、甚至是祭祖及葬礼中。其含义也因着场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演变成为一种不同的“信号”。例:知道某家有人结婚,上午若听见炮竹,众人就知道新郎或新娘到了。饭后,又听见炮竹,就知道新郎或新娘要出发返回了。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习以为常的习俗礼仪。葬礼上放炮竹同样已成为一种信号。以苏南为例:某村有一老者将逝,若听见炮竹,就知他(她)已走了。出殡当日,放炮竹表示出发去殡仪馆。几个小时后若又放炮竹,就知遗体火化后回家了。等一会炮竹又响表示出发去安葬,待又听见炮竹响就知安葬完毕众人已回。当然这些并非绝对,还有一些炮竹响可能意味着某些迷信色彩,这当然是非基督徒家庭葬礼所为。在葬礼上基督徒是否可以放炮竹是有争议的。不可以放的认为:一放炮竹是迷信,圣经也未有先例,基督徒在葬礼上应该禁止。二是扰民不安全,常有人放炮竹而引发受伤事故。三是不卫生,清扫困难。可以放的认为:一是可以增加热闹气氛(只要政府不禁止)。二是认为有必要向众人发信号(并非迷信)。三是遵从传统习俗。在城市中,政府大多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但在葬礼中又显特殊。在农村,几乎无人禁止。放炮竹既然是中国“特产”,在葬礼中是很难禁止的,教会该如何引导呢?我们应该遵守当地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规定,尤其在城市信徒中解释燃放炮竹的害处,不搞特殊化,在信仰上要求信徒在办理丧事时也要做荣神益人的事,一般信徒会听从教会牧者的指导。在农村,只要政府不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范围,教会也可引导劝说,但丧家仍是坚持,也就勿需多言,理当尊重本家传统习俗,只要和信仰不悖就行。因为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 二、 是否要请“乐队”?所谓的“乐队”是那些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民间组织(有些是未经批准的)。主要功能是在葬礼中增加热闹或悲哀的气氛。有些基督徒认为不需要请的,理由是:信徒已经归天了,他(她)在上帝那里享福,我们不必如此悲哀。二是不要浪费(请乐队要出钱的),符合圣经教训。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教外人认为基督徒死后“还不如一条狗”(没有声音),不符合人之常情。二是认为基督徒小气(指经济上一般可以承受的家庭)。 基督徒在世界上也是个普通人,也经常参加亲朋好友的葬礼。反之,基督徒归天了,就不声不响,确实不在情理之中。圣经中有很多事例,如:拉撒路死后有很多人在哭泣和悲哀(约11:),睚鲁(管会堂)的女儿死了有吹手在那里(太9:23)。基督徒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风俗习惯去合理安排,尽量不要被人说闲话以至于福音受阻。请哪个乐队?本家可以随己意邀请社会上既有乐队,也可以要求教会安排(教会有的话)。若是前者,一定要求本家与乐队指挥协商好:不能弹奏与本家信仰与丧葬气氛不符的音乐,以及整个议程需要注意事项,避免出现不伦不类(基督信仰与迷信混杂)的尴尬局面。若是教会(有乐队)安排,也当按教会乐队规矩行,不可在葬礼中安排节奏很强歌曲及舞蹈之类,避免教外人的不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损教会形象。三、 是否可以鞠躬?磕头对于基督徒来说都是禁止的,这勿需多论。但是否可以鞠躬却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这样是拜死人,是圣经明令禁止的。另外,人死后的肉体是尘土,无须尊敬。所以绝对不可以向死人鞠躬。鞠躬在字典里是:弯身行礼之意。这不但有尊敬之意还有其礼仪之意。现在的日本人和韩国人见面还是行此礼。根据我国的法律,人虽然死了,但其遗体仍然有其尊严,侮辱遗体要定罪。也就是说,遗体仍然要受到尊敬。在生活中,行鞠躬礼本身是礼节而已并非有拜之意义,正如耶稣受洗并非他有罪是一样的道理(太3:15)“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或作:礼)”。在丧礼中也有此一样的意义。另外,鞠躬还有一层意思是告别,人见面和告别都要鞠躬。因此,丧礼中死者要去火化表示不再见面,活着的人以鞠躬表示告别。基督徒如果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教外人看到基督徒和他们不同的表达告别方式,也尽到了礼节。另外也安慰了死者的家属,让其家属的亲朋好友看见基督徒对死者的尊重。从鞠躬本身来说并无拜之意,从信仰上看并无矛盾。从社会上来说,能够使教外人更加了解基督信仰,并且使信与不信更加和谐,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基督徒应该可以向死者鞠躬的。既然如此,教会工作人员在主持葬礼时,可以作为程序之一,大大方方鞠躬告别,无需拘束。四、是否可以点蜡烛?这主要是指在葬礼上大白天点蜡烛。人死以后马上点蜡烛,从迷信的角度来说是因为死者的灵魂下阴间怕没有灯看不见路。但此话不通的是,要走多长即要点多少天呢?而实际上,死者去火化就吹灭了蜡烛,等回来的时候又点上了……。所以,迷信是经不起推敲的。基督徒家里有人归天了,是否可以点蜡烛就引起了争论。有的认为:不可以,因为基督徒的灵魂不需要任何的灯光指引,耶稣会亲自接他(她)到上帝那里去的。“我若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3)另外,点蜡烛既不卫生更不安全,经常发生因为蜡烛引发火灾的意外事故。有的认为:可以点,但要白色的蜡烛,因为白色表示光明圣洁。另外蜡烛的含义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舍己发光的基督教思想。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有的地方,人死后点蜡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说法,是个风俗习惯而已,就表示家里死了人。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事情应该怎么做,而是要求把握一些原则,正如保罗时代对于是否可以吃市场上买回来的肉是一样的问题。我们应该象保罗的态度一样:点也可以不点也无妨。但要看周围的人,要考虑到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影响他人,更不能使他人在信仰上跌倒。在葬礼上,若点了蜡烛真的是污染空气,尤其是主持讲道者在蜡烛旁大受影响。从文明和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不点蜡烛为好。若是为了布置灵堂衬托气氛,建议用射灯(电)比较安全。五、是否可以送花圈或花篮?从现代文明社会的角度看,给死者送花圈或花篮是出于追悼、礼节和布置的需要,并无其他含义。但曾经见到基督徒家有人归天后拒绝他人赠送也不去布置灵堂,其理由是根据(徒14:12-13)送花圈有拜偶像之嫌。是否是这样?我们必须查看经文。从这段圣经的字意上看:“拿着花圈”翻译为:“奉花”或“拿着花”。虽然花和花圈在形状不相同,但当时的内涵是一样的。据历史记载,此处圣经还真是“花圈”的来源。古希腊人对丢斯的崇拜方式是献祭,将牛献上。此被献祭的牛牵去时要戴上花圈,以视牛即将死去作为祭物而该得的尊荣。在小亚细亚至今仍然可见到牛两头牵着花的石刻。由此可见,花圈或花是搭配在将要献祭的祭物(牛)上使用的,也就是说,当时人们拿着花圈或花是献给牛的并没有拜丢斯的意思。当今社会,送花已发展至很多领域:生日、订婚、结婚、生孩子、升迁、搬房子等。送什么颜色的花、什么形状的花都有其不同含义。在葬礼上送花也被称为文明的标志,要比送其他迷信品好得多。至于在葬礼上送花圈或花篮早已成为众人的共识,基督徒也可借此来表达对死者追悼和对其家属的尊重,理当认同。六、 是否可以哭?哭是人的天性或是本能。人在极度伤心或喜乐时会情不自禁表现出来,有的人会嚎嚎大哭,有的则泪流满面,还有的表面隐忍一时装强者,背后却偷偷哭泣。葬礼上,家属见亲戚朋友来了要哭几声,以表示悲哀。葬礼上是否可以哭?基督徒也是有争议的。不可以哭的人认为:基督徒肉体去世灵魂上天堂是好得无比的,应该为其高兴才是。哭是害怕其灵魂没有得救,是没有信心的表现。其结果会让参与葬礼的亲属无法理解,觉得基督徒对待生命如此冷漠,不可理喻。可以哭的人认为:人是有感情的,亲人的离开(突然离开)会让人承受不了,哭泣是情感的发泄,和灵魂是否得救没有关系。其结果是不但自己哭还会请人哭。基督徒离世归天灵魂得救是信仰的根基之一,但和在葬礼上不能哭并不矛盾。圣经记载:雅各去世后,埃及人为他哀哭了七十天。约瑟也为父亲哀哭了七天(创50:5、9)。摩西去世后,以色列人为他哀哭了三十日(申34:8),耶稣看见拉撒路死了也哭了(约11:35)。亲人离世进天堂,我们都会唱《再相会歌》,这是主给我们的盼望和安慰,但并不能立刻解决人世间离别之痛悲,哭泣是唯一的发泄途径,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哭,一定要真哭,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假哭,谁都看得出来。痛斥那些在葬礼上无视本家伤痛而大笑者;痛斥那些生前不孝而死后大哭者;痛斥那些自己不哭而找代哭者。基督徒要“与哀哭的人同哭”(罗12:15下),才是怜恤人的人。“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5:7)七、 是否可以送钱?提钱似乎有点敏感或尴尬,但也是生活中的必须,葬礼也不例外。葬礼上送钱不外乎这几种情况:一是慰问:一般是死者单位对个人、领导对下属表示的关心慰问。二是补偿:有的是因为不能从法律层面帮补的情况下,就从道德层面用经济来补偿。三是帮补:可能因为死者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里有长辈或孩子需要生活照料,出于同情照顾性质的帮补。四是正常往来:因为每家都有长辈过世的事,互相送钱属于正常人情往来。至于送多少钱?是与当地礼仪、生活水平、习俗有关,一般视情况而定。基督徒在葬礼上是否可以送钱也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不在乎送不送、送多少的问题,而是送的方式问题。苏南地方办丧事,出殡当天会请人用本子登记亲朋好友送的礼金,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若是属于人情往来也就罢了,但若属于慰问、帮补的钱也去登记在册就有争议了。认为不要登记的理由是:慰问、帮补属于爱心款,不能在众人面前显露,因为“左手所作的不能让右手知道”,违背了耶稣的教训。认为可以登记的理由是:信徒家举行葬礼本身就是传福音的好机会,弟兄姐妹有爱心去帮助本家并让众人都知道也是荣耀神的机会,在非基督徒面前正好作见证来表达基督的爱。其实双方都有道理,不存在对错。这同样牵涉到教会做慈善是否要上报的问题。相信各教会在爱心慈善方面都有见证,正因为各牧长想法的不同,在统计上会有许多的出入。依本人观点而言,在葬礼上送钱慰问应该遵从当地的风俗习惯,既让他人看见教会对本家的尊重,也在众人面前表达基督的爱,有利于教会爱心被众人的认同。倾向于后者。葬礼中还有一些其他有争议的礼仪在此不一一赘述了。总的来说,基督徒应该不脱离社会,应该是文明的先行者。特别是在实际葬礼的过程中要引导信徒把握从简、文明、安全的原则,在礼仪上既要守住信仰底线又要尽量与地方风俗融合,要谨慎不可含糊,正确地协调好基督信仰和地方风俗的关系。“……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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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丧事
经文:约11:25-26随着时代的发展,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人们对婚丧嫁娶越来越重视,尽管国家在这方面有三令五申,一切从简,但迷信活动仍有增无减,而且越来越严重,排场越来越大,互相攀比之风日益强烈。在这样的情况下,基督徒的婚丧嫁娶也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别信徒的丧事,场面小,怕人说小气;不热闹,怕邻居笑话;场面冷清,怕人说不孝。完全不顾自身的经济条件,给儿女子孙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一对夫妻将来要给四位老人送殡,费用可想而知。一、信徒的后事谁来办? 1,儿女都不信有一位老信徒,曾多次的对牧师说:“我年纪大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儿女又都不信,所以我的后事,你来帮我办理。”牧师说:“你的儿女会同意吗?”她说:“我已经跟儿女讲好了,我的后事就按教会的仪式办理。”这位老人是位智慧的老人,提前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安排。当她去世时,她的儿女第一时间联系教会,问教会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等等。我们关怀组同工第一时间赶到她家,并给予指导。出殡那天,她儿女的顺服,超出我们的想象,一切让教会来决定,儿女没有一人要求磕头、烧香、摆供品。这样的丧事办起来,同工们觉得很开心。 2,儿女不都信有一位老人,有一儿二女,儿子、媳妇都信耶稣,一个女儿也信耶稣,老人不用为自己的后事留什么遗言或遗嘱,因为儿子、媳妇说了算,决定老人的后事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但老人不信的女儿经常会说一些与迷信有关的事情。例如,出门时要放高升;去殡仪馆时,儿女手中要拿竹子;在殡仪馆要吃、糖块、甘蔗;殡仪馆回来,人人要喝红糖水、吃糕、跨火盆等,教会关怀组的同工及时提醒他的家人,步步高升的生活、事业、甜如蜜的生活、红红火火的日子不是靠这些做法能获得的,只有得着耶稣,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 3,儿女都信有一位姊妹,她有二子一女,且都信耶稣。但在老人的丧事上,既要按教会的仪式办理,又掺杂一些谜信问题,因为七大姑八大姨太多,让他们自己游移不定。当教会的仪式举行完毕,他们马上会搞一些谜信活动,放遗像的桌子不能空,要摆蜡烛,放一些老人生前爱吃的东西(老酒、香烟、水果、雪片糕等),老人生前喜欢的手机要放到骨灰盒里。火化之后,不先去墓地,要先到每个儿子家走一趟,保佑每个儿子家子孙兴旺等,对教会的劝止无动干衷,甚至反感。作为教会的同工,我们只能为他们代求,求神怜悯他们。 4,有一位姊妹因病,医生认为没有医治的必要了,有人劝她信耶稣也许病就好了。虽然她信了,但她的家人不信。刚刚信时,确实感觉好多了,因为心情好,自己明显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但是没过几年,病情复发,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当我们去看她的时候,她告诉我们,她的家人不希望按教会的仪式办后事。她的丈夫担心按教会仪式办理,怕儿子以后找不到对象,影响以后的婚姻大事。我们充分尊重其家属的意见,没有按照教会的仪式办丧事。有的信徒问,他们的家属不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丧事,老人能得救吗?我们告诉信徒,上帝既爱人的灵魂,也拯救的灵魂,他不会因死者的儿女搞迷信,再把她的灵魂从神的国里撵出来。人离开了世界,丧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灵魂能够得救,比什么都好。教会必须纠正信徒的错误,不按教会仪式办理,就不能到天家。 5,信仰不能勉强有一位姊妹信耶稣多年,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婆婆能够信耶稣,以后的丧事可以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但她的婆婆始终不信,怕以后死了吃不到羹饭。