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浅谈基督徒的结婚离婚再婚问题
弟兄姐妹主内平安!今天我们一起来谈谈基督徒的婚姻,关于结婚离婚再婚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现在的婚姻状况是令人堪忧的,甚至出现了离婚潮。在高考结束之后,一些家长排队去办理离婚。对这种现象有人分析了很多原因,但是对于这种现象有些人是在看热闹,看笑话;有些人认为是见多不怪,已经习以为常了,甚至有人跟风,有人以他们为榜样。在这种大环境当中,我们基督徒的婚姻也不可避免地受环境的影响与考验,状况也不容乐观。据我知道的有一个弟兄已经结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还生了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姊妹的儿子,结了婚离婚,复婚再离婚等等,给夫妻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家庭、子女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和亏损。还有个60多岁的老姊妹,要我帮她找老伴,目的是可以有地方吃住,等等让人啼笑皆非。今天我们用神的话来分享: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浅谈基督徒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婚姻。
一、关于婚姻
1、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具有神圣性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所以婚姻具有神圣性。当初上帝造人,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创2:18)上帝造男造女,这是人类的第一对夫妻,也是第一个婚姻家庭。女人是男人的帮助、帮助者、助手。说明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帮助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没有别人扶起他来,这人就有祸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抵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传4:9—12) 著名作家高尔基说:“婚姻是两个人精神的结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艰难困苦。”婚姻正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克服一个人所克服不了的困难,同舟共济、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2,婚姻的关系——骨中骨肉中肉的关系
夫妻二人的婚姻关系是骨中骨肉中肉的关系。当耶和华上帝把女人领到男人面前,亚当第一次看见夏娃时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3)
3,一夫一妻制——上帝的命定
一夫一妻是上帝命定的。耶和华上帝造女人是用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耶和华神就用男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2:22)这告诉我们上帝没有取下更多的肋骨,造成多个女人,说明上帝命定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不是多妻的。多妻不是上帝的旨意。正如经上所记:“虽然上帝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玛2:15)
4,婚姻的的维系——用上帝的爱
婚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要想保持长久的幸福,就需要用上帝的爱彼此相爱。用一生的精力和智慧去维系,用心去经营。夫妻两个人要彼此依赖,彼此相爱,互相信任,学会包容,理解,彼此委身。《圣经》告诉我们:“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4—25)两个人既然走进了婚姻,就不再是两个人,不再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而是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结为夫妻的双方,要完全接纳对方与对方连合。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和短处。同时也要看重对方,将自己和对方视为一个整体。因为二人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与妻子连合为一体的夫妻不可分离。也就是说,不能离婚,除非死亡。对此耶稣曾经说过:“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5—6)
5,婚姻当中的责任——勇于担当
我们常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乃是两个家族的事。在婚姻中有很多责任需要去承担,去担当。对父母长辈的尊重、孝顺;对儿女子孙的培养教育等等。所以结婚就表示着一个人长大成人了,成家立业了,有更多的担当和责任了。 以上是我们在举行婚礼的时候,经常对新人的勉励。那么我们基督徒要想进入到美满幸福的婚姻当中,或者说我们要想成功的步入到婚礼的红地毯,就要对我们选择的婚姻严肃认真,考虑慎重。
二,关于结婚问题
我们讲到了婚姻的神圣,婚姻的维系,婚姻是上帝为人所设立的。那么我们要想进入到幸福美满的婚姻当中,我们就需要求主预备。有牧师说在孩子还没在母腹当中时,就为孩子的婚姻来祷告,求上帝预备孩子的婚姻。如果是生男孩就作牧师,如果生女孩就做师母。我们很多人会认为这样祷告的太早,没有想那么长远。那么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求主预备还为时不晚。
1,让上帝做主
《圣经》中的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作为基督徒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能草率更不能凭感情用事。因为这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一辈子的事情,因为人找的是自己的终身伴侣。所以我们要让上帝做主,恒切祷告,把婚姻大事交托上帝,求上帝来帮助预备自己的另一半。《圣经》里边也有一些例子,给我们看到恒切的祷告,求神预备。
2,共同的信仰
双方有共同的信仰,就会很大程度避免了以后生活中所产生的一些因信仰的不同而出现的矛盾。包括因服侍、经常聚会等等产生的一些意见分歧。“二人若不同心,岂可同行呢?”(摩3:3)俗话说,二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所以找对象最好的,优先选择的最佳方案就是两个人的信仰要相同,信仰一致,志同道合。
次一点的那就是作为慕道友或者说能够尊重自己的信仰。或者说以后有机会或者愿意相信耶稣。更次的那就是信仰不同,甚至反对的。以后会给婚姻造成隔阂甚至分裂埋下隐患。基督徒和不信的婚姻也有美满幸福的,但我们认为信仰最好是相同的,这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活动还有更好地安排空余时间。
现在教会里有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基督徒家里的儿女找不到对象,常说的一个原因是别人家反对我们的信仰。其实这里面存有偏差和误区的。有些人找对象条件很高,有一个姊妹家提到了要找女朋友。自己家里条件很好,有公司有别墅,也要求女孩子要三好:人好工作好家庭条件好。还有一信徒家里的孩子找对象要求女孩多高?不能超过多少,多胖多瘦,就把这个条件范围给缩小了。还有的基督徒家庭本身条件不好,或者孩子的自身条件也不是很优秀。所以找对象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限制。当一时找不到对象的时候,就开始埋怨是因为信耶稣的缘故了。
