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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必须坚持,文化可以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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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婚姻观
经文:创2:18—24;可10:1—12;弗5:22—33任何一个时代,婚姻的问题都是层出不穷。人面临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往往都随着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来解决问题。常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因着喜欢在一起,因着不喜欢而分开”。因此,婚姻的随意性越来越大,离婚率逐年上升。作为基督徒,我们同样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对婚姻的看法及在婚姻中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份挑战和考验,今天我们从圣经看基督徒的婚姻观。 一、圣经中的婚姻真理1、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具有神圣性《创世纪》第二章让我们看到:婚姻的起源来自于上帝,是上帝亲自为人设立婚姻。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因此,婚姻不是从人的意愿而来,不是亚当自己认为一个人很孤单,需要夏娃来陪伴他,不是,而是上帝的心意,上帝认为亚当一个人不好,需要有个配偶来帮助他,所以亲自为他预备。因此,婚姻是神开始的,是神亲自为人设立的,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完全出于神。上帝设立婚姻,他就祝福婚姻,使人享受婚姻的美好。亚当看到夏娃时说“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多么相爱,多么美好,从神而来的婚姻是神圣的。2、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结合上帝设立的婚姻有一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一夫一妻的结合。不是一夫二妻或多妻,更不是一妻多夫,是两个人,婚姻中强调是“二人”,并且上帝对他们的要求是“二人成为一体”,主耶稣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可10:8)婚姻中决不能出现第三人,“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饮自己井里的活水。你的泉源岂可涨溢在外?你的河水岂可流在街上?惟独归你一人,不可与外人同用。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箴5:15—19)今天,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提倡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都是违背上帝的旨意,是神所不喜悦的。3、婚姻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弗5:31)。丈夫对妻子的爱超乎人类一切关系之上,甚至超越对父母的爱: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这里的连合是指整个身、心、灵的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所谓“一体”,也就是说他们合并为“一”,两个人成为一体。这种结合是如此亲密。所以说,男女以婚姻的形式结合为一体,是人间最亲密的结合。保罗在圣灵的光照下,他看见了隐藏在《创世记》2章24节中一个伟大的属灵奥秘(真理)——启示了基督与教会合而为一的奥秘。 保罗从《创世记》2章24节中不仅看到丈夫与妻子的联合,而且透过婚姻关系看到基督与教会这个崇高的属灵关系,赋予婚姻深重无比的意义。“然而,你们个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弗5:32)。圣经要求作丈夫的“各人都当爱妻子”,要求作妻子的“也当敬重他的丈夫”。妻子的本分是敬重丈夫,而丈夫的本分是爱妻子。使徒保罗呼唤作丈夫的当以基督对教会的爱为理想去爱妻子,作妻子的当以教会对基督的敬爱为理想去敬重自己的丈夫。 二、基督徒如何拥有幸福的婚姻1、离开父母离开父母不是抛弃父母,不是不顾父母的生活等等,而是指婚姻中的夫妻两人在心志上独立、自立,不能一唯地依赖父母,应该过自立的生活。今天,有很多的夫妻在结婚后依然不能离开父母,一有事就找自己的父母来解决,父母的意见左右夫妻的生活,结果引发了很多的矛盾和纠纷,甚至闹到不欢而散的地步。这是值得我们警戒的。2、与妻子联合这里的联合是指生命上的联合,彼此接纳。接纳对方生命中好的,同时也接纳不好的。不是等到对方完全改变了才接纳,而是在结婚时就做好准备要接纳对方的一切。夫妻两人在互相接纳的基础上把自己奉献给对方,像奉献给主一样奉献给对方,婚姻的幸福与舍己、奉献有关,一个人愿意舍己,才可以接纳对方,用无私的爱去爱对方,奉献自己如同奉献给主,这样才能与配偶在生命上联合。3、二人成为一体这是身、心、灵的结合,是生命的合一。两个生命的合一是非常困难的,不是嘴上说说这么容易,需要双方长时间的互相了解,彼此扶助,向着同一的目标努力。因此,“成为一体”乃是一条爱的旅程。这种爱有宽恕、忍耐和付出,这是美满婚姻真正稳固的根基。人有了这种爱,就想求对方的幸福胜过自己的幸福,这种爱使人愿意以服侍对方,以宽大的心去了解对方,原谅对方。这种爱就是基督的爱,神设立婚姻的目的就是要叫夫妻双方追求基督的爱,并在这种爱中达到“二人成为一体”的美妙境界。“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爱是恒久忍耐原文的意思是“长久受苦,又有恩慈”,如果你在婚姻中受了很多的苦,但常常抱怨,这虽然是忍耐,但不是“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张狂,不自夸,爱是不作害羞事,随时可以坦荡地面对对方。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用帮助的心来服侍对方,爱是永不止息!婚姻是一条爱的旅程,我们要靠主在这条旅程中得胜,享受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我们要把婚姻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让基督的圣爱充满在我们的婚姻和家庭中。今天,很多人把自己的婚姻建立在金钱、名利、地位之上。然而,当这些东西失去的时候,他们的婚姻也随之烟消云散。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要认识到只有爱才是坚不可破的婚姻基础。我们要学习爱与顺服的功课。我们也要认识到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神圣的,婚姻是夫妻两人在上帝面前所设立的盟约。因此,面对婚姻,我们要互相尊重,彼此委身,忠贞不渝,共同营造起以基督的圣爱为基础的婚姻。 三、圣经中对离婚与再婚的教导在实际的生活中,真正按着上帝的旨意遵行婚姻的原则去行是有困难的。当年,法利赛人问耶稣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解释说,摩西只是“许可”离婚,而不是“赞成”离婚,他之所以许可离婚,不是神的命令,乃是由于人心硬的缘故。人明知离婚是神所不喜悦,却硬着心不肯听从神的旨意,结果使很多的婚姻陷在悲剧中,让人陷在更大更深的痛苦中,摩西才许可人休妻,但是起初并不是这样的。耶稣说,可以构成离婚合理的理由有一个,那就是双方之中有人犯了淫乱的罪,但是这仍然只是一个合理的理由而已,却不是绝对的理由。因此,在旧约的时候,上帝曾吩咐先知何西阿去收回他那淫乱的妻子,以赦免的恩和坚定不移的爱,不单把他的妻子挽回过来,并且使他成为一位可爱的人,借此不但使先知体会了神的大爱,也流露了神的大爱。曾经在一个教会侍奉时遇到一位姊妹,她与我分享了自己在婚姻中的经历,在她孩子五岁时,她的丈夫就有了外遇,经常不回家并提出离婚,姊妹心里非常痛苦,切切祈求上帝挽回她的婚姻。姊妹在家尽自己的力量照顾家庭、抚育孩子,而丈夫在外什么都不管,十年之后的一天,她的丈夫一无所有回来了,姊妹用基督的爱饶恕并接纳丈夫,并劝勉15岁的儿子接纳父亲,一家人终于团聚。后来,她的丈夫在姊妹爱的帮助下也信主,多么美好的结果。在离婚的方面,另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不信的一方主动要求离婚是可以的,“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关于基督徒再婚的事,使徒保罗说,“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再婚可以避免一些试探,但是,再婚也是会增加很多的烦恼,若没有做好付代价的准备,还是不要轻易再婚,因此保罗个人认为:“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失丧配偶的人若能够守住独身肯定会收获在主里的平安和喜乐。基督徒要遵守上帝对婚姻的旨意,为婚姻做好付代价的准备,愿意在婚姻中舍己奉献,用基督的爱去爱对方。在婚姻中,我们要尽上自己应尽的本分和责任。然而,今天许多的婚姻家庭矛盾重重,问题繁多,原因就在于人只注重自己的权利,只强调对方要对婚姻家庭负责,而很少想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这样就容易导致家庭不和睦,甚至是婚姻关系的破裂。因此,作为基督徒,我们不仅要意识到自己所应尽的本分与责任,还要尽上自己的责任,以身作则,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引不信的家人归主,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美好见证能影响社会上不信主的人,使我们成为他们学习、效法的佳美典范。总之,我们要存着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在家庭中各尽其职,荣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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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圣经》所论的两性关系