后来婆婆实在病得不行了,她对婆婆说:“你不信耶稣,我就不给你办丧事”,婆婆没有办法,只好说我信。但她婆婆去逝后,她的几个姑娘齐来反对,家里成了战场。经过教会的劝说,终于做通了这位姊妹的思想工作。我们的希望是好的,但希望不等于现实,信仰不能勉强,更不能以不办丧事为要挟,为老人办丧事是子女的责任,不能以信仰不同来推脱责任。《圣经》告诉我们:“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林前10:31 ) 6,尊重老人信仰某弟兄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信耶稣,另外一个不信。老人希望自己的丧事能按教会的仪式,而弟兄去世时是在不信的儿子家,这时两个儿子因为按照教会仪式与按照世俗方式办丧事问题产生了分歧。在不信的人家按教会的仪式办,不信的儿子接受不了,他要请道士。后来老人的儿子请教会出面调和,我们也劝不信的儿子能尊重老人的信仰,可以在信的儿子家里办,满足老人生前遗愿,表达对老人的最后一份孝心。整个丧事还是满足了老人的心愿,但我们的劝解与调和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 7,在教会的丧事礼拜中,偶尔会遇到信徒是自杀的,但其家人对死因又避而不谈,只告诉我们死者的年龄,等我们到了死者家里,才知道真正的死因,这让我们的处境非常尴尬。这样的丧事礼拜能开吗?开礼拜能荣耀神吗?而死者的儿女虽然也信,但不经常聚会,他们非常希望教会能给予帮助。如果我们带着同工离开,死者的儿女以后还会来相信耶稣吗?会不会绊倒他们?于是我们单独和他儿女交通,告诉他们自杀是不对的,是不荣耀神的,这样的礼拜不能开,但是因为你们信,我们给你们家开个平安礼拜吧!求神赐福你们好好信耶稣,爱主更深。死者家属非但没软弱,还到教堂参与服侍了,很感恩。二、指导与安慰塘桥教堂外来务工人员约占80%,本地信徒约占20%。外来务工人员除了在塘桥买房定居的,其他基本都有流动的可能性,他们年轻的基本都在工作,老年人都是给儿女带孩子,或者是年龄太大,在老家儿女不放心,就跟在儿女身边。他们如果生病,基本都是回老家,而他们的丧事也都在老家办理。由于本地信徒较少,我们一年只有1~2家的丧事礼拜。我们经过对信徒的调查了解,基本上都希望自己的丧事能办得隆重些,他们不希望让那些不信耶稣的人说,信耶稣的人死得冷冷清清,能热闹些更好。为此教会想组建乐队,但尝试失败,因为年轻人都要工作,外来人员又常常流动,因为给信徒办丧事向单位领导请假,领导不同意的话,乐队也无法成型。因此有些信徒提议,既然教会每年只有1~2家丧事,虽然没有乐队,我们仍可以办得隆重些。于是我们根据《圣经》的教导:“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 )让信徒的丧事既文明庄重,又不显得冷清。我们建议丧家如果需要乐队,可以自己去请,让他们吹奏赞美诗中关于丧事的诗歌,让这些乐队的人也能一下了解基督教音乐。我们也建议他们在灵堂的布置上,突出基督教信仰,用教会的好帘,不摆蜡烛、供品,提醒亲友尊重已逝之人的信仰,不要磕头、跪拜。逝者儿女穿孝衣,接待亲友不行跪拜大礼等等。教会关怀部同工在丧礼前两天,每天上下午率领有时间的同工、及弟兄姊妹到丧家唱诗祷告,既安慰丧家,又不使现场冷清。当我们接到某人去世的消息时,我们关怀部同工代表教会到丧家送两个花蓝,对特别困难的家庭,教会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慰问金。出殡前两天不在丧家吃饭,信徒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自愿参加。有的人认为亲人去逝不可哭泣,我们根据《圣经》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在拉撒路墓前,耶稣哭了;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要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哭与不哭不是决定人得救的主因。信徒去世可不可以放高升(鞭炮),放鞭炮本身带着谜信色彩,但由于信仰状况的不同,只能区别而论。对于基督化的家庭,我们劝他们不要放鞭炮,大多数家庭还是很顺服的;但对于非基督化的家庭,我们只是建议,不要因放鞭炮的问题导致家庭矛盾。某人的丈夫与家庭教会的人是好友,她丈夫去世时,她把丈夫的丧事交给家庭教会的人办理,在丧事礼拜上,有乐队、演小品、传福音,还打着信耶稣,上天堂等条幅。由于来的人多,整个现场一片混乱。甚至为乐队在最前面还是棺材在最前面引发争执。家庭教会的人认为只有乐队在前面才是尊主为大,整个丧事办下来,这个姊妹好后悔,真不如请教堂的人来办理。我们传福音的热情是好的,但我们传福音的方式、场合是否在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三、关于丧事礼拜在死者出殡日,教会根据丧家的要求,叫二桌或三桌人,参加殡葬的信徒主要以诗班为主,并根据丧家的需求,整个丧事礼拜的时间控制在30~60分钟。在礼拜进行过程中,我们有众唱、祷告、读经、证道、诗班献诗、行述(家属自愿)、家属献诗(特别要求)、会众唱诗、告别仪式、主祷文。证道主要由牧师来讲,其中有安慰、鼓励、永生的盼望等。人死并非如灯灭,而是有盼望、有审判、有永福等。我们所唱诗歌均为红本400首上的诗歌,也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诗歌。有些人家对丧事礼拜没有过高要求,但有些人家自家都西装革履,我们教会的服装则主要是圣衣,参加丧事礼拜,我们就代表了一个教会的形象,我们的穿着也要荣耀神。丧事礼拜我们指定有一定乐理、声乐知识的同工来领唱,因为他们同样也代表了教会的形象,如果领唱的人都跑调,怎么能用诗歌荣耀神?在整个流程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家属的配合,我们开礼拜时,他们始终陪我们站在遗像前,当我们举行告别仪式时,他们也非常配合。这也是对教会事工的一种尊重。但死者亲属、邻居等对我们却不一定认同,有的人家极其安静,有的人家大声喧哗,有的人家玩牌、打麻将,不管怎样,同工们还是尽心尽力把死者的丧事办好。四、关于送殡在送殡方面,每个教堂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对已逝弟兄姊妹的送殡还是非常愿意的,一方面表达了我们对死者的爱,也表达了对死者家属的安慰。我们塘桥教堂对已逝信徒的送殡进行全程的参与。丧事礼拜结束,我们稍作休息,即开始吃中饭,饭后与死者家属到殡仪馆,弟兄姊妹穿着白色圣衣,排列整齐跟着送殡队伍走到丧家的包车上,有些人家的车辆不够,我们的同工直接开车到殡仪馆。同工们在车上唱着赞美诗,一直到殡仪馆。当我们到达殡仪馆时,我们随着死者家属到告别厅送别。火化其间,我们到休息大厅等候,直至拿到骨灰,再随死者家属返回家中。有的人家会要求我们开个礼拜再把骨灰送到安息堂或墓地,当他们把骨灰放好后,我们按教会的仪式,简单地唱诗、祷告,我们所举行的丧事才算结束。我们用这样的方式送殡,有的人会问?整个流程下来,你们需要收喜钱吗?我们坦诚地告诉他们,我们一分都不收,有的人家我们还要送钱?有人说:“这年代不给钱,谁帮你做事?”我们告诉他们,因为上帝的爱,我们才会这样去做,我们不求别的,只求荣耀神。每一次的丧事礼拜结束,丧家对教会一再感谢,他们对我们无条件的帮忙很受感动。他们认为基督教举办的丧事是最节约、也是最文明的,我们不像其他宗教收费,说我们的仪式是最好的。有一个不信耶稣的人说,希望自己将来的丧事也能这样做,荣耀归神。但也有人认为我们这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连续三天,你们不工作吗?其实我们的同工也要工作,而且比别人还要更努力的工作。但他们都是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大家都觉得我们一年也只有一、二家的丧事礼拜,奉献几天时间也是应该的。作为牧师,我为上帝给我预备这么多爱主的同工而感恩。关于清明节与周年日:许多信徒对已逝亲人如何表达哀思,有些不知所措,到底该怎么办?因为周围的人有请道士的,有到墓地摆供品、烧香的,也有放鞭炮的。作为基督徒,在清明节、逝者周年纪念日要不要做这些?基督徒对已逝亲人该追思记念的时候,还是要记念的。无论是摆供品、烧纸钱、烧香、放鞭炮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基督教更注意亲人在世时的孝敬,如果亲人离世,所有做给人看的东西都没有必要的了,因为神国里不需要这些,这里东西也寄不到神国里。我们可以到墓地摆上鲜花、唱诗、祷告,以表达对亲人的记念。另外也可以在这样的日子请牧师或传道到家里开礼拜,这样的记念岂不更有意义吗?既能唱诗、祷告,又能学习《圣经》上的话,岂不更好吗?经常有信徒说梦到了自己的已逝亲人,说他们需要衣服、需要钱等。我们会告诉他们,要坚信我们亲人的灵魂已经得救,相信已逝亲人在神的国里不需要这些,因为我们在神的国里,像天上的使者一样,不需要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显然他们的梦不是出于神,神也不会这样来启示我们的。丧礼上,我们经常会看到替哭的人,儿女不哭,请别人代哭。而且只要有办丧事的人家,你就会看到替哭者。作为基督徒,需不需要请人来哭?我们建议弟兄姊妹不要请,一方面浪费钱财,另一方面失去亲人的痛苦,不是别人的假哭能够表达的。塘桥基督教堂每年都是以这样的方式为信徒举行丧事礼拜的,我们的付出也得到了信与不信之人的认可。教会的宗旨就是“非以役人,乃役于人,”我们在不违背《圣经》原则的前提下,更好的为弟兄姊妹服务,使耶稣基督的名得到更大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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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
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基督徒的丧葬礼仪与传统民俗的冲突和调适经文:传12:7,出20:1一6上帝创造世界,又造人。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上帝有旨意:“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因为亚当夏娃的犯罪,罪就入了世界,“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上帝他是公义的神,不能违背自己的公义,他也是圣洁的神,他不能以有罪的为无罪,也不能与有罪的人同居,也不听罪人的祷告,人犯罪唯独得罪了上帝,但上帝仍旧爱着世人一一按着他们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人,不希望人类越陷越深,在罪中不能自拔,将来进入地狱之门,为此上帝就差遣自己的独生子,为全人类赎罪,带给人类新的盼望: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到永生。上帝定命:每个人都有一死,但基督徒与其他不信基督教的信仰不同,人归天的丧葬礼仪也不同,也带来了各样的冲突,由于时代不同、民族不同、丧葬仪式也不同,在农村教会事奉几十年来,就基督教丧葬仪式和当地的一些传统民俗冲突大概列举出来,仅供参考。一. 基督教丧葬礼仪和传统民俗冲突。1、人断气之后传统民俗:人归天之后会把寿衣盖在死者身上,接着给死者沐浴,传统规定:五个领子或者七个领子,穿好寿衣再放炮仗,家人哭几下,再把死者遗体枱出来,在农村有蚊帐,还要把死者睡过的床上蚊帐扔屋顶(平房)上面,后来有了楼房就扔阳台上面,人家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现在住小区的多了,这个风俗也很少看见了,只有还住农村的才这样做。死者寿衣穿好之后,遗体被放置客厅中央木板上面,放进棺材里面,有些死者嘴上盖着纸,头朝大门,遗体木板下面放:长明灯,意思为死者灵魂引路。死者遗体前,放个八仙桌,桌上有鱼肉等,桌上还有点蜡烛:意思为灵魂引路。基督教信徒:服装不按照传统民俗来,服装没有讲究,人归天之后,穿上定做的寿衣或者买的寿衣,不讲究服装数量,放进棺材之后,做个祷告。灵台上面只有死者的照片或者小花篮,不放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突:不按照传统习俗做,对子孙不利。、基督教:不用祭品。上帝教导:规定把初熟的无残疾的头上的献给上帝,只有上帝值得我们献祭,上帝是三位一体独一的真神。。2、丧礼期间传统民俗:死者家人会邀请唢呐进家,用唢呐迎接每一位前来灵堂吊孝的亲戚朋友,只要有人前来唢呐就吹起来,家人听见唢呐声音就出来迎接。死者的子女披麻戴孝出来迎接,迎接的礼节是:一只脚单膝跪下抱对方的腿,然后对方却要用双手扶这位子女起来,如果不跪:不尊重,会带给这个人不平安的。参加吊孝的亲戚朋友再去灵堂前面磕头三下,表示对死者的尊重,认为死者为大,灵台上面还有点着的蜡烛,地上还有烧香的器具,来者自己再烧香,还有在灵台前面烧纸:意思死人这样可以有钱用了。最后一天出殡之前:家人们和亲戚还要花钱请人哭丧,请人哭丧的时候必须跪着灵台前,以表示孝顺。基督教:基督徒不跪拜死者。圣经极明白的表示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申5:7一9)“不可敬畏别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献祭”(王下17:35),“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13:4),“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冲突:基督教不点蜡烛,不跪拜父母(老人),世人认为这样就是对老人不孝顺。基督教人归天之后没有钱用,没有唢呐冷冷清清死了像条狗,将来还被吊在半空之中不上不下。基督教提倡:父母亲活着的时候多关心照顾是最好的孝顺,基督徒归天是安息主怀,是睡着了,是一条没有黑暗的道路,在那里:那城内又不用日用关照,因为有神的荣耀关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城里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21:23一25)3、出殡与火葬传统风俗:出殡的时候需要拿着哭丧棒,之前出殡的路上还要撒纸,由于张家港市规定不让在路上撒纸之后,违反者罚款处理,现在这样的做法取消了,还有每过一座桥撒硬币,现在也取消了,这样做让死者过的平安,每一样都有说法。火葬之后烧纸给死者,担心没有钱用。骨灰出来之后,家人要撑伞意思:不能见阳光。火葬到家,留守在家的村里人会把死者的衣服和跪着用的稻草烧了,让每一个人经过脚挎过去:霉气除掉了,还有进家每个人同喝一碗红糖水。冲突:晦气怎么除去?世人很注重,不希望这样的丧事带给自己不平安。参加丧事回家的人不能再去其他人家家里,会带给别人家晦气,只能直接回家。基督教:只有火花之前做个祷告求上帝接受灵魂看顾家人靠上帝得安慰。4、安葬期间传统习俗:在安葬的时候,吹唢呐的人在旁边大叫发财的好话,让主家经常涨钱给吹唢呐的,同时要求家人在安葬骨灰的四角放硬币可以发财,安葬结束往回走,不能往后看,不然不发财。冲突:不用唢呐,不要硬币,格格不入,小气之家,怎么有平安?怎么让子子孙孙平安?基督教:基督徒一切好处不在主以外。”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14:27),唯有靠耶稣所赐的平安才是真平安,出入平安出入蒙福,上帝是随时的帮助。5.过七期间传统习俗:人埋葬之后,每七天一个周期,七七四十九天。头七晚上大家偷菜包馄饨吃,到第六个七的时候超度亡灵最隆重。现代人改为出殡当天,骨灰安葬结束当天就超度亡灵,请道士一些人做法事,还有请人纸扎房子家用电器什么的(最后全部烧了),表示子女对老人的孝道,让老人到阴间什么都不缺,还有唱啊念经等,(如果亲戚家)遇到这样的环节,我们基督徒都回避不参与。基督教:没有这样的超度亡灵,我们相信基督徒灵魂已经得到上帝的接受“你们得救是本平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对死人的超度,但基督教却否认靠行为得救,也没有人靠死后超度得进入天堂,所以基督教中没有超度仪式,只为基督徒举行追思礼拜。冲突:基督教小气,没有良心。总结:在我们本地传统民俗大部分都是带着迷信说法的,基督教信徒不参与传统民俗,基督教丧葬仪式不一样,让世人感觉格格不入一一“另类”。二.