3,注重人品胜外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找对象好看的外貌也很重要,但是婚姻不能仅建立在外表上面。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心灵美才能使爱情经久不衰。有人说,找对象不是找一个花瓶摆在那里,而是要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所以要注重一个人的人品修养,不仅仅是看外表。在谈恋爱的时候也不能够只注重金钱,宁坐轿车里哭,不坐自行车上笑。
4,预备自己,坦诚相待
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坦诚预备自己。对自己的方方面面不要隐瞒,不要欺骗,然后把自己的信仰、家庭情况等等能够诚诚实实地说出来。并且对于对方的信仰、家庭、经济条件、文化背景等等要了解,好好考虑,不能盲目。经过两个人的相识、相知、相爱,经过认真、慎重考虑,才能进入神圣的婚姻中,才能享受婚姻。
三,关于离婚问题
步入婚姻,大家都是很开心的,特别是婚姻的美满幸福都是人人羡慕所追求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了夫妻离婚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基督徒的婚姻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有些信徒会咨询基督徒能不能离婚?我们根据在教会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分析,大致有: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存在的一些差异,或原生家庭带来的缺点毛病弱点,都会暴露出来,一方要想改变另外一方是改变不了的,这矛盾就会激化甚至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打出手;有性格不合的,婚外情的,家暴的,也有信仰不同的等等。还有一些新情况,那就是长期在外打工的丈夫和留守的妻子异地分居,慢慢就会使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疏远而给婚姻有破口,导致了离婚。有的是在结婚之前了解不充足,了解时间短,闪婚。对于这些新情况的出现,我们也要充分认识、理解。让两个人在结婚前要充分了解,不要草率。对于长期分居的要多沟通,多创造一些在一起的机会。对于性格不合,或者是一些缺点等,需要彼此接纳,爱屋及乌,能够多一份信任和理解。
1,不主张轻易的离婚
婚姻是神圣的,是男女双方之间认定的一个圣约,也是上帝给予人类的一种恩赐。《圣经》中有多次的教导:“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可10:9)婚姻只有到一方死去的时候才结束。离婚会造成很多人受到伤害和痛苦。离婚也会容易导致犯罪。
上帝谴责以色列人喜新厌旧,抛弃年幼时所娶的妻子(玛2:14—16);上帝更愿意人能用宽容、接纳的态度对待犯罪的一方,象何西阿一样,所以夫妻之间如果有什么矛盾,应该温柔,忍耐,宽容对待。基督徒追求与众人和睦,更何况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呢。上帝之所以允许以色列人休妻,乃是“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16:18)保罗说:“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6—20)
2,特殊情况下可以离婚。
《圣经》中没有绝对的禁止人离婚,在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的。一是一方不忠,就是犯淫乱的事。(太19:9)耶稣认为只有妇女不贞,丈夫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二是不信的一方,自愿离去的。保罗在原则上也不赞成离婚,他说:“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7:15下)但因信仰不同, “若有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上)信主的弟兄姐妹都不必勉强。所以离婚或者解除婚约在基督徒生活中也不是绝对不可以的。
三是虐妻家暴的。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不能够不加分析的一概不准离婚,这是不负责任的解决方法,可能会产生新的矛盾。在婚姻中存在被家暴被虐待的。当生命不被尊重,受到威胁时,尽管《圣经》中没有这样的例子,但给我们看到上帝恨恶人休妻和虐待妻子。(玛2:16)《圣经》是维护人权的,损害人权,危及生命的,基督徒是不能支持的。
四,关于再婚问题。
《圣经》中也有明训(罗7:2—3,林前7:8—39,提前5:14)。再婚,指离过婚或失去配偶的人再一次跟其他人结婚。再婚不同于重婚。在世人看来一个人离婚或丧偶后,可以选择合适的对象重新组成家庭。作为基督徒,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1.不可再嫁娶。
保罗在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明确的教导,“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林前7:10—21)这两节经文,一方面保罗强调的是,无论是作为丈夫或妻子,不可以随随便便地离婚。另一方面保罗强调的是“不可再嫁”。根据《圣经》的记载,哥林多教会可能有些女信徒要离开不信的丈夫,似乎认为信主后该有更多的自由,只有这样才能过圣洁的生活。保罗认为,如果这些信徒离婚了,不可再嫁。因为他们离婚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淫乱的缘故,如果再嫁就不合神的心意了。
2,特殊情况可以再婚。
(1)丧偶的
保罗论到教会中做寡妇的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夫妻双方都活着,他们都受神所立的婚约的约束。若一方死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在死亡时告终。因此保罗说,作寡妇的可以随意再嫁。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劝勉那些年轻的寡妇“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可见保罗并不反对寡妇再嫁,最好是嫁给基督徒。
(2)因夫妻一方奸淫而离婚的人
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这句话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就是若不是夫妻一方犯奸淫,就不可离婚或再婚。其二如果夫妻一方犯了奸淫,并且婚姻已经彻底破裂,另一方是可以再婚的。
3,最好不再婚
对于再婚,保罗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对着没有嫁娶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7:8—40)
在保罗看来,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因对方奸淫而离婚或作寡妇的,还是不嫁为好,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因一段婚姻失败后再婚,再次进入婚姻,也是冒很大的风险的。一是周围人会用另一种眼光看你。再一个再婚之后的夫妻有很多方面的不适应,有很多的麻烦和矛盾:双方的儿女、经济方面、生活习惯、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再婚的婚后生活。如果选择不再重新组成家庭,就有更多的时间和自由,能够专心服侍主,讨主的喜欢是更好的。当然这只是保罗个人的建议,并不是主的命令。所以选择再婚是要看自己的选择,一定要谨慎,仔细考虑,充分了解。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浅谈了基督徒婚姻中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的婚姻情况和问题更是错综复杂。作为基督徒要洁身自好,“婚姻,人人都当尊重”,要顺服并遵行上帝在婚姻中的旨意,就能从婚姻中感受生活的乐趣,在婚姻中领悟上帝的恩典,为主作美好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