试析《圣经》所论的两性关系——两性关系中之健康的婚姻一、 绪论婚姻这个话题,一直是热门的话题,因为这不但关乎着人们的生活,更关乎着人们的远景,因为有了婚姻的结合,才有了祖国的未来、整个世界的未来。除非特殊的情况,一般到适婚年龄的人都会选择步入婚姻的殿堂,而婚后的生活是否幸福,不但受到中国人们的关注,世界各地都同样受到重视。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婚姻观在不断的转变,婚姻内出现的状况,也在不断的增多。基督教信仰今日要面对很多的挑战,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使人的价值观念不断的发生变化,人们对两性关系看法已经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经典,在许多章节中都蕴含着对男女两性行为的规范。基督徒坚信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中,两性关系是平等的。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婚姻才是健康的,如说明书一般标准呢?那我们就必须要回到造物主的面前,看看我们的造物主对他所设立的婚姻,有着什么样的要求,什么样的目的。 二、 《圣经》中婚姻的起源与婚姻观旧约圣经中《创世纪》2:7中记载,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耶和华将他安置在伊甸园里,使他修理,看守。《创世纪》2:18中接着记载,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就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然后神把他创造的所有的动物都领到他面前,让他在其中寻找他的配偶,但是在这些神的创造物中,他并有遇见配偶来帮助他,《创世纪》2:19-20记载:“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圣经中强调“遇见”这个词,原文是“发现、找到、找出”的意思。[1]意思是那人没有在神创造的一切活物里找到适合他的配偶。然后,神就在他睡着之际,取了他身上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领到他的面前,作为他的配偶帮助他。[2]在之前18节中神说那“人”独居不好,这里的“人”原文是“אדם”adam,1之后22节才出现“女人”这个词“אשה”ishh,在没有出现女人以前,圣经中所记载的人,都是adam,所以神先造的是人Adam。在出现女人这个词以后,之后才有了男人这个词“איש”ish。所以当男人与女人二人合在一起之后,才能称为adam人,这个完整的,神起初创造的人。[3]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起初神的创造。[4]根据《创世纪》2:21-22记载,耶和华神以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神这样的创造方式是要像我们说明:婚姻象征男女为一体 ,是两个人的心灵与生命奇妙的结合[5]。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在这段圣经里,我们可以看到,男人和女人之间,不但在生理方面,互补互足,而且,两者相辅相成。所以,男女两性爱的结合,可以胜过人的孤独。因为这种结合,是由两个平衡、互相的伴侣结合而成的。[6]起初婚姻中的两性关系是和谐美好的,是平等的。夫妻之间享有的是不带羞耻的性爱。从起初神的创造我们可以得知,婚姻是由神亲自设立的,神并没有创造一男两女,或者多女,他创造只是一男一女,所以圣经中提出的婚姻观就是一夫一妻的观点。而且在新约中耶稣基督亦同样主张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马太福音》19:3-9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了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所以在圣经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神圣的婚姻观念就是一夫一妻制。马特生也说:“无论由心理学、生物学、历史学、或优生学的方面看,一夫一妻制都是合理的。由心理方面说,人都愿意只有一个配偶。两性的基督以及由婚姻关系中所生各种纠纷,都说明这个事实。由生物学的眼光来看,一夫一妻制也是有理的,因为世上男女人数两下大约是相等的。由历史方面看,婚姻不取一夫一妻的方式,结果总是不好,尤其于女性不理。”[7]所以,婚姻之外不可以有其他的配偶,无论是精神上、肉体上的婚外情都是不可取的,虽然有时不触犯国家的法律,但在圣经中明确不允许,是得罪神的行为。 三、《圣经》中夫妻应承担的职分婚姻是一夫一妻,意味着妻子与丈夫二人在婚姻中承担着不同的职分,健康的婚姻就是需要二人尽上自己的责任,担当各自的职分。(一)妻子的职分1、妻子要顺服丈夫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保罗在此处提出了或暗示了妻子顺服丈夫的两个理由。第一个是从创造次序来的,丈夫是妻子的“头”;第二个是从救赎大恩来的,基督是教会的“头”。[8]丈夫做头是一件事实,是妻子要顺服的理据。根据创世纪第二章所记述的,女人的受造是晚于男人,并且出于男人、归于男人。圣经中其它经文也有如此的论述。林前11:3-12节与提前2:11-13是保罗提出这个观点的依据。同时保罗也补充说男人也出于女人,孩子无论男孩女孩都是由母亲所生。所以男女乃是相辅相成的。但他的重点,仍是在于夏娃受造的次序、默示、目的。保罗提出丈夫作头的根据,全在于这些创造的事实,他的论据不是因为文化差异就有所改变,他的的教训其实在世界各地,古往今来都能通行。因为他所提出的观点是完全有圣经支持的,丈夫作头是根植于创造之内的。 但“作头”与“顺服”两词并非是想等同的。首先,这两词本身并不是特指男女的行为。男女之间,丈夫与妻子负责些什么工作,都是根据文化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差异。保罗所言的“作头”、“顺服”这些词语都是围绕着耶稣基督说的。丈夫作头的基础在于创造顺序,但作头的意义则藉着基督而界定;作头注重的是关怀而不是控制,是负责而不是辖制。丈夫作头要效仿基督;妻子顺服则要仿效教会。[9]女性的顺服并非不经大脑,盲从丈夫的主宰,乃是欣然接纳他的关怀。保罗在此处提出的是一种甘心乐意、满怀感恩的伴侣关系,正如教会与基督一样。丈夫作头若反应了基督作头的素质,那么妻子对他因爱而发的保护与供应所作的顺服,不仅没有降低女性的尊严,反而使女性的尊严更加丰富,更被提升。2、妻子是丈夫的帮助者神为亚当造夏娃的时候,他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创2:18-22)。通过这段经文,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的关系中,有几个重点:(1)神造女人,要她做适合的帮手。各种飞禽走兽都不能提供男人所需要的帮助,只有女人可以。 (箴18:22;箴31:10-11)。(2)神创造女人是要配合男人。她与男人相似,但却有所不同。她是补足男人的,而不是他的复印本。她跟男人的关系就等如钥匙与锁,胶卷与摄影机一样,他们是“一体”的,是不可或缺的(林前11:11)。根据圣经的记载,妻子之被造是为了满足丈夫的需要、缺乏和不足。她受造成为她丈夫特别的帮手。她与丈夫是“一体”,所以她必须接受和成全神在婚姻中给她命定的角色。这并不是说凡她所作的,都必须直接与丈夫有关。这也不是说她永远不可为自己或别人谋求益处,永远不可涉足家庭以外的活动和事工。而这里的意思却是她不应该做任何足以对丈夫做成损害,或引致她疏忽其首要责任——帮助丈夫的事情(箴31:10-31)。[10](二)丈夫的职分1、丈夫要爱妻子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神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弗5:25-29)假如妻子的职分是“顺服”,那么丈夫的职分就是“爱”。丈夫要爱自己一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通常来说,一个男人会花许多时间、心思、力气和金钱来照料自己,按照《圣经》提出的标准,丈夫要如同爱自己一样,供养妻子、爱惜妻子、保护妻子、满足妻子、供给她的需要、照料她、为她牺牲,正如爱自己一样。丈夫对妻子要付出很大的爱心,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11]然而,除此以外,对于一位丈夫来说,还有更高的标准,那就是丈夫要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妻子。早在旧约时代,圣经已多次用夫妻之约来描述神与选民所立恩典之约。[12]耶稣秉承了这样一个教训,将自己比喻为新郎。保罗沿着这样一个主题,清楚突出了天上新郎那坚定不移的、牺牲的爱,把守约的爱倾浇在新妇身上。作丈夫的要以此为典范。保罗在弗5:25-26这个地方,连续用了五个动词描述了基督委身教会的五个阶段。他爱她、为她舍己、把她洗净、使她圣洁、好把她献给自己。说明新妇的装扮不是靠自己做成的,乃是新郎努力使她变成美丽,能以献给自己。他爱她、为她舍己,洗净她、使她成圣;所做的的一切都是为了叫她的自由,达到完全。最终使她满有荣耀,献给自己。丈夫的爱不是指浪漫、温馨的爱,更不是今天被误认为真爱的占有欲;他的爱乃是基督的爱。丈夫绝对不能够因为自己是妻子的头就压制她,不准她活出真我;一个爱妻子的丈夫所做的绝非如此。他乃是为自己设计,让她把神所赐的潜能尽量发挥,活出真正完全的真我。[13]保罗接着提出,基督为教会舍己的目的是为要“洁净”她,最终要把她满有基督、毫无瑕疵地呈现给自己。他的目的不是将毫无相干的身份强加给教会的身上,而是要除去损坏她美丽的斑点和皱纹,好让她能够显露原本、真正的光辉;那么基督徒丈夫的关注也是一样,他的作头不是为了把妻子压下去,他的心愿是要使她享受自由。消除损污她女性身份、清楚她成长享“荣耀”的障碍,使她能达到基督所救赎的人最终可享有的完全、美好的成果。基督舍己为此,丈夫爱妻子,为她舍己也理当为此。2、承担家庭的责任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7-19)丈夫要在家里做好头的工作,承担家里的担子,供应家里的需要,并要保护自己所爱的亲人。中国人有俗话说:“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不无道理,因为神先造了男人。