基督教丧葬礼仪中遇到来自其他人员的冲突上面讲到了,基督教丧葬礼仪和传统民俗冲突之外。虽然基督徒的归天需要安葬基督教仪式举行丧葬礼仪,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人为来的冲突和拦阻。1、来自与子女的冲突有的子女不信基督教,认为父母亲信基督教,操办丧葬的是他们不信的子女,所以不愿意按照基督教仪式来办理,有的则一边按照基督教举行丧事礼拜讲道,讲道结束继续搞一点迷信,有的干脆直接不按照基督教来做。遇到一个老人归天:老人信耶稣,二个女儿和小儿子都信耶稣,大儿子不信,小儿子之前已经联系好教会按照基督教仪式办,结果大儿子一口否决。所以在这里当地有些人,当你传福音给对方的时候,会说:等父母亲归天了,才能信基督教。因为知道老人归天传统那些习俗不做,亲戚朋友就会说三道四的。2、来自与亲人的拦阻有的基督徒归天了,他(她)的弟兄姐妹不信基督教的,认为辛苦了一辈子,应该热热闹闹,逼着其子女按照迷信操办丧事,有些家庭实属无奈,有的因此只能退教。三.调适中的几点看见个人认为:一个基督徒在迷信方面最大的考验就是丧葬仪式上面,在这样的场合下,看你能不能经得起考验:自家人或亲朋好友的误导和施压?能不能坚定遵行上帝的旨意?能不能籍着这样的环境将上帝的救赎大爱传达出来?1、对于丧礼上面的下跪迎接亲戚朋友,可以改为握手礼节。中国人以礼为先,握手是中国人的见面礼节,用在这里何尝不好,这样的礼节我们提倡了很多年,得到了基督教家人的理解和亲戚朋友的尊重。2、对于跪拜死者。家人可以站在灵堂左右,迎接亲戚朋友的吊唁,还有教会做个免跪免拜背景,再有告诉亲戚朋友:对父母亲最大的孝顺是活着的时候,不是等着死了跪拜算孝顺,活着孝顺让父母亲真正体验到子女的体贴和照顾。社会上面也有这样的人:活着的时候不关心父母亲,父母亲没有享受到儿女的爱,死后大摆排场装孝顺,是做给活人看的,这样的人为众人所评论。3、平时多讲上帝的大爱和眷顾,与亲戚朋友相处中“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1997年收割的季节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姐妹晚上突然腰疼特别厉害,让我去她家祷告,姐妹的公公是村里队长,又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姐妹的公公看见我们在读圣经,就大骂儿子,因为信了基督教不能祭拜老祖宗,他死了没人烧跟饭(跟饭:张家港北面方言。意思:饭菜祭品。)吃了,当时对我也是冷眼相对,姐妹坚定相信。奇妙:那天晚上姐妹腰突然不疼了。大约过了二三年,这位姐妹的队里一个基督徒归天,她公公操办这个丧事,谁知道那公公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既然主动和我说:“人活着最好,死后做的一些事情都是虚假的。这个能不能做?你说不能做,我们就不做……”一切荣耀归于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六年以前,因为农村思想落后,在丧葬仪式上面,有些人因为不信基督教攻击我们,有些人因为与死者不和睦借机会在丧事上面刁难我们,什么情况都遇见过,只能劝勉加忍耐。六年后,最近几年有了大改变。2013年,我们自费建立了和平鸽乐队:专门设计了灵堂,灵堂前面一块进入天堂的背景,以前放供品的灵台改为定做的插花的花架,再也不能放供品和蜡烛烧香了。花架上面做了一个可以放遗像的架子,感觉人就在花园之中,在花架前面贴近有一块布景,上面有四个特别醒目的大字:免跪 免拜。和平鸽乐队免费为弟兄姐妹服务,大部分家庭按照基督教仪式操办,虽然还有一些挎火堆去晦气等一些小民俗(帮忙人所做,不信的亲戚朋友参与),但成立六年多来,不管家人有没有信基督教的,所到之处没有人再放祭品也没人再跪拜了。以基督教仪式代替了传统民俗,没有烧香的味道,没有烧纸的灰尘,那些迷信色彩的条条框框,被乐队和基督教的赞美所替代。传统民俗好多是带着迷信色彩的,基督徒的丧葬仪式想让更多人认可,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调适,我们需要劝勉和带领更多弟兄姐妹,工作和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在丧礼上面,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将上帝大爱见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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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督教与传统丧葬文化的异同及调适
生老病死是人类的一种自然进程和规律,也是一个生命体不可改变的过程。死亡意义阐释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黑格尔认为,“ 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1]勒维纳斯也认为,“向死存在是人的最本质的东西, 对虚无之紧迫的忧虑是人类最本真的存在方式。”[2]丧葬习俗包括丧与葬两个方面的内容,丧是亲人去世后相关的治丧仪式,葬是对死者的埋葬及其方法。[3]对于中国传统民俗而言,葬礼是凶礼,人的死亡是从今世去往他处。而基督教则认为死亡只是肉体的消亡,不是生命本质的消失,精神性的生命可以永在。传统丧葬礼仪之意义的共通点在于,葬礼是人生仪式的终结,通过丧葬礼仪,展示出对逝者的缅怀,对生者的安慰。一般认为,丧葬礼仪可以看作是传统文化的缩影,起源于远古社会的灵魂信仰观,它的仪式规矩、习惯都来自宗教意识,都可以追溯到相应的宗教教义教规,故此也有学者认为丧葬礼仪是宗教的产物,丧葬礼仪和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不同宗教背景下的丧葬礼仪各不相同,但人们通过丧葬仪式,表达对生命的敬畏,思考生命的意义,我们需以生命的意义来克服死亡带来的恐惧。本文将分析基督教和中国传统民俗的丧葬礼仪的观念、表现出的社会功能等方面的异同,探讨其中的冲突和调适,“将重视中国文化和坚守基督教的信仰统一起来”,[4]以期在今天的多元化处境中尽到基督徒的本分,并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教会服务。 一、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不同点1. 仪式上的不同传统丧葬大多偏向厚葬,这样的丧葬文化形成与人类的灵魂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学者认为,灵魂观念以及灵魂信仰,是古人在低下的生产力以及对世界、对自我认识非常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生命的想象的看法。[5]梦境中自己能够完成清醒时可以完成的工作、实现愿望、甚至可以与去世的亲人见面说话时,当古人无法解释这些现象时,他们就深信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感受另一个“自我”的存在。正所谓生为人,死为鬼。[6]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古人相信灵魂可以独立于肉体之外存在,但当人的魂魄离开肉体之后,这个人也就死亡了。几大文明发源地,如古代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黄河长江流域、古印度恒河流域,乃至古希腊罗马都有这种信仰和与之相应的丧葬以致厚葬习俗和仪式。犹太人信仰和基督教信仰中,虽然也有类似的观念,但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丧葬习俗却不主张厚葬,后期的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仅仅是借着较为简易的丧葬礼仪,表达对生命的真理和永生的盼望。所以,丧葬仪式的不同,反映了对“生命”感悟的不同。古老的中国,民间宗教使得古人相信灵魂在肉体死亡后以人类无法看见的形式永恒存在,并对人类有影响,认为通过葬礼就可以实现生者与死者世界的相互沟通和影响。随着时代发展,上至帝王下到平民百姓都倾向厚葬,认为通过丰厚的陪葬品满足逝者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需要。丰厚的陪葬品却往往几乎弄得普通百姓倾家荡产,为厚葬而欠下的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还清。除了丰厚的陪葬品,在很长一段时期还实行殉葬,这种残忍的、野蛮的、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都是人们试图将现世的一切直接搬到另一个世界,希望在另一个世界里可以过着“体面”的生活。传统丧葬习俗中,亲朋好友为逝者送来的花圈正中央贴上“奠”,两旁贴上表达对逝者哀悼的话语。现今在乡镇乃至大城市,我们仍然能够耳闻目睹将民间信仰、佛教和道教相混合的丧葬礼仪;在亲人去世后,大多数人家还要花钱请人来作法事,为死者灵魂进行“超度”等,过程复杂繁琐,费用不菲。反观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主张节约、文明,没有太多繁琐的事项。在基督教丧葬仪式上的追思礼拜主要讲述去世之人在世的见证,值得后人效法的事迹。在棺材里并不会放过多物品,在西方或其他地区有放入十字架或圣经等带有明显基督教标志的东西。逝者所穿的寿衣会绣上十字架,亲朋好友所送的花圈中间也贴着十字架以做区别。国内外华人社会呈现出的事实是,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知识的普及并没有削弱古老的民间宗教信仰,“反而好像因经济的发达而有更兴旺的情况”。[7]更有甚者,民间信仰已经渗入基督教会中。那么,我们在宣扬纯正的福音的同时,也要正视民间信仰中有益的成分,如敬天爱人、慎终追远,从上帝的创造和普世之爱去融会贯通这些观念;另一方面,对亲朋好友中过分奢靡甚至低俗的丧葬礼仪和相关活动,如放炮、烧冥币甚至在死者葬礼上请人唱戏、跳艳舞等等,牧者和平信徒都有责任规避,有机会还要加以劝导。 2. 对死亡的态度不同基督教认为人是上帝用尘土所造,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中,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参创2:7),当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宣判人要劳苦工作直到去世归于尘土(参创3:19)。在新约圣经中也有相关记载“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参启14:13)。因为基督徒知道死后要去的地方,有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参来11:16)。他们相信死后有审判,信主的人能够得永生进天堂。因此,对于基督徒而言,死后有盼望,所以能够相对坦然面对接受死亡。逝者坦然,活着的人也有盼望,日后天家可以再见,这在一定程度帮助送丧者控制情绪,减少因过度悲伤而抑郁,也不会作出过度极端的事情影响身体,损伤身体。不信主的人相对比较惧怕死亡,恐惧占心理主导。传统丧葬习俗讲究“哭丧”,通过哭来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本来通过情绪的宣泄可以释放心理压力,但若是没有控制好悲伤的程度则会使人疲倦无力甚至昏死过去,对身心灵健康有影响。哭在传统丧葬里也有向死者的鬼魂告别之意,甚至在有些地方会请专门的人来哭丧。居丧要哭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礼制化的规定则将哀哭变成一种仪式。关于哀哭,在儒家是十分强调的,在《曲礼》一章讲到治丧时的哭,要求男女都要捶胸顿足,号啕大哭,同时在有人前来祭奠和吊丧时则要求不时之哭。[8]还有些民俗会通过残害送丧者的身体以表达对亲朋好友离世的痛苦之情。 3. 关于“尽孝”的观念(在丧葬仪式上有所展现)基督教也讲究孝道文化,在《十诫》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参利19:3,申5:16,可7:10,弗6:3)。孝敬父母包括善待、供养、尊敬和听从父母,并且禁止用言语和行动伤害父母,这一点在圣经教导中非常明确。基督教教导将“孝”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日后出现的“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亏欠痛苦之情,基督教认为人死,从他/她的肉体变成“它”,变成另外一种存在状态的物质,是生于土而归于土,都在上主的安排当中;因此为死人进行“供奉”、“供养”难以起到巩固信德的作用,既不能愉悦生者,更不能敬畏上帝。 二、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共通点1. 丧葬礼仪的预备:传统习俗和基督教都有最终的陪伴无论是传统文化或是基督教的丧葬,都会在人即将去世前陪伴。基督教叫临终关怀,陪伴即将去世的人,为其祷告、唱诗,带给他安慰和力量,帮助他释放情绪,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让他平安去往天堂。而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临终陪伴则称为“送终”,即在家的人要停止劳动或者其他工作来陪伴弥留之际的人,远方的直系亲属也要迅速回家,大家聚在老人身边,陪伴老人走完最后的人生旅程,且传统送终非常重视儿子、孙子等男性直系后辈。[9] 2. 传统习俗和基督教的丧葬仪式都是表达出对生者的安慰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传统丧葬礼仪和基督教丧葬礼仪在宗教背景、习惯等方面都有区别,但是丧葬又是人类都不可缺少的一项事宜,因此在长期的文化交融过程中出现许多方面的相同。任何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带给活着的人安慰,也使得送丧者在情绪上得到宣泄,不至于将悲伤压在心头,在极其悲痛的情况下有其他亲朋好友扶持陪伴,度过最悲伤的一段时间。圣经多处记载为亲朋的去世举哀的活动,其社会功用和目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丧葬礼仪大致相当。因此,我们基督徒可以在这方面考虑将双方可以调适的接触点增广起来,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可以共同参加同一次丧葬礼仪,使之成为彼此认同的场合,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传福音的机会。 3. 传统文化和基督教都重视丧葬礼仪中的“服饰文化”无论是中国基督教徒还是非基督徒去世,大家都会为逝者穿上寿衣。过去由于衣服是手工制作,耗时费力,因此要提前预备。寿衣的面料有棉有绸,禁忌用缎,且寿衣数必须是单数,且都有一定的缅怀和纪念意义。当然,基督徒的“寿衣”一般还饰有十字架标志等,这是与传统丧葬礼仪不同的地方。当遇到丧家的亲属既有基督徒又有尚未信主的人时,我们可以采取互相尊重的办法。如可尊重逝者生前的意愿,与丧家亲属沟通;在举行基督教的葬礼之前,讲清基督教丧葬礼仪的意义,征得理解和理解与尊重——将参与丧葬礼仪当成在人前表达我们的信仰的机会;但基督徒也要适当尊重其他人的意见,在场的基督徒要回避带有偶像崇拜和迷信色彩的做法。双方的共通点在于敬重逝者,陪伴和安慰生者。 4. 两者都会聚餐交通之仪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的丧家,都会宴请前来吊丧的亲朋好友,在苏州、上海等地称这种宴席为“豆腐饭”,因为豆腐是丧葬筵席上必不可少的菜肴,可能是寓意生者都“得福”。设宴款待前来吊丧的人也是丧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为丧葬而设的宴席有助于协调家族之间的关系;面对深切的悲痛,在共同承担责任、义务的集体行动的同时,可以修复、和解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冲突,血缘和亲族关系得到巩固。