让他带领自己的妻子做好服侍的工作,可是他却听了妻子的话,被魔鬼引诱,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所以神的审判临到了他的身上,神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所以家庭的重担自古以来基本都是男人在背负。但是现今时代的变迁,女人与男人同等的地位,女人与男人共同担当家庭的重担。家庭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很多夫妻中不稳定的因素出现。 四、 《圣经》对婚姻中性的教导提到婚姻,不得不说婚姻内的性生活,这是每对夫妻都会面对的问题。虽然婚姻生活中的性生活,只是夫妻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它对整体的影响至大,不独影响夫妻二人,而且影响儿女和家庭,甚至波及整个社会。[14](一)婚姻内的性爱是圣洁的婚姻中的性爱,美丽而亲密,独特而隐秘,为夫妻所共享。它是神圣的。实在来说,这是神为他们设计的。[15]随着时代的发展,性总与淫乱、罪恶联系在一起,但是在起初的创造中,神设计的原是好的。起初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男女性器官也是神设计的一部分。有位基督徒心理学家白兰特医生说:“神创造人体所有部分。他没有创造一部分好,一部分坏。所有他的创造都是好的。因为完工时,他看着一切所造的说:‘都甚好’。”[16]其次,当我们去看《创世记》时,在上帝的创造中,神最先给人的命令是说:神要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17]因此可以证明,性爱和生养是神的设计,也是神早已预定的。所以夫妻之间的性爱是圣洁的,因为这是神的创造,夫妻之间的性交欲望也属于正常的欲望。圣经包含许多伟大的情诗,这些诗歌赞美性爱的激情和愉悦。若是谁说性爱本身邪恶而肮脏,整本圣经都会反对他。[18]因此,夫妻应当享受性爱。(二)婚姻内性爱的意义《创世纪》2:24节中记载:“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通过这段经文可以看到三个基本意义:(1)人要离开父母,并且公开自己与配偶的合法关系;(2)男女双方要爱对方胜于一切,负起责任,使对方幸福快乐;(3)二人藉亲密的性关系结为一体,这种关系是婚姻所独有的。[19]婚姻是两个人的完全结合,这种结合极其深刻,两个人实际上成为一个新人。“结合”这个词,意思是“结盟、立约”。性的盟约把两个人生活的每个方面都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体。“一体”不仅只是在身体上结合,而是指一男一女在他们生命所有的层面上的结合,两个人在本质上融合为一个法律单元、一个社会单元、一个经济单元。两人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在爱里,两人把自己全然奉献给另一位。所以,把婚姻称为“一体”。这个称呼意味着性爱既是一个记号,又是一个途径:性爱既标志着生命的、法律的连合;又成就了这种连合。性爱又是神所造的用来帮助你向另一个人完全委身的最得力的工具,一旦与另一个人身体联合,就会觉得自己的内在生命与另一个人相互交织,彼此融合。神使用性爱这个途径来让两个人彼此宣告:“我完全属于你,永远属于你,单单属于你。”[20]圣经中许多经文都告诉已婚夫妇要享受性爱,并且要经常过性生活,如《雅歌》与《箴言》5:19节这令人大开眼界的经文。但圣经中对性爱的鼓励只限制于婚姻之内,如新约中保罗在《林前》7:4-5谈到婚姻的问题时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厢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这段经文明确表明:(1)夫妻双方均有性的需要,应该通过婚姻来满足;(2)结婚是一方把身体的控制权交于另一方;(3)双方都不能拒绝满足对方的性需要;(4)性爱是神所认可的。[21]所以夫妻性爱应当是经常地、互惠的,要彼此取悦使另一方满足。因此,性和谐对于婚姻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是维系婚姻的纽带,又是婚姻的调和剂,一个健康的婚姻必然需要一个和谐的性爱生活支撑。 五、结论婚姻是上帝创造的,从古至今,婚姻制度不断的在改变,曾经可以一夫多妻,曾经有很多的不公平。但是婚姻最根本的仍然是一夫一妻的制度,这是神所创造的制度,这是最初的,也是最圣洁的。每一对婚姻都是神所配备的,人们不可以随意的玷污,也不可以随意的毁坏,以前如此,现在更要如此,人们都应该重视婚姻,也要好好维护好婚姻。不要让婚姻成为生活的坟墓。而且婚姻中的两个人承担了不同的职分,作为女人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也要爱帮助自己的丈夫。作为男人要在家里做好头的作用,也要爱自己的妻子。健康的婚姻首先要明白婚姻的责任与目的。也要有健康的关系,担当好自己的职分。除非夫妇两人都认识、接纳并实践他们不同,就是互相补足的责任,否则,他们就不能经历真正的合一。其次也要彼此相爱、互相信任,去建立与维护更和谐的婚姻。最后健康的婚姻还要有和谐的性生活,性爱与生养是神的设计,是圣洁的。神藉着两人身体的结合,将两人生命中所有层面都完全的融合。性爱的和谐直接影响着婚姻的和谐与健康。 [1] 《微读圣经》原文字典查询。[2] 《创世纪》2:21-23[3] 来自希伯来文林培泉老师的原文解析。[4] 《创世纪》2:24节[5] 电子版《灵修版圣经注释》[6] 佘山修院改编:《神学的人论和天使论》,天主教上海光启社,上海,1993年10月,第122页。[7] 马特生《基督教伦理学》,第81页。[8] 弗5:22-23节上[9] 弗5:24[10] http://cclw.net/soul/genshendeheyi/htm/chapter3.html[11] http://cclw.net/soul/genshendeheyi/htm/chapter4.html[12] 赛54:5-8,耶2:1-3,31-32;结23章;何1-3章。[13] (英)约翰·斯托的著《以弗所书》,陈恩明译,中国三自爱国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P218。[14] 黎希夫妇著《婚姻:两性生活》,陈佐才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1年12月初版,编者的话。[15] 同上,第1页。[16] 同上,第1页。[17] 《创世纪》1:27[18] 提摩太·凯勒、凯西·凯勒著《婚姻的意义》,杨基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2015年2月第1版,第234页。[19] 灵修版圣经注释。[20]提摩太·凯勒、凯西·凯勒著《婚姻的意义》,杨基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2015年2月第1版,第235-238页。[21]黎希夫妇著《婚姻:两性生活》,陈佐才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1年12月初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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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浅谈基督徒的结婚离婚再婚问题弟兄姐妹主内平安!今天我们一起来谈谈基督徒的婚姻,关于结婚离婚再婚的问题。 据有关统计,现在的婚姻状况是令人堪忧的,甚至出现了离婚潮。在高考结束之后,一些家长排队去办理离婚。对这种现象有人分析了很多原因,但是对于这种现象有些人是在看热闹,看笑话;有些人认为是见多不怪,已经习以为常了,甚至有人跟风,有人以他们为榜样。在这种大环境当中,我们基督徒的婚姻也不可避免地受环境的影响与考验,状况也不容乐观。据我知道的有一个弟兄已经结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还生了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姊妹的儿子,结了婚离婚,复婚再离婚等等,给夫妻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家庭、子女造成了很多的伤害和亏损。还有个60多岁的老姊妹,要我帮她找老伴,目的是可以有地方吃住,等等让人啼笑皆非。今天我们用神的话来分享: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浅谈基督徒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婚姻。一、关于婚姻1、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具有神圣性 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所以婚姻具有神圣性。当初上帝造人,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创2:18)上帝造男造女,这是人类的第一对夫妻,也是第一个婚姻家庭。女人是男人的帮助、帮助者、助手。说明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帮助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没有别人扶起他来,这人就有祸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抵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传4:9—12) 著名作家高尔基说:“婚姻是两个人精神的结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艰难困苦。”婚姻正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克服一个人所克服不了的困难,同舟共济、风雨同舟、同甘共苦。2,婚姻的关系——骨中骨肉中肉的关系 夫妻二人的婚姻关系是骨中骨肉中肉的关系。当耶和华上帝把女人领到男人面前,亚当第一次看见夏娃时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3)3,一夫一妻制——上帝的命定 一夫一妻是上帝命定的。耶和华上帝造女人是用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耶和华神就用男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2:22)这告诉我们上帝没有取下更多的肋骨,造成多个女人,说明上帝命定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不是多妻的。多妻不是上帝的旨意。