这与基督教所提倡的和谐共生的“沙龙”精神有极大的相同之处,因此基督徒也可以着与丧家亲属共席,表达主内互相担当、彼此扶助的精神,在众人面前作福音的见证。 三、调适——取两者之精华1. 升华生前之孝,圣化丧仪之敬上古之世,人类穴居野处,生活艰难,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极其草率,或抛尸于野外,或埋于土中,无衣衾棺椁可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死亡是人生中的大事,送死也是人子应尽的孝道,对死者的敬爱、眷恋和关怀逐渐产生丧葬礼仪,中国历代统治者也抓住丧葬中的这一社会功能,极力推崇以孝为本。孔子在《论语·为政》中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是想通过葬礼来体现子孙后代对祖先的孝意。[10]因此传统的丧葬偏向通过厚葬及繁重的仪式来表达孝。而死后的奠祭、“供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弥补自己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孝的缺憾难过后悔之情。 2. 基督教伦理所倡导的孝敬父母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大同小异孝道观念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古有百善孝为先的教训,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典故,而孝敬父母也是基督教十诫中唯一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其基本精神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相符,与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中国传统的孝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丧葬礼仪上,通过厚葬表达孝心,但是基督教伦理教导的孝是要求子女在父母健在时尽孝,对父母的孝更多的表达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因此,基督徒要升华和圣化“孝”的意义,鼓励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双方将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孝落实在平时的实际行动中,提倡厚生薄葬、厚养简葬,在父母健在时就孝敬他们,当“亲不在”的那天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后悔自责。丧葬仪式简约,精神意义深远。形式上节约,符合国家倡导的哀悼死者、 抚慰生者 , 使人的感情得到平衡 , 是丧葬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这也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认同的丧葬礼仪精神。然而有些地方的丧葬习俗过分强调排场,加重了人情负担,扭曲了温良敦厚的人伦关系,我们应该摒弃丧葬活动中的从众心理、炫耀心理和攀比心理。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没有太多复杂的仪式,不需要通过烧纸钱、撒纸钱等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不会给环卫工人增加不必要的劳动支出,更符合国家倡导的节俭、文明的丧葬文化。 3. 理性对待丧葬,杜绝戕害身心面对亲人离世,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会有感性上的伤痛悲哀。但在此之外,我们还应该存有一丝理性,有科学的丧葬观。不迷信盲目,更不可用损害自己身体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因为生者平平安安地仰赖上天恩福,这是逝者之愿,生者之盼。所以,基督徒在丧礼上庄重的仪态,满怀盼望的祷告,细致贴心的陪伴,一定会给丧家亲属留下深刻印象,能以在丧亲之痛与理性生活之间维系适当的平衡。如此,我们认识到,在观念上、礼仪上、丧葬的社会功用上,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间有着可以沟通、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之处,良好的沟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教会的重要契机,更是见证福音的机会。 四、结语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共通点在于,双方都从宗教文化和信仰中寻求对于死亡的认识和对逝者的敬重。 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发展模式的不同,对人类死亡认识和丧葬文化方式也有差异。传统对于死亡认知属于灵物一元论,因而有事死如事生的礼仪和做法;而基督教的死亡文化实质上属于二元论,提倡生之尊严,死之抚慰。虽然中国人传统的灵魂观念非常深厚,但受到道教的“飞升成仙”、佛教的“涅槃重生”、“轮回”及儒家的“孝道”文化等影响,更看重人的躯体,不仅将死者视为家族成员,死者的牌位与坟墓还被认为是死者存在的延伸和象征。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人的生和死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情,肉体的死亡与灵魂归向上帝不相冲突,因此基督教是以创造和救赎相平衡观点看待生存与死亡,故其丧葬仪式简单、肃穆和庄严。总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和哀悼之情,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应坚持国家所倡导的文明节俭办丧理念,推行绿色文明生态安葬,这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非常得体与庄重的事情,成为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契机与渠道;从长远看,也是基督教真理与传统文化观念融会贯通之道。 [1]黑格尔 著,贺麟 译,《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7页。[2][法]勒维纳斯 著,余中先 译,《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111页。[3]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页。[4]赵志恩,《恩典的旅程——赵志恩文集》(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2018年),第297页。[5]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5页。[6]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第787页。[7]陈济民,“序言”,载于陈润棠著,《东南亚华人民间宗教》,香港:基道出版社,1993年,第II页。[8]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85页。[9]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8页。[10]徐吉军 著,《中国丧葬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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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浅析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的婚姻观一、 引言“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士19:17)这是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接待利未人一行的老人对利未人的询问,问出的不仅是当时利未人的行踪,更是对人生许多终极意义的思索,其中也包括本文所要思索的关乎婚姻的问题。圣经中不乏关于婚姻的故事,有令人称赞的一见钟情,如以撒和利百加(创24:);有令人惋惜的被迫分开,如米甲和帕铁(撒下3:);也有令人心痛的骇人听闻的惨剧,如利未人和他的妾(士19:)。士19:-20:以Phyllis Trible为代表的神学家将其焦点主要放在妾的悲惨遭遇上,对其所遭遇的强暴、肢解等事件发声,从图书(经文)到窗户(思考古实发生的背景,分辨故事与背景文化之间的关联性)再到镜子(显露出我们本身,那真实且复杂的自我)[1],人皆要转回归向神。本文尝试将利未人的妾的遭遇放在大时代中的一个婚姻关系中进行思索,从经文本身再到神学反思进而对当下的婚姻观做出分析。二、 经文分析(一)、文本背景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士师记19: -20:,所谓士师,对内管理以色列百姓,对外带兵打仗,根据圣经的记载,将各位士师做工的时间等累加起来越有400年的时间,但根据考古学和历史记载的文献,一般认为士师年代约150年-200年,即公元前13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士师时代的特点在整卷书中反复强调,“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21:25)。因着“任意而行”,《士师记》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中:(1)以色列离弃耶和华;(2)某种敌人压迫以色列;(3)以色列呼求帮助;(4)耶和华兴起一位士师拯救以色列[2]。根据圣经记载,每一位士师出场时,都有类似的描述“以色列人犯了罪遭到了来自于神的厌恶和审判,神就兴起某某国家或民族来攻打他们,以色列人在绝望中开始想起了神就开口呼求神的帮助,神听了他们的呼求就兴起一位士师来拯救他们带给他们多少年的平安”,但是平安不久,以色列人会再次犯罪继续遭到惩罚再次呼求再次拯救,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一直在罪中打转。值得注意的是,从《士师记》的开始到末了,恶性循环随着时间的推移,恶越来越大,人对神话语的敏感性越来越小,被拯救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连神所使用的士师的影响力也是越来越小,从最早的俄陀聂到最后的参孙,一开始的士师形象非常好且有号召力,一声令下众人跟随,到最后一位士师参孙是一个连情欲关都难过的士师而且自始至终都是孤军奋战,几乎没有人跟随他出生入死。《士师记》共计21章,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整卷书的最后,在最后一位士师参孙的后面,更是凸显出这故事的悲剧性,人性的黑暗在这最后的故事中将体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深思的是,《士师记》中的恶性循环正是属神子民背约的结果。西奈山脚下神人立约,因着约的缘故神赐下诸多律例典章让以色列人遵守。以色列人不是因为遵守律法而成为神的子民,是因为成为神的子民而甘心乐意的遵守神的律法。而且在以色列民族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当是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对神话语的遵守之上,但是背约的以色列人透过接待利未人的老人可以看出是建立在共同的地域的基础上——以法莲山地。与神有约之民却背弃了从神而来的约。(二)、编辑背景《士师记》所记载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200年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这段故事起初仅是在口头传统中得以流传,能够用文字的形式编辑成书得以保存则在几百年之后。希伯来正典的形成一个漫长的过程,最终是在公元90年确定。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亡于亚述帝国,以色列人开始思索民族的苦难产生的原因,公元前586年南国犹大亡于巴比伦帝国,以色列人对民族苦难的思索进一步深入,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之所以遭难,是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契约义务。旧约学者Martin North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按照新教的划分原则,提出了“申命派史书”的说法[3],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记上下》,认为都在遵循“遵命有福,违命有祸”的原则进行编辑,比如对王国时期列王的评价,列王的好坏与否不在乎政绩、军事等,仅从是否遵守耶和华的话语来评判。《士师记》的编辑背景中重要的神学导向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200年间以色列人的遭遇与此紧密相连,向神呼求神就拯救,沉迷罪中神便兴起他国来审判,如参孙,虽然一生荒诞,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到神,神依然会与他同在,杀敌无数。但仅论利未人和他的妾,在这个故事中,妾最后被剁成12块,妾的人生是起悲剧,她做错了什么?有学者在研究这段经文中会倾向于将《士师记》结尾的这个故事连同原本涵括在其中的《路得记》的故事结尾,进而解释扫罗和大卫的结局已经隐含在《士师记》的结尾中,因其一个是属于便雅悯支派,一个是属于犹大支派,但还是将妾的遭遇还原到一段婚姻中来看其悲剧的形成。(三)、利未人和妾的婚姻分析从圣经诸多的婚姻教导和婚姻故事中选择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来解读,因为这段婚姻虽然是失败的,但是可以给读者带来很多和现实相关的思考。1、一夫多妻制婚姻的不可取性故事中的男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利未人,女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妾,单看这简单的介绍流露许多的信息。利未人,根据摩西五经中的记载,这本是神所特殊拣选的一个支派,曾经在关键时刻守住了信仰底线,是神所爱的,散居在十二支派中,为的是从信仰的角度引导以色列人,可以说,利未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整个以色列民族信仰底线,道德底线。令人遗憾的是,这本当是底线的利未人在婚姻制度上娶了妾,何为妾,妻之外的女子为妾,换言之,利未人所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且,倘若经文中没有交待这无名无姓的男性角色是利未人,从经文中对他的描述中看不出这是神所特别呼召肩负神圣使命之人。“遵命有福,违命有祸”,作为信仰底线的利未人是否清楚在婚姻中神的诫命或要求呢?各人任意而行的年代,利未人受外邦人或整个时代的影响一夫多妻看似不稀奇,但是作为一个侍奉神的人来说,虽然《创世记》的故事还停留在口传阶段,但也是广为人知的,在《创世记》的开篇介绍各样的起源,世界的起源,人类的起源,罪的起源等,同样也介绍了婚姻的起源,而且重点是婚姻制度是人没有犯罪堕落的时候神就赐下来,在这制度中明确说到神所喜悦的是一夫一妻制,虽然在以色列的历史中神许可过亚伯拉罕多妻,但这不是神所喜悦的旨意,神所教导的是一夫一妻制,很遗憾利未人作为侍奉神的人轻忽了神的话语和教导,利未人有了不当有的妾,违背神的教导。