正如经上所记:“虽然上帝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玛2:15)4,婚姻的的维系——用上帝的爱 婚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要想保持长久的幸福,就需要用上帝的爱彼此相爱。用一生的精力和智慧去维系,用心去经营。夫妻两个人要彼此依赖,彼此相爱,互相信任,学会包容,理解,彼此委身。《圣经》告诉我们:“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4—25)两个人既然走进了婚姻,就不再是两个人,不再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而是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结为夫妻的双方,要完全接纳对方与对方连合。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和短处。同时也要看重对方,将自己和对方视为一个整体。因为二人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与妻子连合为一体的夫妻不可分离。也就是说,不能离婚,除非死亡。对此耶稣曾经说过:“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5—6)5,婚姻当中的责任——勇于担当 我们常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乃是两个家族的事。在婚姻中有很多责任需要去承担,去担当。对父母长辈的尊重、孝顺;对儿女子孙的培养教育等等。所以结婚就表示着一个人长大成人了,成家立业了,有更多的担当和责任了。 以上是我们在举行婚礼的时候,经常对新人的勉励。那么我们基督徒要想进入到美满幸福的婚姻当中,或者说我们要想成功的步入到婚礼的红地毯,就要对我们选择的婚姻严肃认真,考虑慎重。二,关于结婚问题我们讲到了婚姻的神圣,婚姻的维系,婚姻是上帝为人所设立的。那么我们要想进入到幸福美满的婚姻当中,我们就需要求主预备。有牧师说在孩子还没在母腹当中时,就为孩子的婚姻来祷告,求上帝预备孩子的婚姻。如果是生男孩就作牧师,如果生女孩就做师母。我们很多人会认为这样祷告的太早,没有想那么长远。那么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求主预备还为时不晚。1,让上帝做主《圣经》中的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作为基督徒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能草率更不能凭感情用事。因为这是一个人的终身大事,一辈子的事情,因为人找的是自己的终身伴侣。所以我们要让上帝做主,恒切祷告,把婚姻大事交托上帝,求上帝来帮助预备自己的另一半。《圣经》里边也有一些例子,给我们看到恒切的祷告,求神预备。2,共同的信仰 双方有共同的信仰,就会很大程度避免了以后生活中所产生的一些因信仰的不同而出现的矛盾。包括因服侍、经常聚会等等产生的一些意见分歧。“二人若不同心,岂可同行呢?”(摩3:3)俗话说,二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所以找对象最好的,优先选择的最佳方案就是两个人的信仰要相同,信仰一致,志同道合。 次一点的那就是作为慕道友或者说能够尊重自己的信仰。或者说以后有机会或者愿意相信耶稣。更次的那就是信仰不同,甚至反对的。以后会给婚姻造成隔阂甚至分裂埋下隐患。基督徒和不信的婚姻也有美满幸福的,但我们认为信仰最好是相同的,这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活动还有更好地安排空余时间。 现在教会里有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基督徒家里的儿女找不到对象,常说的一个原因是别人家反对我们的信仰。其实这里面存有偏差和误区的。有些人找对象条件很高,有一个姊妹家提到了要找女朋友。自己家里条件很好,有公司有别墅,也要求女孩子要三好:人好工作好家庭条件好。还有一信徒家里的孩子找对象要求女孩多高?不能超过多少,多胖多瘦,就把这个条件范围给缩小了。还有的基督徒家庭本身条件不好,或者孩子的自身条件也不是很优秀。所以找对象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限制。当一时找不到对象的时候,就开始埋怨是因为信耶稣的缘故了。3,注重人品胜外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找对象好看的外貌也很重要,但是婚姻不能仅建立在外表上面。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心灵美才能使爱情经久不衰。有人说,找对象不是找一个花瓶摆在那里,而是要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所以要注重一个人的人品修养,不仅仅是看外表。在谈恋爱的时候也不能够只注重金钱,宁坐轿车里哭,不坐自行车上笑。4,预备自己,坦诚相待 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坦诚预备自己。对自己的方方面面不要隐瞒,不要欺骗,然后把自己的信仰、家庭情况等等能够诚诚实实地说出来。并且对于对方的信仰、家庭、经济条件、文化背景等等要了解,好好考虑,不能盲目。经过两个人的相识、相知、相爱,经过认真、慎重考虑,才能进入神圣的婚姻中,才能享受婚姻。三,关于离婚问题 步入婚姻,大家都是很开心的,特别是婚姻的美满幸福都是人人羡慕所追求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了夫妻离婚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基督徒的婚姻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有些信徒会咨询基督徒能不能离婚?我们根据在教会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分析,大致有: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存在的一些差异,或原生家庭带来的缺点毛病弱点,都会暴露出来,一方要想改变另外一方是改变不了的,这矛盾就会激化甚至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打出手;有性格不合的,婚外情的,家暴的,也有信仰不同的等等。还有一些新情况,那就是长期在外打工的丈夫和留守的妻子异地分居,慢慢就会使夫妻两个人的感情疏远而给婚姻有破口,导致了离婚。有的是在结婚之前了解不充足,了解时间短,闪婚。对于这些新情况的出现,我们也要充分认识、理解。让两个人在结婚前要充分了解,不要草率。对于长期分居的要多沟通,多创造一些在一起的机会。对于性格不合,或者是一些缺点等,需要彼此接纳,爱屋及乌,能够多一份信任和理解。 1,不主张轻易的离婚 婚姻是神圣的,是男女双方之间认定的一个圣约,也是上帝给予人类的一种恩赐。《圣经》中有多次的教导:“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可10:9)婚姻只有到一方死去的时候才结束。离婚会造成很多人受到伤害和痛苦。离婚也会容易导致犯罪。 上帝谴责以色列人喜新厌旧,抛弃年幼时所娶的妻子(玛2:14—16);上帝更愿意人能用宽容、接纳的态度对待犯罪的一方,象何西阿一样,所以夫妻之间如果有什么矛盾,应该温柔,忍耐,宽容对待。基督徒追求与众人和睦,更何况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呢。上帝之所以允许以色列人休妻,乃是“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路16:18)保罗说:“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6—20) 2,特殊情况下可以离婚。《圣经》中没有绝对的禁止人离婚,在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的。一是一方不忠,就是犯淫乱的事。(太19:9)耶稣认为只有妇女不贞,丈夫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二是不信的一方,自愿离去的。保罗在原则上也不赞成离婚,他说:“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7:15下)但因信仰不同, “若有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上)信主的弟兄姐妹都不必勉强。所以离婚或者解除婚约在基督徒生活中也不是绝对不可以的。三是虐妻家暴的。婚姻关系中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不能够不加分析的一概不准离婚,这是不负责任的解决方法,可能会产生新的矛盾。在婚姻中存在被家暴被虐待的。当生命不被尊重,受到威胁时,尽管《圣经》中没有这样的例子,但给我们看到上帝恨恶人休妻和虐待妻子。(玛2:16)《圣经》是维护人权的,损害人权,危及生命的,基督徒是不能支持的。四,关于再婚问题。 《圣经》中也有明训(罗7:2—3,林前7:8—39,提前5:14)。再婚,指离过婚或失去配偶的人再一次跟其他人结婚。再婚不同于重婚。在世人看来一个人离婚或丧偶后,可以选择合适的对象重新组成家庭。作为基督徒,我们当如何对待这个问题。 1.不可再嫁娶。 保罗在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明确的教导,“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林前7:10—21)这两节经文,一方面保罗强调的是,无论是作为丈夫或妻子,不可以随随便便地离婚。另一方面保罗强调的是“不可再嫁”。根据《圣经》的记载,哥林多教会可能有些女信徒要离开不信的丈夫,似乎认为信主后该有更多的自由,只有这样才能过圣洁的生活。保罗认为,如果这些信徒离婚了,不可再嫁。因为他们离婚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淫乱的缘故,如果再嫁就不合神的心意了。2,特殊情况可以再婚。(1)丧偶的 保罗论到教会中做寡妇的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夫妻双方都活着,他们都受神所立的婚约的约束。若一方死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在死亡时告终。因此保罗说,作寡妇的可以随意再嫁。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劝勉那些年轻的寡妇“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可见保罗并不反对寡妇再嫁,最好是嫁给基督徒。