而另一方面,妾在这个故事中又扮演怎样的角色,中文和合本“妾行淫离开丈夫”(士19:2),有古抄本作“妾和丈夫不悦而离去”,Trible更倾向于认为妾不是淫乱,而是丈夫惹了她的怒气,因为在当时男尊女卑的时代,并以色列的风俗,如妇人行淫,须用石头打死,利未人怎么会去接她回家[4]。无力抗争的命运,《士师记》从开始到末了,女性的身份变的越发尴尬,起初在整个大环境尚好的时候,俄陀聂的妻子有名有姓押撒能够发声且主动为丈夫谋取权益,中间环境开始变的恶劣,耶弗他的女儿被献为祭物,最后环境恶劣,利未人的妾无名无姓冤死,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在一个世代中被人遗忘的人。利未人所实行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可以说是受到了周边大环境的外因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更是内因他自身对神话语的轻忽所导致的。2、不平等的婚姻关系在神的心意中,神造男造女,将二人配合在一起,虽然在体力、分工等是有不同等,但是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二人成为一体本当互相尊重、体谅、扶持、信任等,但是因着人犯罪堕落的缘故,罪侵蚀到婚姻中,婚姻的经营充满挑战,在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中,将一段不平等的婚姻状况呈现在读者面前。话语权上的不平等。妾在这个故事中,脚踪看似从夫家到父家再到返回夫家的途中所经历的那个便雅悯人的境内,走了很多的地方,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她自己能定的脚踪。故事看似围绕这位女性展开,故事的起因是因着这位女性和丈夫之间的矛盾回了娘家,随后丈夫带着仆人来接她回家,最后丈夫为了维护自己将其推出去,还利用她的尸块激发全民族对便雅悯支派的围剿(这是整卷《士师记》最大的讽刺之一,以往的先知出于神的心意呼召以色列对抗外敌越来越少的人会响应,但是出于人的血气的呼召却有诸多的跟随者),但是在这所有的事件中妾的存在与否事实上并不重要。在父家,丈夫虽然是来接她回家,但何时返程的主动权在父亲和丈夫的意念中,没有任何人征求她的意见,她如同一件财物一样任由人来带领;在回夫家的途中,利未人为了在哪里住宿有过思索,但是宁可更多咨询家中仆人的意见也不会去聆听妾的声音,妾依然是漠然无声;在利未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当地的便雅悯人如同当年围困天使的所多玛蛾摩拉人一般要求老人将利未人交出来的时候,老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利未人顺势就将妾推了出去,受人凌辱,妾依然无言无语,也无人在乎她的言语征求她的意见;最后,一夜的黑暗,天亮了,当妾趴在门槛上时,无人知那时的她是死是活,但是被她的丈夫切成了十二个块子。从开始到末了,在这段婚姻中呈现出来的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双方关系,夫妻双方没有交流,只有一味的使唤和被服从。婚姻从神而来,本是爱的体现,但是在利未人和妾的相处中,没有看到爱,比如当妾被凌辱一夜之后趴在门槛上的时候,利未人没有顾及她的身体的实际情况没有为她进行一丝的抢救治疗措施,而是非常冷漠的带着妾离开。悲剧性的婚姻,而这悲剧性的婚姻也带给读者更多关乎现实的思考。 三、 神学反思(一)、婚姻设立的目的婚姻设立的目的是二人要离开父母成为一体,经济上、精神上等都要从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二人组建新的家庭能够一起携手度过人生中的风浪。利未人和妾没有享受到从神而来的美好关系,而在当下处境中,时代的改变,婚姻又遇到新的冲击,比如不婚族、混乱的男女关系等,都在考验这个世代中基督徒对神话语的持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结婚率为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5]。在调研的过程中不乏发现这样的原因:身份不对等,在士师年代以及更长久的岁月中,绝大多数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身份和地位,在家从父,出嫁从父,老了从子,没有基本的生存能力,必须依靠男性才能在社会和家庭中得以立足,但是现在的世代中,女性的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女性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才华不仅可以在社会中拥有体面的工作和待遇,赢得社会的尊重,还能为自己积累下不少的财富可以用来养老,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已经达到了婚姻所能带给自己的满足感,不需要接受婚姻的束缚。而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中男强女弱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女性不论优秀与否都希望另一半比自己要更优秀,而这种“优秀”的界定往往不是从信仰出发就是从社会的评价出发,这就导致有更多优秀的“剩女”。基督徒的婚姻强调“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对圣经的解读有问题,但是基督徒在思索婚姻时应该能多回到神设立婚姻的出发点来考虑,而不是在世人所要求的的标准上再加上神圣的要求。利未人和他的妾受到时代的影响,今日基督徒的婚姻如何能跳出世俗的圈子荣耀神值得深思。(二)、婚姻中的家暴问题利未人在遇到事情时忽略妾的感受,这是一种家庭冷暴力,话语权本身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利未人在遇到危险时果断推出自己的妾承担风险,最后在妾生死未明的情况下,将原本受训切割祭物的技术用在妾的身上将妾剁成十二块,这是家庭热暴力。在这位无名无姓的女性的短暂的婚姻历程中,一直默默承受着家庭暴力,而这样的问题在当今的世代中也不少见,包括基督徒的婚姻。在教会侍奉的过程中,不乏有姐妹前来咨询如何处理家暴的问题,从施暴的类型上来看,更多的是热暴力,有性虐待,也有拳打脚踢,鼻青脸肿,甚至严重到要送到医院抢救的地步;从施暴的动机上来看,有无缘无故的施暴只因为心情不好,有为了家庭琐事引发争吵的施暴,有因本身有不良嗜好如酗酒导致的施暴,也有因着原生家庭影响而有的施暴……严格意义上,在教会里因着原则性的错误如淫乱等导致的施暴行为不多见或者说不会在外讲论;从施暴的主体来看,男性动手的多,女性也有,但一旦动起手来因天生体力的悬殊吃亏的多为姐妹,而这些施暴的主体不乏基督徒,甚至是教会的侍奉人员,仿佛当年的利未人;从施暴的结果来看,有忍气吞声的,有火速逃离在外寻求避难的,有报警处理的,有将两个原生家庭都牵扯进来争吵的天翻地覆,也有来到教会寻求帮助的。教会如何面对或者说解决婚姻中的家暴问题,一句轻描淡写的“回去吧,为你们祷告”肯定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一句不痛不痒的“你要有爱心要包容你的丈夫(妻子)”是没有深入了解受暴方的苦楚,一句心不在焉的“他(她)为什么打你,你肯定也有错啊”更是在肢体的伤口上撒盐……教会在处理家暴问题时不当草率的下任何的决定,比如“离婚”,比如“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伦理性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坚决不可离婚,利未人的妾的结局摆在眼前,活生生的打死;随意的离婚,是对圣经教导的轻忽草率,教会应该组织有家庭侍奉恩赐的肢体做好深入牧养工作,通过问题的表象深挖内在的原因,力求将家庭中的双方都能带领到神的面前来按着神的心意经营婚姻和家庭。 四、 结语婚姻关系对家庭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但每一段婚姻也都在面临着不一样的挑战。在士师年代,以色列人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容易随从那个世代一夫多妻,今天基督徒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会受到所处世代的影响,但不论这个世代如何改变,安定在天的都是神的话语,《士师记》的神学原则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对神话语的遵守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基督徒的婚姻也当牢记婚姻本身从哪里来,又要往哪里去,当更加渴慕神的话语,在任何一个世代中都能践行主道,为神作见证。同时,在当下处境中,针对本文所提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的行为本身不仅在信仰上受人质疑,在社会道德层面也会遭到谴责;2016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更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6]。总而言之,当今中国是一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的“平等”、“民主”、“法治”等都在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基督徒在此大环境中当更有信心有能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更加投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实现中国梦。 [1] 崔菲莉 著(Phyllis Trible),朱丽娟 译(Julie Chu),《骇人经文的救赎挑战——从文学批判和女性主义探讨圣经叙述文》,台湾:校园出版社,2008年,第10页。[2] 【美】巴瑞班德斯塔 著,林艳、刘洪一 译,《今日如何读旧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4页。[3] 黎新农,《旧约神学纲要》(内部分享版),第107页。[4] 陈美麟,《试介绍Phyllis Trible对一位利未人的妾的故事的解读》,《金陵神学志》(2004年第2期),南京,第148页。[5]http://www.360kuai.com/pc/937dc7167881146fd?cota=4&tj_url=so_rec&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2018年中国结婚率创新低,离婚率却连续16年上升”[6] https://baike.so.com/doc/7918123-8192274.html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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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婚姻之殇”
一、问题展现:近些年,以婚姻·家庭为主题呈现的热播剧层出不穷,从《蜗居》、《裸婚》、《婚姻保卫战》、《夫妻那些事》、《我的前半生》……再到近期一部取景于苏州的热播剧《都挺好》均广受追捧,被追捧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剧中反映的家庭·婚姻问题是很多观众人生经历的缩影。大家或多或少都能在剧情中找到自我婚姻生活的投射,从而产生共鸣。婚姻·家庭永远是个热门且重要的话题,但每当我们提起它时,也有越来越多的无可奈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2018年四季度统计季报》显示,2018年共有1010.8万对登记结婚,离婚登记380.1万对。两者的比例触目惊心,几乎2.66:1。从1987年到2017年,这15年间,国人的离婚率随GDP逐年攀升。据说在美国,离婚率还要更高,中国人算相对比较保守,50、60年代的人是羞于谈离婚的,70后的人内心纠结于离还是不离,80后的人则认为:离婚没啥大不了,至于90后、00后的人怎么想的,更是无法揣测,现今,固若金汤的中国式婚姻不得不直面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人权解放、价值观转变、社会压力增大等诸多因素带来的种种危机。这种现象也造成很多年轻人对婚姻生活望而却步,选择单身不婚或非法同居。英国大文豪萧伯纳那句:“无论结婚不结婚,都会后悔”的预言正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上演。婚姻生活可以幸福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婚姻是神设立的,神的意思原是好的。那为什么不幸福?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是配偶不够优秀?是家里太穷?是双方父母干涉多?……事实证明:平庸的夫妻仍旧可以拥有美满的家庭,优秀出色的双方,婚姻也会一败涂地;吃素菜,能彼此相爱;设宴满屋,夫妻也可能相恨相争;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有人要说:那就一定是价值观不一样导致的吧?可是从圣经中我们看见神当初为摩西和约瑟预备的妻子恰恰是不信靠耶和华的异教徒。这个世界上,尊贵的身份地位、富可敌国的钱财、与众不同的身份、美貌年轻都不能成为婚姻幸福的保证,婚姻生活需要仰望神的保守,这是肯定的,在诗127篇里“若不是耶和华看守房屋,看守人枉然儆醒。”神乐意保守赐福婚姻,这没有问题。但最主要的,还是夫妻双方自己的努力。司法数据显示,在离婚纠纷案中,因夫妻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的高达77.51%,其他原因所占比例不高。二、原因及解决途径是什么导致感情不和?问题在于不善经营。其他一切导致失败婚姻的干扰因素都是外因。如何经营婚姻?圣经弗5:33一针见血的道出蒙福婚姻的秘诀:“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2:22-33的经文进一步阐明了妻子和丈夫各自所当尽的本分。A 妻子敬重丈夫敬重:恭敬、重视、尊重、顺服。圣经指出,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要重视、尊敬、顺服于丈夫,如同教会顺服基督。妻子敬重丈夫,不是因为丈夫表现有多好,配得你这样待他,而是这是神起初创造男人时所赋予他的位份。绝大多数丈夫需要的并不是一个能干的女强人,而是一个尊重他的帮助者。事实上,妻子如果能在家庭中以丈夫为纲,那么身为妻子的你已经达到了帮助丈夫的目的了。这个道理不是每个妻子都能够明白。生活中不乏很多“女强人”轻视自己的配偶,“我比他能力更强、为家庭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在对家中的老人、孩子的照顾中,我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凭什么要听他的,他付出了什么?他需要改变,他需要听我的……”,于是,很多妻子在家中表现强势,或是唠唠叨叨、或是吵吵闹闹,总知,设法掌握主导权。然而,妻子们在用尽百般武艺、三十六计,自己疲惫不堪之后,发现事与愿违,配偶不仅没有改变,反而视你为母老虎、河东狮,敬而远之或依然故我,姐妹们,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神所设立的家庭体制中,丈夫被命定为做妻子的头,承担着引导妻子的责任。他要引导你,而不是你引导他。(弗5:25—26“你们作丈夫的……正如基督爱教会……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当亚当夏娃犯罪后,神首先责问的是亚当,而不是夏娃。前面提到《都挺好》,在剧中,苏母赵美兰与苏大强的婚姻,就是个典型的悲剧。苏大强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被老婆给毁了。前半生对老婆言听计从,老婆说东,他绝不敢往西。 赵美兰呢?一生嫌弃苏大强无能懦弱,她一直说:“你这个窝囊废,我怎么会嫁给你?”妻子赵美兰当年是村里的一枝花,有美貌,从她婚后对家庭的管理来看,也有能力,但她有个致命伤,就是对丈夫有很强的控制欲。这一点招致婚姻生活的不幸。4世纪北非主教奥古斯丁在他的著作《忏悔录》里这样回忆自己的母亲莫妮卡:“她对他(父亲)的服侍如同她的神,且费尽心思来赢得他,以她的谈吐行为传教,经由此,主装饰她,使她恭恭敬敬地对她的丈夫和蔼可亲。”莫妮卡的丈夫终于在自己临终前接受了主耶稣。在彼得前书3:1“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姐妹们,这是一个应许,你的丈夫会因为你成为一个合神心意的家庭领袖。而妻子要操练的是生命的内在美(彼前3:3-6),有顺服和贞洁。岁月终将洗去铅华、美丽的容颜会被时光慢慢摧残。这些都不能成为你吸引丈夫的长久资本,而生命内在的美好品质会吸引他的注意力。那么什么是顺服?字面意思上看:“顺”表现于外在,“服”体现于内心。很多妻子表面顺从,内心不服,这样的态度对方是能够感知的,那么你的牺牲行为就没有了果效。B 丈夫爱护妻子从以弗所书和彼得前书中,我们看到丈夫对妻子应尽的义务有如下几种:爱和保护(弗5:25)、引导(弗5:26)、敬重(彼前3:7)。1、爱和保护基督如何爱教会,丈夫也该如何爱妻子,基督对教会的爱内涵极其丰富,有:不求己益处、恒久忍耐、凡事包容,不作害羞的事……,所以,弟兄们,当你在抱怨妻子不够尊重你时,请反省下,你有用基督爱教会的方式在爱着你的妻子吗?如果我们有这样的反省,恐怕面对妻子的满腹牢骚,就回无言以对了吧?也许,丈夫们会反驳说:“她的表现真让人无法爱她,没有任何可爱之处,她再不像恋爱时那样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弟兄们,爱是一个决定,一种选择,不是一种感觉,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舍己了。基督用为我们舍命的方式来表达他的爱。同样,弟兄们,你们对妻子的爱也要用适当的方式表达出来。一句出自真诚的称赞、一个关爱的举动,适当的分担家务,都是爱的表达。不要把爱藏在心里。基督对教会的爱体现在服侍上,基督虽是教会的头,但他道成肉身,他来不是要颐指气使的驾驭谁,而是谦谦卑卑地舍已服侍,他说:我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他甚至自己为门徒洗脚,教导门徒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要做众人的佣人。弟兄们,在不满你的妻子对你不够尊重的同时,要想一想你对妻子有没有过服侍的行动。工作回到家,你是倒到沙发上,拿起手机做“葛优躺”,还是进入厨房给妻子一个拥抱,说声“辛苦了”,或者和妻子一起来做家务呢?此外,“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妻子相比较丈夫而言,较为软弱,需要丈夫的遮盖和保护。2、引导弗5:26-27“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这里显明,丈夫在家中承担着引导和帮助妻子成长的责任。 即是引导,那么丈夫自己就要有好的榜样,因材施教且有耐心。正如基督凡事给门徒做榜样。基督用爱心征服了世界,不是用强权和身份。在彼前3:7,彼得给出了一个方法:“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 “情理”也可翻译成“知识”,说明丈夫要按照妻子的心理、生理及生命的状况来引导帮助妻子。3、敬重:男性女性作为平等的受造物,妻子的生命里也需要丈夫的敬重,圣经赋予丈夫领导权,并不意味着丈夫在地位上高于妻子。两人没有地位的不同,只有分工的不同,因为男女各方面不同,所以神让我们互相弥补对方的不足。男性倾向于理性、粗犷、身体也较为强壮。女性多数较为柔弱、细腻、感性。也正是因为被造时就赋予了不同的特色,所以神将领导的责任加给了丈夫。所以二人要互相尊重,丈夫拍板做决定之前,要和妻子充分商量,尊重听取意见。因为没有谁比谁更重要,更能耐,只有分工的区别。如何将这些理念运用到婚姻生活,夫妻双方必能体会到婚姻的甘美。做教会的工作实质是做人的工作,所以,当下,更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信徒进行引导劝勉,。 愿主帮助我们,尊崇神的话语,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让每位弟兄姐妹的婚姻更加蒙神赐福,让家庭、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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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的死
人的生老病死,是一个人一生都要经历的状态,于我们的文化而言,我们很难直面这个问题,但又不得不面对这个最深刻的问题,所以更喜欢委婉地适用“告尽”、“去世”等字词来表达。中国是个文明古国,对于社会生活方式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传承。丧葬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属性,而丧葬文化中不可缺少的就是独特的丧葬习俗,这种文化是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生活文化。正因为独特而悠久的丧葬文化,常常令基督徒迷茫,何为该做何为不该做,众说纷纭。今天借着这段经文,和大家分享主题《雅各的死》。一、雅各临终嘱咐后事根据圣经的记载,雅各临终之前特地嘱咐自己的孩子们有关将来尸首安置之处,也就是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这里是安葬父辈之地。当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便弃绝而亡,归到列祖那里去了(参创49:29-33)。很显然这是雅各对众子祝福之后,对自己后事的安排。很多长者在临终之前都有这样的托付,特别是像雅各一样,临终之前及其清醒的人,都希望自己将来的肉体有所安置之处。同样圣经中记载约瑟临终之前也是交代好后人,将自己的骸骨带到迦南地。我们常常习惯性为新生命的到来,提前会购置很多物品,小到吃食衣物,大到房间配备,等等,但是对于我们肉体生命的安置,很多人不曾想,甚至也有不敢想的。当然由于不同的地域特色,根据了解在苏州,有很多人都为自己的将来,买好墓地,而在其他地方,大部分都是在死后才会去购买墓地。这个其中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果此人生前意识清醒,就会交代清楚,后辈是个顺服之人,在墓地的选择上会能够省很多事,如同雅各的孩子们,遵从了父亲的心意,将他的葬在了祖父辈墓地,即幔利前、麦比拉田间的洞里,这洞和田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仑买来为业,做坟地的(参创50:12-13)。可是有的时候,也出现“忘记”提醒一说,从而造成后辈按照地方传统,寻求自己心意中最佳的方式来操办长者的丧礼,那这其中就有可能存在风水之说。中国的社会中,自古以来都讲究风水之说,都是因为历史文化受了佛道思想的影响,借由风水为后世谋福利。对基督徒而言,这是否可取?显然不行,风水的本身隐含着是迷信的思想,但更多的是异教神明的崇拜,甚至是对逝者灵魂的一种崇拜。天地万物之间,只有我们的神,才是独一的真神,这本身就是与信仰相违背,不论是今生的算命,将来的墓地安置都不能从风水而得到祝福,唯有神祝福之地,那便是真正的美地。二、约瑟操办父亲后事雅各的众子是顺服的后代,愿意遵从父亲的心意,也愿意做合宜是事情。约瑟在操办父亲的丧事中,不仅没有过度沉迷悲伤,不能自已,使得丧事便得一团糟,也没有因为过度盲目追随世俗风气,将父亲的嘱咐置若罔闻,约瑟的做法值得今天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约瑟在父亲过世后,细致妥当的安排了父亲的后事。先熏尸,再进入悲哀期,再到后来带着父亲的尸骨到所指示之地。这其中包括对逝者的尊重,也包括对埃及法老的尊重。1、遵从合宜的仪礼从民族文化中来看,约瑟遵从当时的丧事仪礼。约瑟悲伤父亲的去世,但依旧吩咐伺候他的医生,用香料来熏尸体。当时,熏尸是人死后一种做法,一般是掩盖尸臭,减缓尸体的腐化速度。这在当时是埃及地极为正常的处理方法。而在以色列文化中,虽然认为尸体是不洁净的,但是对尸体保持尊重态度,不可随意处置,要将死者身体洗净,抹上香膏,用干净的麻布裹好,这点在圣经中耶稣的安葬里也有提及(参约19)。安葬后,会有一段时间为逝者哀哭,时间数字一般是神圣数字,圣经中记载,约瑟在亚达的禾场,为父亲哀哭了七天,熏尸后埃及人为雅各哀哭70天,以色列百姓为亚伦和摩西哀哭30天。从家国身份来讲,约瑟也极为尊重法老。当父亲去世后,埃及人为雅各哀哭,而约瑟在遵从父亲心意的同时,依旧像法老提出报告,这是对执政掌权者的尊重。法老同意,并且以厚待的方式对待了雅各的葬礼,包括埃及人的哀哭期,法老臣仆随同约瑟前往落葬之地等等,这在当时是高贵礼仪的象征,显然看出约瑟的影响力,同时也看到约瑟所做的事情是合乎当时国王的心意。因此这一系列的做法,符合当时的家庭民族文化,也符合在埃及地生活的要求。丧葬仪礼,中国的丧葬仪礼可以说是世界民族中独树一帜。丧葬文化历史悠久,自早期先秦就有一套相对完善的仪礼形式,这得益于早期的传统文化集萃。仪礼形式独特而丰富,上到皇家贵臣,下到富商平民,都有相对一致的“传统模式”。从仪礼内容来讲,根据《仪礼》中的《士丧》、《既夕》、《士虞》等篇幅有关三年丧礼的记载,早期的仪式主要包括始死奠、小殓奠、大殓奠、朔月奠等约12道祭奠过程,期限约在百日,即今天延伸而来的七七。就原始资料研究而言,学者们较认为,所谓的七七,较早源于我国的元魏、北齐时期(参《北史》),看似和基督徒的信仰数字相契合,但是更多的是指道教的炼丹有关。元魏时期,道教盛行,而道家讲究炼丹拜斗,以七七四十九为一个周期,所以就有了七七之说,显然从文化角度来讲,这种仪式的本身是宗教文化的影响导致的。从仪礼操办形式来讲,除了恪守仪礼内容,还有更为谨慎和奢华的操办过程。中国传统丧葬中,以唐代为例,上至官宦世家,下至有条件的民众,都盛行厚葬之风,这种风气至今仍在部分地区盛行。所谓的厚葬,是指将金、玉等贵重财物与死者一同安放在坟墓中。其背后的意义,就是镇邪辟邪之用,同时幻想他们在“异地”生活舒畅。但这股风气本身却不是优良风气,《旧唐书·玄宗纪》中记载:“自古帝王皆以厚葬为诫,以其无益亡者,有损生业故也。近代以来,共行奢靡,递相仿效,浸成风俗,既竭家产,多至凋弊”,讲述的是指君王将相主张的厚葬,竟然在百姓中也盛行起来,形成特定的风俗,从而导致有些家庭,因为操办丧事,从而导致家徒四壁。这种风气在唐朝已经盛行,在今天同样存在。贵州省水族群居的地方,为了举办家中长者的丧礼,甚至亏欠外债。今天基督徒如何操办丧事?很多时候,厚葬风俗是活着的人为了面子而操办,那么回到丧葬的本质来讲,奢靡的厚葬仪式真的是纯孝的象征。很多不信的肢体,甚至说等风光操办父辈葬礼之后,再信主,这是否是真正的孝敬?如同圣经中约瑟操办父亲的后事,他的地位,应该操办的更加奢华,更加风光,可以圣经提到最多的仍是“哭”,说明雅各亲人的悲伤,雅各的这一生在晚年的时候,才真正活在人眼里的“风光”,可是他们更多的仍是举办合宜的丧礼,更注重对逝者的缅怀。显然今天的丧事礼仪,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地域特色,但更重要的是撇去迷信、撇去奢靡、撇去攀比,独留对逝者的尊重,对丧家的安慰。2、遵从父亲的心意雅各的众子们带着父亲的遗言,将雅各的尸骨送到了列祖的坟地,这是顺服父亲的旨意。我们说到约瑟在埃及的尊贵之处,他可以风光大办父亲的丧事,可是他并没有奢靡的操办,也没有强行按着他权利有拥有的,为自己的父亲另择佳处。根据《旧唐书·李义府传》记载,李义府是个皇帝眼前的红人,在父亲的丧事操办中,他将父亲的墓地选在唐朝先祖李虎的永康陵旁边,用了七个县的官吏和民夫,甚至还有县令累死在“前线”的。同样约瑟也是法老的重臣,但是他却谨遵父亲的教导,没有利用权利之便,谋求人的眼光。同样他的顺服,不仅体现在答应父亲的遗言上,更重要的实践了父亲的心意。根据《旧唐书·长孙皇后传》中记载,长孙皇后在临终之时,特地向唐太宗请求:“因山而建,不须起坟,无用棺椁,所须器服,皆以木瓦,俭薄送终,则是不忘妾也”。长孙皇后虽是如此要求,但是唐太宗还是为她造了一个三十万亩的陵园。虽然答应了长孙皇后,显然没有和长孙皇后要求的一致。今天我们也是如此,我们总有自己对家人丧事礼仪的一种理解,以爱名义去做自以为逝者喜欢的事情,可见,真正所做的,是在明白生命的意义的基础上尊重逝者。约瑟所行所做的这一切,让埃及人见证这一家族,也让迦南地的人见证,说“这是埃及人一场极大的哀哭”(参创50),于埃及人而言,雅各是外族人,如今却让迦南人看到埃及人对雅各之逝的哀哭,可见这一家在人的面前,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联系雅各的临终之言,可见从个人而言,将自己的后事交代明白,是于自己于家人都是有益的,从家人而言,逝者的临终之言,是他的心愿,更应当尊重逝者的心意,而不是阳奉阴违。就基督徒而言,一个顺服的家庭,除了活着的时候,让人看见信仰,同时在丧葬事宜中让亲朋好友、周边邻舍,看到真正的见证,会帮助他们思考信仰,了解信仰。 基督徒的丧礼,能够给活着的人更重要的生命思考,我们在世不过是寄居的,真正的家,神早已为我们预备好,树立好正确的生死观,能够帮助我们妥善的处理丧事,愿我们在一切事上都荣耀神,如同雅各的死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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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殡葬