(2)因夫妻一方奸淫而离婚的人 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这句话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就是若不是夫妻一方犯奸淫,就不可离婚或再婚。其二如果夫妻一方犯了奸淫,并且婚姻已经彻底破裂,另一方是可以再婚的。3,最好不再婚 对于再婚,保罗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对着没有嫁娶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7:8—40) 在保罗看来,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因对方奸淫而离婚或作寡妇的,还是不嫁为好,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因一段婚姻失败后再婚,再次进入婚姻,也是冒很大的风险的。一是周围人会用另一种眼光看你。再一个再婚之后的夫妻有很多方面的不适应,有很多的麻烦和矛盾:双方的儿女、经济方面、生活习惯、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再婚的婚后生活。如果选择不再重新组成家庭,就有更多的时间和自由,能够专心服侍主,讨主的喜欢是更好的。当然这只是保罗个人的建议,并不是主的命令。所以选择再婚是要看自己的选择,一定要谨慎,仔细考虑,充分了解。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浅谈了基督徒婚姻中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的婚姻情况和问题更是错综复杂。作为基督徒要洁身自好,“婚姻,人人都当尊重”,要顺服并遵行上帝在婚姻中的旨意,就能从婚姻中感受生活的乐趣,在婚姻中领悟上帝的恩典,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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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谈现今农村与基督教的丧事
一、引言基督教进入中国已有一段历史,确切考据从唐朝景教开始,基督教一直不断地与中国这块土地相互磨合,互相理解,并且到如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时至今日在中国的土地上,随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实行,基督教也正式进入发展时期,国家对宗教有了更实事求是的认识,鼓励宗教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1]所以,基督教也力求在社会和国家中发挥作用,积极使基督教教义更好的带领信众爱国爱教。在此大前提下,无论一线城市还是农村乡镇,基督教的身影已屡见不鲜。在农村乡镇的基督教,其传播和发展更是受到了传统习俗的影响和碰撞,在一线城市中,大众的接纳能力和受教育能力普遍比乡镇更加的容易,而其造成的结果是农村基督教的传播和发展更要考虑其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在农村中,普遍认为生老病死是大事,所以农村的丧葬习俗以及对死亡的认知和基督教对丧葬、死亡的认知是需要求理解的。二、农村丧葬在农村的丧葬中许多的礼仪和习俗背后都有一定的思想和文化,而中国农村的丧葬文化同样深受中国多元文化的影响,每个习俗的背后能够看到来自多方面的影响,所以从三方面来简述农村丧葬习俗。(一)敬鬼神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敬鬼神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存在,在早期先秦时期,中国社会文化上就已经产生了多元化的倾向。这些文化和思想则影响了一代代的中国人。先秦时期最后的夏商周是一个神话的年代。对于神话的认识起源自更早的原始时代;原始时代几乎是由神话和传说统治着人的生活。原始时代的认知是由神话和神灵构成,比较突出的表现为祭祀、图腾等。当时的认知是一种对于神话、传说、天地、自然的一种敬畏的心情而产生的一种原始宗教,继而在自然中有了人类英雄的诞生。起初,人的思想和文化是和“自然”、“传说”互相渗透的,对于自然认识就是对于神的认识,并没有把自然和神分开来看待,而是一并等同。也就是说,当时还没有出现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人”隐于自然之后。人只看到了自然,而并没有看清楚“人”自身。[2]这也是原始宗教。原始宗教在现今的农村丧葬习俗中带出了鬼神这样的概念。因而,农村丧葬习俗中在根源上存在着鬼神的概念。这也是为何会有风光大葬和热闹送行等一系列习俗的原因,所送的是去世者的鬼魂。另一方面丧葬是关于死亡的事情,这也是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再加上前文所述农村中普遍会有慎重的鬼神观念,人的心理就会感到恐惧,因而在农村丧葬的认知中会有做不好得罪了鬼神,招来活着之人不幸的说法。这是原始宗教所中对鬼神的概念给农村丧葬所带来的影响。(二)敬祖先在中国农村的丧葬习俗中敬祖的思想就不得不看一下清朝的儒家,在清朝时期的儒家看来:敬奉祖先是大事,敬祖事天的意义在于:①孝为百行之源,对于活的父母,应当孝,对于死去的祖宗,也当孝顺。[3]祭拜祖先乃报本返始慎终追远,以孝亲精神承载孔孟之道,又藉此联络血缘,如果不祭祖,或于丧葬不合“礼”,则断然背上不孝的名声,于传统士人群体中被排除出去。②在祭司祖宗的同时,会进行祈祷和感恩,在《礼记·祭礼》中记载“报本返始”,“慎终追远”。其中也带有了生者对死者的追悼和对祖宗的感恩之情。③祭祖之时,需要跪拜,在礼节上的尊重。④在儒家的认知当中,敬祖是一种可敬的行为。“大报本返始也”,不忘自己的生命源头并推重(大)之,对上帝和祖先感恩戴德[4]。⑤敬祖是文明德行的体现,其中更带有巩固政治,统一民族的认知的作用。因此农村丧葬的习俗就出现了守灵和哭丧等一系列的习俗,这些习俗是以家族为单位,一个重要的纽带就是血缘和亲戚关系,如若家属没有进行此习俗,很多都会被定义为不孝或者不懂礼数。在此基础上,农村丧葬习俗上里是带着敬奉祖先的儒家思想,若不敬奉则为不孝,则为数典忘祖。这是农村丧葬习俗受到儒家敬祖事天的影响。(三)佑活人农村丧葬的习俗中还掺杂了活着之人的感情,许多情况下对于死去之人,加杂了一种能保佑和庇护活着之人的想法,由佛家所倡导的因果报应说已经深入的影响到了农村的方方面面,不仅影响着生前,也影响着死后。农村的很多丧葬习俗都是伴随着要风光大葬以达到使死者灵魂的安息,也能够使死去之人的灵魂能保佑活人。所以农村认知中多有祖上积德的说法:是死去的祖宗护佑一家人平安和富贵。这认知同样来源于佛教因果报应的理念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死去之人的积德不仅能使自己死后善终,更能福泽后代。当此认知在农村流传后。产生一种想法:死去之人能否保佑人就看活着之人的情况来定,所以农村丧葬后产生的上香上坟,祭拜祖宗和长者的牌位,摆桌敬奉死人等一系列习俗随之产生,如若不去进行此习俗则会使死去之人的灵魂不满,使其灵魂无法安息,极可能遭到报应,而这报应就是发生在活着之人身上;而活着的人也抱有进行此习俗以达到平安、富贵、被逝者保佑的想法。三、基督教丧葬基督教的丧葬习俗不像普遍的农村丧葬习俗那样被多方面影响,因为基督教的丧葬方式是由基督教的文话思想所影响;其方式可能各个地方有所不同,但基督教对于死亡和死去之人还有丧葬的认知和态度大同小异,接下来同样也是从三个方面简述基督教丧葬背后的基督教所持有的理念。(一)记念在基督教的丧葬中,信徒去世所进行的礼仪被称为丧事礼拜,而一个丧事礼拜的进行有两个前提条件:①需要尊重死者的信仰②死者家属的同意和配合。因为基督教丧事礼拜是否要进行并不是全部由基督教一方决定,应当尊重和征求死者生前的遗愿以及其家属的意见,如若一方无法达到,则有待考虑是否进行此丧事礼拜。所以在基督教中有临终关怀和丧事礼拜两大块。在临终关怀中,不仅能了解到逝者的生平和情况,更能够明白逝者是否希望并愿意按照教会中丧事礼拜进行丧葬。而临终关怀也是对教会中基督的爱的实践,是道德的弘扬,是对人心灵的深度关怀,也是基督教的美好见证,教会通过这一关怀来荣耀主。[5]也是肯定和记念逝去者的价值和意义。体现了基督教丧葬中对于逝者的记念和看重。进行丧事礼拜的程序前也要征求家属是否愿意按照教会的丧事礼拜进行丧葬。这也是对家属的尊重和记念,因为在基督教的认知中,不仅逝者的想法要顾及,更是活着之人的想法也要考虑,当家属无法接纳教会中的丧事礼拜,则尊重家属的选择,而能够接纳教会的丧事礼拜则是用心做好。总而言之,在基督教的丧葬中记念的不仅是逝者,同样也有活着之人。(二)荣耀农村普遍的丧葬中,对于死者的去世抱有的态度是惋惜和悲伤;但基督教的丧事礼拜中还有一种情绪:那就是鼓励和自豪;这情绪是对逝者生前的肯定,也是对逝者生前所留下榜样的追寻,而基督教十分看重榜样,对于信徒的要求是在正确的信仰认识基础上有一个良好的品行和道德,这样才能实现信徒对教会,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因而,在基督教的丧葬中,对逝者的品性和信仰的见证是极其看重和肯定的。圣经中希伯来书12章1节记载“所以,我们既有这许多见证人如云彩围绕我们,就该卸下各样重担和紧紧缠累的罪,以坚忍的心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那许多的见证如云彩围绕我们,鼓励我们更好的奔前面的人生路。这见证之人中包含逝者所留下生活、社会、信仰中的榜样,鼓励和安慰活着之人。由此,可看出逝者是荣耀和敬重的,因为其身上的闪光点和榜样被活着之人看到和肯定。(三)盼望在基督教的丧事礼拜中,一方面对其逝者留下的榜样和见证给予肯定,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其家属亲友。通常丧事中,活着之人对其逝者所抱有悲痛和不舍的情绪常常会伴随许久,在生活和精神上极有可能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创伤。而基督教对丧事的进行也考虑到了活着之人的感受,在其陪伴和安慰上有其独特的效果。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对丧事的认知同样夹杂了对活着之人的感受,劝慰和安抚将来在基督的永恒国度中再相见。圣经帖撒罗尼迦前书4章17节中记载“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和主永远同在了,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圣经中教导基督教应当用这样的盼望教导活着之人。在丧事礼拜上,基督教同样陪伴活着之人,将盼望和希望带给他们,用圣经的教导来抚平心灵上的创伤和影响,使之更好的的生活。而往往这样的陪伴和安慰经常能将活着之人的注意力从悲痛、不舍中转移出来,进而能减少其创伤。四、两者相遇当农村丧葬和基督教的丧事两者在中国的农村土地上同时进行时,两者之间肯定有其接壤或者影响的地方。因为随着基督教的发展和广大群众的认识和接纳,两者的相遇已经是定局,并且是不可抗拒的相遇。而当两者相遇时有其不同点和互相影响的地方。(一)习俗农村丧葬的普遍习俗都来源于以上敬鬼神、敬奉祖先和保佑活人三个方面的影响,而在这三个方面的影响下,基督教的丧事礼拜进入并且发生了相遇,由于基督教自成一派的丧事礼拜风格,在习俗上的抗拒和不理解是发生最多的。无论农村丧葬习俗受到来自哪里的影响,但总的许多农村大众认为基督教的丧事礼仪过于简单。但是农村丧葬在现今的发展中出现了求热闹、铺张浪费等不良影响,从而扭曲文化、失去了本质意义。因为农村丧葬习俗慢慢在风光大葬的发展路上演变成热闹、歌舞和攀比酒席,失去了对逝者的尊重和丧葬的原本意义。在基督教的丧事中,比如炮仗、无度的筵席、歌舞等不良习俗都纷纷取消。留下默哀、铜管乐队吹丧曲、还有简述逝者生前榜样等习俗。在此情况下基督教的丧事礼拜倒是能很好的改善其不良风气,以达到农村丧葬的文明和价值。因为两者相遇,不仅能起到互相参照的作用,也能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在这样的互相监督和互相参照下,农村丧葬的文明建设极有可能往优良方向发展。(二)误解在基督教丧事礼拜和农村文化相遇时,不仅有互相监督和参照的作用。同样也有其不一样和误解的地方。1.否定人的价值在基督教丧事礼拜中,在进行时很容易产生一个误解:基督教丧事上只讲神,而不关心逝者和人。其原因归结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时间相对于儒、释、道要短一点,虽说现在基督教的普及程度很广,但由于其传播时间上相对短一点,造成了对基督教的理解和认知还不是非常的全面和深入。在葬事的理念上就常常被人误会为不重视死者,不尊重死者,因为基督教的丧事礼拜对于信徒而言是荣耀的见证和榜样,所以在举行丧事礼拜时,会常讲起逝者的信仰见证。如此一来,本人误解为基督教“没良心”。常被误认为否定人的价值,而去肯定教义中神的价值,其实不然。但是在基督教的理念中,人在宇宙万物的主宰面前是算不得什么的,但是即使人是这样的渺小,主还是眷顾他,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也就是说,人在主面前应该是谦卑顺服的,但并不降低人应有的价值和崇高地位。[6]这样的误解是可以通过时间来解释。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众能够看到基督教的全貌和对人价值的肯定。 2.冲淡家庭的纽带同样在基督教丧事礼拜当中,普遍人认为基督教丧事礼拜的从简也代表了丧葬中的亲属关系和社会互动削弱,是对农村丧事结构的改革,农村丧葬是以以教会为主的丧事礼拜将替代原先以血亲为主的农村丧葬。而这一点也会让大众对基督教教徒产生“六亲不认”的误解,而对该教敬而远之。但在基督教的教导和劝勉中,就有孝敬父母的教导,基督对于家庭的认知并不停留在礼仪和习俗上,而是更加看重活着之时对家庭和家人的重视和关心。而在丧事礼拜上,基督教并没有取缔默哀礼仪,而是更加注重死者亲人的默哀。邀请直系亲属和邻舍朋友为死者默哀。所以,种种基督教的丧事礼拜的礼仪表明基督教对家庭等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看重。而非是“没良心”、“六亲不认”。而是用新的理念诠释了血亲和社会关系。(三)影响基督教在农村地区的传播不仅折射该地区发生的深刻变化,也体现出基督教在“本土化”过程中对农村习俗特别是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尝试从三方面简述基督教信仰在农村的影响:1.增添色彩为农村老年人晚年的生活增添了色彩;在基督的临终关怀了理念当中,农村的许多孤寡老人和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老人深感其影响,在其老年生活中,不在是孤寡老人,而是有基督教的关心和陪伴,在农村基督教中对老人的关心和临终关怀是十分看重的。能增添其生活的色彩,极大的减少孤独感。2.文化价值极大地影响了当地老年人的丧葬观念,既而影响到其他群体;中国文化本来就多元化,文化丰富多彩才能创造价值,单一的农村丧葬文化极容易走极端和扭曲,当基督教的丧事礼拜理念进入农村时,两者互相尊重,基督教在本土化上走进农村,也能极大的抵制负面文化和扭曲文化的产生。3.社会价值有教会为依托,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也放下了对丧事的后顾之忧,可以安享晚年,为子女也减轻了负担。在基督教的丧事礼拜中,当亲属和逝者愿意和托付给基督教来举办丧事时,那么其中的细节、礼仪、程序、安排则是由教会进行帮助和说明,这样极大的减轻了逝者亲属的压力和负担。五、总结基督教的丧事礼拜在农村的影响随着基督教传播而越来越大,但是在这影响当中,不免有文化和思想上的不同,更是在农村的影响极大。但是无论在习俗和思想理念上,总归是在农村土地上传播和发展,而基督教的丧事礼拜也应当融入本土,适合当地,在信仰上有见证,在农村本地有影响,争取积极正面的影响,在文化和社会上做美好榜样,这才是扎根中国大地。 [1] 顾梦飞:“发挥基督教积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载自《神学思想建设论文选》,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2005年,第59页[2] 晁福林著:《先秦社会思想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7,第32页。[3] 张西平、卓新平著:《本色之探—20世纪中国基督教文化学术论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第416页。[4] 田童心著:《儒家基督徒神学 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America:ACADEMIC PRESS CORPORATION,2012,第10页。[5] 肖安平:“临终关怀的理念和实践探析”,载自《金陵神学志2014年第二期 总第99期》,金陵协和神学院编印,2014年6月,第34页。[6] 徐如雷:“《圣经》是否定人的价值?”,载自《金陵神学文选[一]1952-1992》,金陵协和神学院出版,2017年5月第二版,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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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葬礼中的某些礼仪?
经文:罗12:18,林前10:31葬礼中的礼仪没有统一说法,但总受地方风俗影响。所谓地方风俗?即是强调地方性的风俗习惯。因此,同在一个县市中也不一样,甚至在同一个乡镇也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带有迷信色彩的礼仪。二是有些不成规的传统惯用风俗。前者与我们的信仰矛盾较多,例:葬礼中的磕头、烧纸、扔钱币等。后者与我们的信仰矛盾则较少,例:葬礼中的放炮竹、点蜡烛等。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信徒家办丧事经常会询问这些问题,但因着教牧人员的观念不同,就造成了信徒思想的混乱,这个问题亟需得到解决。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引导信徒正确看待葬礼中的某些地方风俗或礼仪呢?我们列举以下几个问题:一、 是否可以放炮竹?放炮竹是中国的“特产”。源于《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其方法是:以火烧竹,爆裂发声,用以驱鬼,名应是“爆竹”而非炮竹。火药发明以后,从烧竹子发展为用纸筒灌装火药引爆,炸开后响声贯耳,纸屑飞扬,火药香四溢,于是爆竹又叫“爆仗”或“炮仗”。“爆竹”亦称作“炮竹、炮仗”。由此可见,炮竹与迷信是有关系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燃放炮竹从除旧迎新逐步进入到许多领域:公司商店开业、订婚结婚、甚至是祭祖及葬礼中。其含义也因着场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演变成为一种不同的“信号”。例:知道某家有人结婚,上午若听见炮竹,众人就知道新郎或新娘到了。饭后,又听见炮竹,就知道新郎或新娘要出发返回了。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习以为常的习俗礼仪。葬礼上放炮竹同样已成为一种信号。以苏南为例:某村有一老者将逝,若听见炮竹,就知他(她)已走了。出殡当日,放炮竹表示出发去殡仪馆。几个小时后若又放炮竹,就知遗体火化后回家了。等一会炮竹又响表示出发去安葬,待又听见炮竹响就知安葬完毕众人已回。当然这些并非绝对,还有一些炮竹响可能意味着某些迷信色彩,这当然是非基督徒家庭葬礼所为。在葬礼上基督徒是否可以放炮竹是有争议的。不可以放的认为:一放炮竹是迷信,圣经也未有先例,基督徒在葬礼上应该禁止。二是扰民不安全,常有人放炮竹而引发受伤事故。三是不卫生,清扫困难。可以放的认为:一是可以增加热闹气氛(只要政府不禁止)。二是认为有必要向众人发信号(并非迷信)。三是遵从传统习俗。在城市中,政府大多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但在葬礼中又显特殊。在农村,几乎无人禁止。放炮竹既然是中国“特产”,在葬礼中是很难禁止的,教会该如何引导呢?我们应该遵守当地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规定,尤其在城市信徒中解释燃放炮竹的害处,不搞特殊化,在信仰上要求信徒在办理丧事时也要做荣神益人的事,一般信徒会听从教会牧者的指导。在农村,只要政府不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范围,教会也可引导劝说,但丧家仍是坚持,也就勿需多言,理当尊重本家传统习俗,只要和信仰不悖就行。因为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 二、 是否要请“乐队”?所谓的“乐队”是那些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民间组织(有些是未经批准的)。主要功能是在葬礼中增加热闹或悲哀的气氛。有些基督徒认为不需要请的,理由是:信徒已经归天了,他(她)在上帝那里享福,我们不必如此悲哀。二是不要浪费(请乐队要出钱的),符合圣经教训。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教外人认为基督徒死后“还不如一条狗”(没有声音),不符合人之常情。