“往遭丧的家去,强如往宴乐的家去;因为死是众人的结局,活人也必将这事放在心上。”(传7:2)死亡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116:15),因此“为死亡而举行的葬礼也是人生礼仪中最为繁杂隆重的一项仪式活动”。丧礼既是对死者的尊重,对生者而言也是重要的生命礼仪,帮助他们面对生离死别的痛苦,预备他们步入亲人离去后的另一个生命阶段。在圣经中,雅各的出殡和丧礼的过程记载最为详细的。我们藉此探索在目前中国社会文化处境中,如何藉着丧礼的进行,不单使非基督徒认识基督教的孝道观,生死观,也认同教会举行的葬礼含有尊重中国社会的文化与情感的元素。一、丧礼是孝亲的表达在基督教信仰中对孝敬父母非常重视。在上帝通过摩西所颁布的《十诫》中就有孝敬父母的诫命,而且将这条诫命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十诫》前四条是关于人于神的关系;后六条是关于人与人的关系。而后者排在首位的就是关于孝敬父母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基督徒是非常重要孝道,其中不仅包括生时奉养,也包括死时正式、严肃的殡葬礼仪进行送别。正如约瑟在饥荒的时代,奉养自己的父亲、兄弟全家。父亲来到埃及时,他亲自驾车前去迎接,他还伏在父亲的颈项上,哭了很久。约瑟虽贵为宰相,但对父亲十分亲切与尊敬。父亲去世后,约瑟对父亲的孝敬更是表露无疑。他十分悲痛,对父亲的殡葬非常用心。圣经记载,当雅各去世后,“约瑟伏在他父亲的面上哀哭,与他亲嘴”。约瑟不但因父亲逝世哀哭,连遗体也亲吻,这是高度孝心的表现。“约瑟吩咐医生用香料熏他的身体”,另外,他和哥哥遵守父亲的遗言,把父亲的遗体带回迦南,埋葬在家族的坟墓里。约瑟透过对父亲雅各殡葬的安排体现出儿子对父亲的孝敬。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注重孝道。儒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大家,也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不只是在父母生前,而且也包括在他们故后。“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礼记·祭统》)“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伤,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孝经·纪孝行》)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以说,孔子和儒家所说的孝敬父母体现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延续到父母过世之后。并强调亡者既已亡,生者当为之举行丧礼,此乃孝道的体现。由于儒家文化对丧葬与孝道的解释与传承,使得后人办理丧事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孝”的体现。丧礼中,作为后代子孙是否做得好,反应的是儿女和后辈是否尽到孝道。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殡葬祭祖含有浓厚的尽“孝思”之念。儒家为殡葬行为做出了伦理性的诠释,正如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意即慎重的办理父母的丧事,虔诚的追念祭祀祖先,能使百姓的道德风俗归于淳朴厚道。基督徒也完全可以在纪念去世亲人的特殊节期:如清明节、忌日等,对逝去的亲人缅怀,可以藉着诵读祷文、献花扫墓、点燃蜡烛,用基督教的内涵,中国传统文化的形式来完成这一神圣重要的时刻。二、丧礼体现对上帝的敬拜与盼望雅各临终遗言嘱咐儿女们一定要“将我葬在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与我祖父在一处。”(创49:29)“雅各的儿子们就遵着他父亲所吩咐的办了,把他搬到迦南地,葬在幔利前,麦比拉田间的洞里。那洞和田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以弗仑买来为业,作坟地的。”(创50:12--13)雅各虽在埃及逝世,但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是亚伯拉罕的后代,坚持要葬在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的迦南地。虽然他逝世时,上帝的应许仍没有实现,但他相信上帝的应许。因此,雅各是存着希望而离世,因知道和深信上帝必实现他的应许。雅各指出他死后会和亚伯拉罕、撒拉、利百加、利亚同葬,每个基督徒离世后也会和其他相信主的人在一起,更有上帝的同在。对基督徒而言,死亡是回归的日子。圣经中“死”对于耶稣来说是回到父那里去,“现今我回到差我来的父那里去。”(约16:5)同样,对基督徒来说也意味着“回到父那里去”。“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深想得那从天上来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林后5:1-2) 事实上,基督徒离世的日子是他在上帝面前得享安息的日子,得以脱离罪恶与愁苦,悲痛与失望,而进入圣洁与有福,喜乐与自由的世界。对基督徒而言,死亡也是等候荣耀复活的日子。因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已经战胜死亡的权势。正如保罗宣告说:“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林前15:55)因此,死亡于基督徒而言不是黑暗、不是灾难也不是终结,死是另一个生命的起点,等候荣耀的复活,就像种子种下去等待结出更美的籽粒。因此,基督教的殡葬礼仪中没有招魂仪式,没有牌位,不设灵位,也没有烧香祭拜等形式。在圣经中对基督徒的去世常称为“睡了”,如使徒行传7:60称司提反的死是“睡了”;马太福音27:52称已死圣徒为“已睡”圣徒;帖撒罗尼迦前书5:10保罗说:“他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对哥林多信徒讲论复活之道时,也用“睡”代替“死”。因“基督已从死里复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跟随主的门徒也要经历,因着基督的复活我们有复活的盼望:“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林前15:43-44)葛培理对死亡坦然并有活泼的盼望,“我不怕死,因为我知道天堂的喜乐正等待我。我最大的愿望是,一边过今天的生活,一边预期灿烂的明天,且准备好受欢迎地归回神永恒的天家。”这种对天家活泼的盼望,全部依赖于基督的应许。基督徒的丧礼不只是追忆故人,更是对未来的期待。三、丧礼是爱的传递,是关怀与支持雅各平生的日子又少又苦,比不上他的祖先,但他的出殡和丧礼之过程是圣经记载最为详细的。为什么作者这样做?最明显的原因是:这表明埃及法老和埃及人尊崇约瑟,故为他的父亲雅各举行隆重的葬礼。因此,葬礼也是对亲人的安慰或支持。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因此,一个人的死亡不是他个人或他家人的事,而是关乎一个群体的大事。同样,一个基督徒的过世,不只是他家庭的大事,也是教会全体的事。弟兄姐妹藉着丧礼伸出安慰、援助之手,给丧家以心灵和物质上的抚慰,这体现神家彼此相爱,彼此合一,互为肢体的基督精神。当信徒或其亲人去世时,教会就成为了办理丧葬礼仪的主导角色,并成为牧养、服侍信徒及其亲友的关键时刻,因丧礼是较大形式的礼仪,其流程之庄重,持续时间之长,教会的参与使得信徒可以从内心感受到基督的爱与教会的服务。从亡者的离开到下葬,甚至到再后来的追思,教会都全程参与其中,以崇拜和服侍相结合,是对亡者也是对家属的最重要的一次服务。在丧礼中,神是以怜悯为怀的父亲,他与悲哀的同哀,俯就丧家。因此,参与丧礼人员衣着一般以黑色为主。言行举止端庄大方,切不可轻浮说笑。态度要真诚,全身心的、完全的融入在丧礼中。这种态度不仅是对待死者要恭敬严肃,也是表达“与哀伤的人同哀”的情怀。在过往的丧礼中,时常发现一种现象,丧家处于哀伤的情绪中,而去参与丧礼服侍的同工却身着鲜艳的服装,甚至有说有笑,与整场丧礼的氛围相差甚远,甚至让人感觉基督徒是一群冷血麻木的人。丧礼后的一段时间,对家属而言是孤单、伤痛的,他们必须面对家人逝去的事实。教会适时的探访,以圣经的话语给予鼓励和安慰,扶助他们度过痛苦悲伤的日子。基督教的丧礼对于参加丧礼的基督徒来说,同时是一个绝佳的提醒。提酲每位信徒要珍惜和善用上帝所赐的生命,在有限的时光中去荣耀上帝。四、丧礼是一种崇拜,应具有仪式感 丧礼是生者与死者最严肃的公开表达情感的重要仪式,丧礼无论在形式上多么不同,都应当有条理、按着次序进行,因此丧礼应具有一套完整的礼仪程序。合理而又适宜的殡葬程序是一个载体,承载着人的哀思,承载着神的祝福。透过程序的层层推进,使得参与之人,无论是丧家、朋友或信徒,能共同经历对亡者的缅怀和对神的敬拜。圣经创世纪50:1--14看到雅各的殡葬具有仪式性。 A、哀悼(创50:1):约瑟为父亲哀哭。B、包殓(创50:2-3):约瑟“吩咐伺候他的医生,用香料熏他父亲”。C、哀悼(创50:3):当时的埃及人为雅各“哀哭了七十天”。D、哀悼(创50:10-11):送殡的人抵达了“约但河外,亚达的禾场”,就在那里大大地号啕痛哭。约瑟为他父亲哀哭了七天。E、埋葬(创50:12-14)雅各的家人将他的遗体带到家族的坟地,下葬于“幔利前,麦比拉田间的洞里”。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丧礼是中国传统礼仪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丧礼是人生的最后一程,所以它在整个礼的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中国人们通过一系列的丧葬仪式活动来追念死者、安抚生者、并逐渐规范和制度化。丧葬仪式的过程中包含丰富的文化内容,蕴含深层次的民族文化心理,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意义和民俗功能。但是在今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现实丧礼中也存在一些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相符合的陋俗,如:在丧礼中焚纸帛,安亡灵,以闹迷信为尽礼;一些丧事中演出的戏以逗笑居多,格局不高,更有甚者请来十番队、花鼓队、歌舞队、军乐队、杂技团舞狮团等等,这些花费少则二三万,多则几十万不等,实铺张扬厉,求热闹以争体面子,流于虚荣,失去了实在的哀情。对基督徒来讲,丧礼如何有效有序、有意义地进行是重要问题。 基督教丧礼应讲求简丧薄葬。这不是轻率待之,而是在简中见庄肃,于俭中重恩典。 目前狮山堂的丧礼程序如下:1、宣召: 宣召的声音要庄严肃穆、清晰有力;宣召时所选用的经文应富有感染力,富有宣告性。如: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14:13)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2、唱诗: 丧礼中的音乐也可以带出安慰和盼望的效果。适当的使用好的,适切的圣诗,能引发人思想那难以言语之言语。歌词的内容要注重耶稣的得胜,因为“死被得胜吞灭”(林前15:54)。如:《千古保障歌》、《仰望天家歌》等。丧礼中,切不可为了增加气氛,而选择与场合不符的世俗歌曲。3、祷告: 祈祷应用至诚顺服的心来到主面前,求帮助,求神将永恒的真理启示出来,叫我们从《圣经》的话语得着安慰和盼望,在人生各种遭遇中得着亮光和平安。4、读经: 经文应选符合丧礼的主旨:盼望、归家、安息、复活等具有追思性,又有安慰性的经文。如:诗篇16篇、23篇、90篇、林前15:44、帖前4:13--18等等。因为神的话语最能安慰人心、带给人安慰和盼望。5、信息: 丧礼中的信息,应有广义的布道及安慰家属的双重作用。但不能喧宾夺主,要以安慰丧家,追思为主,且应因时、因人、因地制宜,将荣耀归给神,因为丧礼的中心是上帝,其信息是藉着神的话语来安慰家属,激励生者。丧礼中的讲道应该精简,不宜过长;有力而又精练的讲道更能打动人心,况且丧家经历丧亲之苦,精神和精力都几近耗尽,在这样的环境中讲道,若太长反而会影响效果,内容不可深奥,应该用简单的话语表达生命的信息,在这种环境中任何学术的辩解或深入的解经都会让人无暇去做深层次的探询。6、述史: 事先应与丧家有所交流。讲述死者生平,这是丧礼中常有的重要的一部分,但这其中不可夸大死者的作为,最好提到他生前的好处、善行,重要的是要提及上帝的信仰如何改变他的生命。述史者应选择合适的人选,一般是由至亲担任,也可由教会的相关人员来担任。7、遗体告别:8、主祷文:9、祝福: 基督教的丧礼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一项献给上帝的崇拜;崇拜中,我们加入天上的天使长、天使和众圣徒当中,一起环绕宝座唱颂新歌(启5:11-14)。这个根植于圣徒相通的崇拜观,确认我们敬拜的时候,是与那些已去世但如今与基督同在天上的人一起敬拜,因此,丧礼仪节像一个崇拜那样进行时合宜的。结语:基督教丧礼的举办,一方面是完成中国文化背景下尽孝的任务;另一方面藉着在丧礼中对上帝的敬拜,也是对死者家属的一次牧养和关怀。基督教丧礼在中国必须要结合中国文化,以便更好的被中国人理解和接受。特别是在礼仪层面更多的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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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面对祭祖?
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面是很喜欢“拜拜”的,在古代封建社会,祭天,是只有皇帝才能做的事;但祭祖的事,在民间老百姓都可以做。由于封建帝王垄断了祭天的活动,老百姓一生当只有一次可以拜天地,就是在结婚的时候:“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比较多,其中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期间都有法定假期,可以看出国家对这些传统节日的重视。对于上班族来说,放假休息总归是大家所喜欢的。但有些节日里面会有一些传统的习俗,比如清明节祭祖的习俗,对基督徒来说有着很大的困扰,因为传统的祭祖仪式里有烧纸钱、摆贡品、磕头等习俗,到底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祭祖这个问题呢?基督徒认为如果参加这样的仪式会得罪上帝,因而逃避过清明节,但又被不信主的家人误解,觉得信耶稣的人就没有祖宗了。其实,基督徒并不是要否定清明节,而是要拒绝清明节中的偶像崇拜。圣经从来没有让人不孝敬父母、不尊敬长辈,只不过圣经要求人孝敬父母是在生前,而不是在死后。一、中国传统思想的孝道观与圣经的孝道观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孝道是高度的实践伦理,中国自古以孝治国,教育以孝为本,家庭以孝为先。“孝道”是历来中国社会所看重的,正所谓“百善孝为先”,这句话是孔子讲的。然而,许多人不知道早在孔子讲孝道以前差不多一千年,圣经已经明确把“当孝敬父母” 记载在十条诫命里。因此,不管是中国传统思想还是圣经的教导,都把“孝敬父母”看作是人伦关系第一要务。圣经出埃及记20章12节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命记5章16节说:“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十诫当中人伦关系的首要,就是“孝敬父母”,为什么孝敬父母在圣经里面是这么被看重呢?因为除了神以外,在世界上跟我们关系最亲又对我们最有恩情的,就是我们的父母。圣经不但强调孝道,而且严格要求实践孝道,并且严格的程度会让所有提倡孝道的人感到惊讶。比如,出埃及记21章15节说:“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章17节又说:“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所罗门所写的箴言30章17节有这样的话说:“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意思就说,一个不孝的儿子,是受咒诅不得善终的。那么,做儿女的要用什么行为才能表示孝呢?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此有很好的阐述,《礼记》记载,“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孝”最基本、最起码的表现在于“能养”。但是“孝”不是仅仅在“能养”这个层面,因为 “养牛、养马也是养,如果对父母没有尊敬的心,又有什么不同呢?”不同之处在于,对牛、马是“饲养”,对父母乃是“奉养”。你可以把食物扔给牛、扔给马,但是,你不能把食物扔给父母,而要以尊敬的心,带着爱,把父母所需要的奉上。这样又来到另外一个层次,就是对父母的尊敬和关心,不要让父母感到被羞辱。身为儿女要有好名声,不要因为犯罪做恶,让父母蒙羞,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要有美名,让父母感到光荣,感到安慰。这是中国古人讲孝行的三个层次。父母不愁衣食,倍受关心尊重,儿女有美名,父母感到很有光彩,得到众人的祝福。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孝”的具体要求。新约圣经是怎么说的呢?提摩太前书5章8节中保罗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在以弗所书6章1至3节,保罗再次强调子女孝敬父母的责任,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二、基督徒不赞同祭祖的原因基督教信仰传入中国,真正扎根到现在仅有200多年。在以前中国人常对基督教有偏见,说:“多一个基督徒,少一个中国人。”现在有的人说:“信了耶稣就没有祖宗了。”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只因为基督徒不祭祖,不信主的人就以为人信了耶稣以后就不孝敬父母了。