二是认为基督徒小气(指经济上一般可以承受的家庭)。 基督徒在世界上也是个普通人,也经常参加亲朋好友的葬礼。反之,基督徒归天了,就不声不响,确实不在情理之中。圣经中有很多事例,如:拉撒路死后有很多人在哭泣和悲哀(约11:),睚鲁(管会堂)的女儿死了有吹手在那里(太9:23)。基督徒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风俗习惯去合理安排,尽量不要被人说闲话以至于福音受阻。请哪个乐队?本家可以随己意邀请社会上既有乐队,也可以要求教会安排(教会有的话)。若是前者,一定要求本家与乐队指挥协商好:不能弹奏与本家信仰与丧葬气氛不符的音乐,以及整个议程需要注意事项,避免出现不伦不类(基督信仰与迷信混杂)的尴尬局面。若是教会(有乐队)安排,也当按教会乐队规矩行,不可在葬礼中安排节奏很强歌曲及舞蹈之类,避免教外人的不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损教会形象。三、 是否可以鞠躬?磕头对于基督徒来说都是禁止的,这勿需多论。但是否可以鞠躬却意见不一。有的人认为:这样是拜死人,是圣经明令禁止的。另外,人死后的肉体是尘土,无须尊敬。所以绝对不可以向死人鞠躬。鞠躬在字典里是:弯身行礼之意。这不但有尊敬之意还有其礼仪之意。现在的日本人和韩国人见面还是行此礼。根据我国的法律,人虽然死了,但其遗体仍然有其尊严,侮辱遗体要定罪。也就是说,遗体仍然要受到尊敬。在生活中,行鞠躬礼本身是礼节而已并非有拜之意义,正如耶稣受洗并非他有罪是一样的道理(太3:15)“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或作:礼)”。在丧礼中也有此一样的意义。另外,鞠躬还有一层意思是告别,人见面和告别都要鞠躬。因此,丧礼中死者要去火化表示不再见面,活着的人以鞠躬表示告别。基督徒如果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教外人看到基督徒和他们不同的表达告别方式,也尽到了礼节。另外也安慰了死者的家属,让其家属的亲朋好友看见基督徒对死者的尊重。从鞠躬本身来说并无拜之意,从信仰上看并无矛盾。从社会上来说,能够使教外人更加了解基督信仰,并且使信与不信更加和谐,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基督徒应该可以向死者鞠躬的。既然如此,教会工作人员在主持葬礼时,可以作为程序之一,大大方方鞠躬告别,无需拘束。四、是否可以点蜡烛?这主要是指在葬礼上大白天点蜡烛。人死以后马上点蜡烛,从迷信的角度来说是因为死者的灵魂下阴间怕没有灯看不见路。但此话不通的是,要走多长即要点多少天呢?而实际上,死者去火化就吹灭了蜡烛,等回来的时候又点上了……。所以,迷信是经不起推敲的。基督徒家里有人归天了,是否可以点蜡烛就引起了争论。有的认为:不可以,因为基督徒的灵魂不需要任何的灯光指引,耶稣会亲自接他(她)到上帝那里去的。“我若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14:3)另外,点蜡烛既不卫生更不安全,经常发生因为蜡烛引发火灾的意外事故。有的认为:可以点,但要白色的蜡烛,因为白色表示光明圣洁。另外蜡烛的含义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舍己发光的基督教思想。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啊!有的地方,人死后点蜡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说法,是个风俗习惯而已,就表示家里死了人。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事情应该怎么做,而是要求把握一些原则,正如保罗时代对于是否可以吃市场上买回来的肉是一样的问题。我们应该象保罗的态度一样:点也可以不点也无妨。但要看周围的人,要考虑到不要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影响他人,更不能使他人在信仰上跌倒。在葬礼上,若点了蜡烛真的是污染空气,尤其是主持讲道者在蜡烛旁大受影响。从文明和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不点蜡烛为好。若是为了布置灵堂衬托气氛,建议用射灯(电)比较安全。五、是否可以送花圈或花篮?从现代文明社会的角度看,给死者送花圈或花篮是出于追悼、礼节和布置的需要,并无其他含义。但曾经见到基督徒家有人归天后拒绝他人赠送也不去布置灵堂,其理由是根据(徒14:12-13)送花圈有拜偶像之嫌。是否是这样?我们必须查看经文。从这段圣经的字意上看:“拿着花圈”翻译为:“奉花”或“拿着花”。虽然花和花圈在形状不相同,但当时的内涵是一样的。据历史记载,此处圣经还真是“花圈”的来源。古希腊人对丢斯的崇拜方式是献祭,将牛献上。此被献祭的牛牵去时要戴上花圈,以视牛即将死去作为祭物而该得的尊荣。在小亚细亚至今仍然可见到牛两头牵着花的石刻。由此可见,花圈或花是搭配在将要献祭的祭物(牛)上使用的,也就是说,当时人们拿着花圈或花是献给牛的并没有拜丢斯的意思。当今社会,送花已发展至很多领域:生日、订婚、结婚、生孩子、升迁、搬房子等。送什么颜色的花、什么形状的花都有其不同含义。在葬礼上送花也被称为文明的标志,要比送其他迷信品好得多。至于在葬礼上送花圈或花篮早已成为众人的共识,基督徒也可借此来表达对死者追悼和对其家属的尊重,理当认同。六、 是否可以哭?哭是人的天性或是本能。人在极度伤心或喜乐时会情不自禁表现出来,有的人会嚎嚎大哭,有的则泪流满面,还有的表面隐忍一时装强者,背后却偷偷哭泣。葬礼上,家属见亲戚朋友来了要哭几声,以表示悲哀。葬礼上是否可以哭?基督徒也是有争议的。不可以哭的人认为:基督徒肉体去世灵魂上天堂是好得无比的,应该为其高兴才是。哭是害怕其灵魂没有得救,是没有信心的表现。其结果会让参与葬礼的亲属无法理解,觉得基督徒对待生命如此冷漠,不可理喻。可以哭的人认为:人是有感情的,亲人的离开(突然离开)会让人承受不了,哭泣是情感的发泄,和灵魂是否得救没有关系。其结果是不但自己哭还会请人哭。基督徒离世归天灵魂得救是信仰的根基之一,但和在葬礼上不能哭并不矛盾。圣经记载:雅各去世后,埃及人为他哀哭了七十天。约瑟也为父亲哀哭了七天(创50:5、9)。摩西去世后,以色列人为他哀哭了三十日(申34:8),耶稣看见拉撒路死了也哭了(约11:35)。亲人离世进天堂,我们都会唱《再相会歌》,这是主给我们的盼望和安慰,但并不能立刻解决人世间离别之痛悲,哭泣是唯一的发泄途径,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哭,一定要真哭,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假哭,谁都看得出来。痛斥那些在葬礼上无视本家伤痛而大笑者;痛斥那些生前不孝而死后大哭者;痛斥那些自己不哭而找代哭者。基督徒要“与哀哭的人同哭”(罗12:15下),才是怜恤人的人。“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5:7)七、 是否可以送钱?提钱似乎有点敏感或尴尬,但也是生活中的必须,葬礼也不例外。葬礼上送钱不外乎这几种情况:一是慰问:一般是死者单位对个人、领导对下属表示的关心慰问。二是补偿:有的是因为不能从法律层面帮补的情况下,就从道德层面用经济来补偿。三是帮补:可能因为死者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里有长辈或孩子需要生活照料,出于同情照顾性质的帮补。四是正常往来:因为每家都有长辈过世的事,互相送钱属于正常人情往来。至于送多少钱?是与当地礼仪、生活水平、习俗有关,一般视情况而定。基督徒在葬礼上是否可以送钱也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不在乎送不送、送多少的问题,而是送的方式问题。苏南地方办丧事,出殡当天会请人用本子登记亲朋好友送的礼金,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若是属于人情往来也就罢了,但若属于慰问、帮补的钱也去登记在册就有争议了。认为不要登记的理由是:慰问、帮补属于爱心款,不能在众人面前显露,因为“左手所作的不能让右手知道”,违背了耶稣的教训。认为可以登记的理由是:信徒家举行葬礼本身就是传福音的好机会,弟兄姐妹有爱心去帮助本家并让众人都知道也是荣耀神的机会,在非基督徒面前正好作见证来表达基督的爱。其实双方都有道理,不存在对错。这同样牵涉到教会做慈善是否要上报的问题。相信各教会在爱心慈善方面都有见证,正因为各牧长想法的不同,在统计上会有许多的出入。依本人观点而言,在葬礼上送钱慰问应该遵从当地的风俗习惯,既让他人看见教会对本家的尊重,也在众人面前表达基督的爱,有利于教会爱心被众人的认同。倾向于后者。葬礼中还有一些其他有争议的礼仪在此不一一赘述了。总的来说,基督徒应该不脱离社会,应该是文明的先行者。特别是在实际葬礼的过程中要引导信徒把握从简、文明、安全的原则,在礼仪上既要守住信仰底线又要尽量与地方风俗融合,要谨慎不可含糊,正确地协调好基督信仰和地方风俗的关系。“……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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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丧事
经文:约11:25-26随着时代的发展,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人们对婚丧嫁娶越来越重视,尽管国家在这方面有三令五申,一切从简,但迷信活动仍有增无减,而且越来越严重,排场越来越大,互相攀比之风日益强烈。在这样的情况下,基督徒的婚丧嫁娶也受到一定的影响,特别信徒的丧事,场面小,怕人说小气;不热闹,怕邻居笑话;场面冷清,怕人说不孝。完全不顾自身的经济条件,给儿女子孙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一对夫妻将来要给四位老人送殡,费用可想而知。一、信徒的后事谁来办? 1,儿女都不信有一位老信徒,曾多次的对牧师说:“我年纪大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儿女又都不信,所以我的后事,你来帮我办理。”牧师说:“你的儿女会同意吗?”她说:“我已经跟儿女讲好了,我的后事就按教会的仪式办理。”这位老人是位智慧的老人,提前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安排。当她去世时,她的儿女第一时间联系教会,问教会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等等。我们关怀组同工第一时间赶到她家,并给予指导。出殡那天,她儿女的顺服,超出我们的想象,一切让教会来决定,儿女没有一人要求磕头、烧香、摆供品。这样的丧事办起来,同工们觉得很开心。 