说实在的,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关于祭祖问题上的冲突,不是因为不孝敬父母,而是如何孝敬父母。上面已经分享过,圣经要求人要孝敬父母,跟中国的传统的孝道观是相吻合的。今天多少人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不好好孝敬。父母死了以后,拼命祭拜,好像父母在一个缺衣少食的地方。对于此种情况,宋朝的欧阳修曾经感叹:“祭而丰,不如养之薄。”意思是说,安葬父母再厚殓,祭祀的供品再丰厚,也不如趁其在生之时,尽自己的哪怕是一丁点微薄的奉养义务。看来,这种现象不单在今天的时代才有,在古代也早已有了。今天有些中国人谈“孝道”的时候,不是把重点放在生前的孝敬,而是死后的祭拜,把“祭祖”看成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时至今日,在某些地方清明时节的祭祖仪式越演越烈,甚至有人购买最新版的纸质别墅、手机、跑车,甚至是美女,烧给过世的亲属。作为基督徒,我们不赞同这种形式的“祭祖”,而提倡人孝敬父母是在生前的照顾跟陪伴,而不是死后的祭拜。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传统的“祭祖”除了“记念祖先”之外,还带着迷信的成份。比如电视或电影桥段中,有时候会有这样的场景:一个儿子跪在父母的坟前,面前点着蜡烛、摆着贡品,烧着纸钱,边磕头边祈求父母的在天之灵保佑他能够为他们报仇雪恨。历史学者研究中国人祭祖最原初的用意,不是重视孝道,而是对祖先亡灵的恐惧感。在商朝的时候,社会上充满拜鬼神的习惯,认为人死了以后就变成了鬼。为了避免祖先回到家里作祟,商朝的人就勤于祭祖。因此,最早的祭祖是恐惧祖先的鬼魂为害,祭祀一下,全家可以消灾避祸。并不是表示对祖先的孝顺,而是对祖先鬼魂的恐惧。对现代的人来讲,祭祖可能有两种原因:第一个原因,按迷信之人的说法,人死后会去另外一个世界,他们在那个世界会有需要。我听有人说过,他说他父母死后,父母给他托梦,说他们没有钱花、又缺衣少食,于是他就跑到父母坟前去烧纸钱、摆贡品等等。有个老姐妹作了个失败的见证,她说她老伴过世了,她老伴生前不信主,快到清明节的时候,她作了个梦,梦见她老伴说他自己没钱花,在下面过得很可怜,希望家里人能给他烧点纸钱。她醒来后,一想到这个梦,又因为自己是基督徒,不能去烧纸,于是她暗示她儿子,给他爸爸烧些纸钱。这件事情过后,这个姐妹说她身体一直不舒服,去医院看也检查不出什么病来。后来,这个姐妹跟一个牧师讲起这个事,牧师说,你暗示你儿子去做,跟你自己去做其实没有两样,你应该向神认罪祷告。她也请牧师为她祷告,求上帝赦免她。后来她就好了。第二个原因,有的人祭祖其实他什么也不相信,不过别人怎么做,他也跟着这样做,怕被别人说自己不孝。为什么基督教信仰不赞同祭祖呢?因为十条诫命的第一、二条就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神。”(出20:3-5)对基督徒来说,祭祖是得罪上帝的事,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三、基督徒主张孝亲和敬祖上面我们已经讲过基督教信仰教导人要孝敬父母,在主里听从父母。孝敬父母是在父母活着的时候,而不是父母去世后。那么当父母长辈去世后,每年到清明节的时候,基督徒该如何面对这个节日?我们可以分几种情况来具体说明:1、若家人都是基督徒,这种情况是最理想的。作为基督徒,我们都愿意敬畏上帝,照着圣经的教导行事为人,在清明节时,基督徒不会去祭祖,而是敬祖。基督徒可以去扫墓,追思自己的父母长辈,可以买一捧鲜花,以表哀思。或者一家人聚在一起唱诗、祷告、追述长辈的嘉言懿行,勉励后辈效法之。2、如果只有自己一人是基督徒,家里其他人都不信主。你可以跟他们说明你是基督徒的身份,要坚定你的信仰立场,用合乎信仰的方式去纪念,也请家人能够理解。如果家人要用传统的方式祭祖,你可以劝他们,但他们若不听,你就尊重他们,但不可随从他们的方式。其实,清明节也是一个很好传福音的机会。中国人的思想里面有很一些矛盾的地方,比如,中国人讲:“人死如灯灭,死了就完了。”如果人死了就完了,那为什么清明节还要去祭祖,烧纸钱、摆贡品、磕头等?是因为中国人还认为,人死了以后,会去另外一个世界,这些东西都用的着。就像中国古代的帝王,有的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修造陵园(地下宫殿),死了还要很多贵重的陪葬品,更有甚者甚至以活人来殉葬。为什么会这样做?是因为想死了以后继续作王,继续享受。基督徒应该抓住我们中国人思想里面的矛盾之处,很好的传扬福音。有的父母看到子女信耶稣,非常反对,因为担心自己死后无人祭拜。曾子说:要“喻父母于道。”就是儿女有责任帮助父母进入真道。既然父母相信人死后会去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也会有需要,需要儿女给自己提供。何不告诉他们,信耶稣有永生,死后可以上天堂,跟耶稣永远在一起,在那里什么都不缺。当父母接受耶稣之后,自然会知道要专心敬拜真神,不再担心死后子孙祭拜的问题,因为有复活的盼望,知道死后到主那里去。基督徒是光明之子,行事为人应当行在光明之中,盼望藉着关于祭祖问题的分享给弟兄姐妹带来一些帮助,让我们在面对祭祖问题上既能表达追思,又能让上帝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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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关于“尊重女性”的伦理教导
圣经产生于一个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或许会在其中可以找到一些古代近东文化圈的影子。然而,圣经的伦理教导所展现出来的上帝启示,相较于当时的社群伦理又是有其超越性与普世性的价值与意义。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分析圣经经文,考察圣经的伦理教导在“尊重女性”议题上的重要价值。一、在创造中体现出的性别平等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亚当,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女人。或许有人由此引出一种观念认为:男人被造在先、女人被造在后,所以男与女在性别上存在着附属关系。可是在《创世纪》1:26却如此记载“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可见,无论是阳刚之美,还是阴柔之美,都被包容于上帝的形象之中,并无主次高低之分。并且亚当(Adam)一词最初并不是特指男性。Adam源于希伯来语的adham, 它是表示人类统称,而无性别指称。只是当上帝从‘adham’身上拿了肋骨后才有了性别的指称:从‘adham’身上拿走肋骨的称‘ish (man)’,从肋骨上创造的是‘ishshah (woman)’。”[1]也就是说,性别这一概念是具有相对性的,在创造的层面上,性别存在不同,但无先后之分,所以不同性别间是平等的。但这种平等并非毫无保留的消除性别间的差异,只以男性作为评估的参照系[2],使女性对自我性别产生疏离、缺乏认同,甚至使“女性男性化”或“无性化”,这都是对“性别平等”的武断曲解。性别平等的核心是指无论在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还是在家庭生活的私人领域,男性与女性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上帝在创世之初,把伊甸园交给男人与女人,让他们治理这地,管理各样行动的活物,并且赐给他们一切菜蔬和果子。这就是男人与女人共同的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与此同时,当他们犯罪之后,男人与女人同样承担起应该受的惩罚,并无例外。这当然也不是粗暴的平均主义,上帝让女人受成产之苦,让男人汗流满面。这一切都体现出创造之中的性别平等。二、在律法中体现出的对女性权利上的维护律法是古代以色列民族文化价值观的表现,伦理道德的具体阐述,也是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律法中有许多关于维护女性权利的条例,例如:“不可辱没你的女儿,使她为娼妓。”(利未记19:29)及“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申命记23:17)。这里所说的妓女有可能特指的是庙妓,这是外邦人偶像崇拜中的习俗。当时的外邦女子都要到神庙中完成庙妓的任务。这些女子没有权利拒绝陌生男子的要求,如果拒绝便是触犯“神”的律例。然而,上帝对以色列民的律例中明确了不准庙妓的规定,这不仅是让以色列人寻求圣洁的生活,也是对女性身体权利的维护。又如民数记27章中记载的关于西罗非哈女儿的继承权问题。传统规定女儿不能继承父亲的产业,女儿结婚时,父亲会为她们预备嫁妆,但土地和其他财产只能分给儿子。如果没有儿子,死者的遗产就要过继给最亲近的男性亲属。但是如果按照这个规定,西罗非哈的土地就不再属于他的家,他的名也会被人遗忘。为此,以色列的律法中新规定了女儿有优先的土地继承权。[3] 而土地对于以色列人来说又有着极其重要的含义,它意味着上帝的赐予,表彰着以色列每户的家长和家庭成员,都是与上帝有特别的立约关系。[4] 所以,这里不仅是给予女子的继承权,而且是维护女子的宗教地位。虽然旧约律法对于女性的权利维护并不是彻底而全面的,但对于当时的伦理道德已然是具有超越性的。三、在所塑造的女性形象中体现出的对女性地位上的尊重圣经中有许多优秀女性的记载,例如女先知米利暗。她是暗兰和约基别的大女儿,亚伦和摩西的姐姐。少年时的她机智勇敢,协助母亲救了弟弟,又帮助弟弟重回母亲身边。不仅如此,圣经记载的米利暗还表现出了多才多艺的特点,是圣经中记载的第一位女音乐家,也是希伯来民族的女英雄,与弟弟亚伦、摩西一门三杰,带领以色列人民出埃及。虽然她不乏缺点,也受到上帝的惩罚,但是在弥迦书6:4仍将其与摩西、亚伦并举:“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上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我也差遣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圣经对米利暗的事迹描述,表明女性在上帝救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与此相似的女性还有女士师底波拉,是以色列第四任士师,也是详细记述的第一位士师,曾经领导以色列人打败迦南的将军西西拉。底波拉是众士师中最敬虔的一位。圣经对她的描述是她既是先知,也是以色列的母,许多人在“底波拉的棕树”下向她寻求判断,她指导巴拉如何打仗,并主笔写下胜利颂歌。[5]圣经对她的描述与基甸、耶弗他和参孙等士师的糟糕表现形成了强烈对比。[6]还有女先知户勒大也是具有崇高地位的女性。当时国王的祭司们并没有去求问耶利米或西番雅,而是去向她请教,她代上帝传言,对约西亚宗教改革有着很大影响。这说明当时的宗教事务对于女性是开放的,她们能参与宗教活动,甚至可以在其中担任一定的职务。[7]圣经中所塑造的这些女性形象,反映出了其对女性在社群地位与宗教角色的认可与尊重。四、在耶稣的侍奉中体现出的对女性身心灵的保护新约中的伦理教导是旧约伦理的延续与超越。学者曾指出,一世纪的犹太教师认为女性引发了男性的情欲。因此,一个庄重严肃的男性要解决欲念的问题,就要尽量少接触女性。所以,当时社会会设立一套制度,限制女性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范围,同时也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解决的办法就是避开女性、将女性隔离,将女性包裹起来。”[8]假如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受罚的主要是女方而不是男方。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的故事便是一例,对于男性女性的双重标准在这里显露无疑。然而耶稣在登山宝训的教导中,却把动欲念和犯奸淫的责任归咎于男性。[9]学者认为“耶稣要门徒小心的不是女性,而是他们自己”。[10]耶稣的教导是具有革命性的,并且是对当时的宗教权威发起的挑战。他指出了情欲的恶性循环,男性要担起自己的责任。与此同时,耶稣的教导注重婚姻的神圣性,不准男性随便跟妻子离婚,以此将女性从被视为是诱人而危险、用完即弃的性工具的观念中释放出来。[11]在耶稣的侍奉中,他毫不犹疑的去医治女性,同时也不拒绝女性的接触。血漏的女子摸他的衣裳,得到的是他的祝福;声誉不佳的女人用膏膏他的脚,得到的是他的接纳;撒玛利亚一个卑贱的妇人也因着耶稣与其谈道而得到拯救的喜乐。并且最先见证耶稣复活的也是女性。这些都在表明,耶稣对女性的尊重与身心灵的保护,让女性在上帝的国度当中得到新的角色与自由。五、在初期教会的发展中体现出对女性的关顾初期教会是耶稣教导的践行与诠释时期。在初期教会生活中,女性的角色也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初期教会因为说希腊话的寡妇在饭食上被忽略,故特意拣选了七个执事专门管理这事。在耶稣的时代,有许多出生在外邦的犹太人回到耶路撒冷定居。当中有许多人不会讲当时犹太人说的亚兰语。也有些久居外邦的犹太人,年老时回到耶路撒冷,死后葬在城的附近。贫苦的寡妇便要靠人救济了。初期教会,像犹太人的慈善团体一样,收容了许多无依无靠的孤儿寡妇。这些人靠信徒的捐款获得救济,本地的穷人,每星期五可得一点救济金,过境或外来的穷人,其救济金是按月发的。[12]初期教会并没有压制与忽略寡妇的声音,相反却是因为寡妇的发声使得教会在管理上渐趋完善,可以说这些寡妇的发声促进了教会的发展。当然,我们在圣经中不仅可以听见平信徒女性的声音,也可以看到教会中女性的侍奉身影。如百基拉与他的丈夫同工,将上帝的道给亚波罗讲解的更加详细(使徒行传18:26)。新约中共有六次提及百基拉,每次出现都会以教会领袖的形象出现,跟她的丈夫一样。[13]保罗也常常在书信中提及女性的名字,问她们安,如友阿爹、循都基,保罗称赞她们是“在福音上与我一同劳苦的”(腓利比书4:2-3)。同时保罗也传递出福音拆毁了人与人之间的墙、促成人类合一的观念:“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 3:27-28 )”这些都反映出在初期教会发展的过程中对女性在生活与侍奉上的关顾。综上所述,当我们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圣经中关于尊重女性的伦理教导时,会发现其在横向上相较于当时的社群习俗具有超越性,而伦理教导背后的原则与神学内涵在纵向上又是具有普世意义的,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有着美好的指导与榜样作用。 [1] 张荣建,“英语命名方式与《圣经》中的女性命名性别歧视” ,载于《福建外语》,2000-04。[2] 参闵冬潮、刘薇薇,“质疑、挑战、反思—从男女平等到性别公正”,载于《妇女研究论丛》,2010(05)。[3] 参《圣经研修本》关于民数记27章释义。[4] 参莱特(Christopher J.H.Wright),《基督教旧约伦理学》,黄龙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第206页。[5] 参《士师记》4-5章。[6] 参《圣经研修本》关于“底波拉”的解释。[7] 参李胡晓,“《圣经》语言中的反性别歧视浅析”,载于《文学教育》,2017-07.[8] David E. Garland, Reading Matthew, New York: Cross, 1995, p27.转引自司道生(Glen H.Stassen)、顾希(David P.Gushee),《国度伦理》,纪荣智、吴国雄、梁伟业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14,第456页。[9] 参司道生,《国度伦理》,第456页。[10] 同7,p67.[11] 参司道生,《国度伦理》,第456页。[12] 陈嘉式,《中文圣经注释—使徒行传》-六章,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4。[13] 参徒18:2、18、26;罗16:3;林前16:19;提后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