2,儿女不都信有一位老人,有一儿二女,儿子、媳妇都信耶稣,一个女儿也信耶稣,老人不用为自己的后事留什么遗言或遗嘱,因为儿子、媳妇说了算,决定老人的后事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但老人不信的女儿经常会说一些与迷信有关的事情。例如,出门时要放高升;去殡仪馆时,儿女手中要拿竹子;在殡仪馆要吃、糖块、甘蔗;殡仪馆回来,人人要喝红糖水、吃糕、跨火盆等,教会关怀组的同工及时提醒他的家人,步步高升的生活、事业、甜如蜜的生活、红红火火的日子不是靠这些做法能获得的,只有得着耶稣,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 3,儿女都信有一位姊妹,她有二子一女,且都信耶稣。但在老人的丧事上,既要按教会的仪式办理,又掺杂一些谜信问题,因为七大姑八大姨太多,让他们自己游移不定。当教会的仪式举行完毕,他们马上会搞一些谜信活动,放遗像的桌子不能空,要摆蜡烛,放一些老人生前爱吃的东西(老酒、香烟、水果、雪片糕等),老人生前喜欢的手机要放到骨灰盒里。火化之后,不先去墓地,要先到每个儿子家走一趟,保佑每个儿子家子孙兴旺等,对教会的劝止无动干衷,甚至反感。作为教会的同工,我们只能为他们代求,求神怜悯他们。 4,有一位姊妹因病,医生认为没有医治的必要了,有人劝她信耶稣也许病就好了。虽然她信了,但她的家人不信。刚刚信时,确实感觉好多了,因为心情好,自己明显感觉身体轻松了许多。但是没过几年,病情复发,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当我们去看她的时候,她告诉我们,她的家人不希望按教会的仪式办后事。她的丈夫担心按教会仪式办理,怕儿子以后找不到对象,影响以后的婚姻大事。我们充分尊重其家属的意见,没有按照教会的仪式办丧事。有的信徒问,他们的家属不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丧事,老人能得救吗?我们告诉信徒,上帝既爱人的灵魂,也拯救的灵魂,他不会因死者的儿女搞迷信,再把她的灵魂从神的国里撵出来。人离开了世界,丧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灵魂能够得救,比什么都好。教会必须纠正信徒的错误,不按教会仪式办理,就不能到天家。 5,信仰不能勉强有一位姊妹信耶稣多年,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婆婆能够信耶稣,以后的丧事可以按教会的仪式办理,但她的婆婆始终不信,怕以后死了吃不到羹饭。后来婆婆实在病得不行了,她对婆婆说:“你不信耶稣,我就不给你办丧事”,婆婆没有办法,只好说我信。但她婆婆去逝后,她的几个姑娘齐来反对,家里成了战场。经过教会的劝说,终于做通了这位姊妹的思想工作。我们的希望是好的,但希望不等于现实,信仰不能勉强,更不能以不办丧事为要挟,为老人办丧事是子女的责任,不能以信仰不同来推脱责任。《圣经》告诉我们:“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林前10:31 ) 6,尊重老人信仰某弟兄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信耶稣,另外一个不信。老人希望自己的丧事能按教会的仪式,而弟兄去世时是在不信的儿子家,这时两个儿子因为按照教会仪式与按照世俗方式办丧事问题产生了分歧。在不信的人家按教会的仪式办,不信的儿子接受不了,他要请道士。后来老人的儿子请教会出面调和,我们也劝不信的儿子能尊重老人的信仰,可以在信的儿子家里办,满足老人生前遗愿,表达对老人的最后一份孝心。整个丧事还是满足了老人的心愿,但我们的劝解与调和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 7,在教会的丧事礼拜中,偶尔会遇到信徒是自杀的,但其家人对死因又避而不谈,只告诉我们死者的年龄,等我们到了死者家里,才知道真正的死因,这让我们的处境非常尴尬。这样的丧事礼拜能开吗?开礼拜能荣耀神吗?而死者的儿女虽然也信,但不经常聚会,他们非常希望教会能给予帮助。如果我们带着同工离开,死者的儿女以后还会来相信耶稣吗?会不会绊倒他们?于是我们单独和他儿女交通,告诉他们自杀是不对的,是不荣耀神的,这样的礼拜不能开,但是因为你们信,我们给你们家开个平安礼拜吧!求神赐福你们好好信耶稣,爱主更深。死者家属非但没软弱,还到教堂参与服侍了,很感恩。二、指导与安慰塘桥教堂外来务工人员约占80%,本地信徒约占20%。外来务工人员除了在塘桥买房定居的,其他基本都有流动的可能性,他们年轻的基本都在工作,老年人都是给儿女带孩子,或者是年龄太大,在老家儿女不放心,就跟在儿女身边。他们如果生病,基本都是回老家,而他们的丧事也都在老家办理。由于本地信徒较少,我们一年只有1~2家的丧事礼拜。我们经过对信徒的调查了解,基本上都希望自己的丧事能办得隆重些,他们不希望让那些不信耶稣的人说,信耶稣的人死得冷冷清清,能热闹些更好。为此教会想组建乐队,但尝试失败,因为年轻人都要工作,外来人员又常常流动,因为给信徒办丧事向单位领导请假,领导不同意的话,乐队也无法成型。因此有些信徒提议,既然教会每年只有1~2家丧事,虽然没有乐队,我们仍可以办得隆重些。于是我们根据《圣经》的教导:“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 )让信徒的丧事既文明庄重,又不显得冷清。我们建议丧家如果需要乐队,可以自己去请,让他们吹奏赞美诗中关于丧事的诗歌,让这些乐队的人也能一下了解基督教音乐。我们也建议他们在灵堂的布置上,突出基督教信仰,用教会的好帘,不摆蜡烛、供品,提醒亲友尊重已逝之人的信仰,不要磕头、跪拜。逝者儿女穿孝衣,接待亲友不行跪拜大礼等等。教会关怀部同工在丧礼前两天,每天上下午率领有时间的同工、及弟兄姊妹到丧家唱诗祷告,既安慰丧家,又不使现场冷清。当我们接到某人去世的消息时,我们关怀部同工代表教会到丧家送两个花蓝,对特别困难的家庭,教会给予500~1000元不等的慰问金。出殡前两天不在丧家吃饭,信徒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自愿参加。有的人认为亲人去逝不可哭泣,我们根据《圣经》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在拉撒路墓前,耶稣哭了;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要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哭与不哭不是决定人得救的主因。信徒去世可不可以放高升(鞭炮),放鞭炮本身带着谜信色彩,但由于信仰状况的不同,只能区别而论。对于基督化的家庭,我们劝他们不要放鞭炮,大多数家庭还是很顺服的;但对于非基督化的家庭,我们只是建议,不要因放鞭炮的问题导致家庭矛盾。某人的丈夫与家庭教会的人是好友,她丈夫去世时,她把丈夫的丧事交给家庭教会的人办理,在丧事礼拜上,有乐队、演小品、传福音,还打着信耶稣,上天堂等条幅。由于来的人多,整个现场一片混乱。甚至为乐队在最前面还是棺材在最前面引发争执。家庭教会的人认为只有乐队在前面才是尊主为大,整个丧事办下来,这个姊妹好后悔,真不如请教堂的人来办理。我们传福音的热情是好的,但我们传福音的方式、场合是否在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三、关于丧事礼拜在死者出殡日,教会根据丧家的要求,叫二桌或三桌人,参加殡葬的信徒主要以诗班为主,并根据丧家的需求,整个丧事礼拜的时间控制在30~60分钟。在礼拜进行过程中,我们有众唱、祷告、读经、证道、诗班献诗、行述(家属自愿)、家属献诗(特别要求)、会众唱诗、告别仪式、主祷文。证道主要由牧师来讲,其中有安慰、鼓励、永生的盼望等。人死并非如灯灭,而是有盼望、有审判、有永福等。我们所唱诗歌均为红本400首上的诗歌,也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诗歌。有些人家对丧事礼拜没有过高要求,但有些人家自家都西装革履,我们教会的服装则主要是圣衣,参加丧事礼拜,我们就代表了一个教会的形象,我们的穿着也要荣耀神。丧事礼拜我们指定有一定乐理、声乐知识的同工来领唱,因为他们同样也代表了教会的形象,如果领唱的人都跑调,怎么能用诗歌荣耀神?在整个流程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家属的配合,我们开礼拜时,他们始终陪我们站在遗像前,当我们举行告别仪式时,他们也非常配合。这也是对教会事工的一种尊重。但死者亲属、邻居等对我们却不一定认同,有的人家极其安静,有的人家大声喧哗,有的人家玩牌、打麻将,不管怎样,同工们还是尽心尽力把死者的丧事办好。四、关于送殡在送殡方面,每个教堂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对已逝弟兄姊妹的送殡还是非常愿意的,一方面表达了我们对死者的爱,也表达了对死者家属的安慰。我们塘桥教堂对已逝信徒的送殡进行全程的参与。丧事礼拜结束,我们稍作休息,即开始吃中饭,饭后与死者家属到殡仪馆,弟兄姊妹穿着白色圣衣,排列整齐跟着送殡队伍走到丧家的包车上,有些人家的车辆不够,我们的同工直接开车到殡仪馆。同工们在车上唱着赞美诗,一直到殡仪馆。当我们到达殡仪馆时,我们随着死者家属到告别厅送别。火化其间,我们到休息大厅等候,直至拿到骨灰,再随死者家属返回家中。有的人家会要求我们开个礼拜再把骨灰送到安息堂或墓地,当他们把骨灰放好后,我们按教会的仪式,简单地唱诗、祷告,我们所举行的丧事才算结束。我们用这样的方式送殡,有的人会问?整个流程下来,你们需要收喜钱吗?我们坦诚地告诉他们,我们一分都不收,有的人家我们还要送钱?有人说:“这年代不给钱,谁帮你做事?”我们告诉他们,因为上帝的爱,我们才会这样去做,我们不求别的,只求荣耀神。每一次的丧事礼拜结束,丧家对教会一再感谢,他们对我们无条件的帮忙很受感动。他们认为基督教举办的丧事是最节约、也是最文明的,我们不像其他宗教收费,说我们的仪式是最好的。有一个不信耶稣的人说,希望自己将来的丧事也能这样做,荣耀归神。但也有人认为我们这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连续三天,你们不工作吗?其实我们的同工也要工作,而且比别人还要更努力的工作。但他们都是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大家都觉得我们一年也只有一、二家的丧事礼拜,奉献几天时间也是应该的。作为牧师,我为上帝给我预备这么多爱主的同工而感恩。关于清明节与周年日:许多信徒对已逝亲人如何表达哀思,有些不知所措,到底该怎么办?因为周围的人有请道士的,有到墓地摆供品、烧香的,也有放鞭炮的。作为基督徒,在清明节、逝者周年纪念日要不要做这些?基督徒对已逝亲人该追思记念的时候,还是要记念的。无论是摆供品、烧纸钱、烧香、放鞭炮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基督教更注意亲人在世时的孝敬,如果亲人离世,所有做给人看的东西都没有必要的了,因为神国里不需要这些,这里东西也寄不到神国里。我们可以到墓地摆上鲜花、唱诗、祷告,以表达对亲人的记念。另外也可以在这样的日子请牧师或传道到家里开礼拜,这样的记念岂不更有意义吗?既能唱诗、祷告,又能学习《圣经》上的话,岂不更好吗?经常有信徒说梦到了自己的已逝亲人,说他们需要衣服、需要钱等。我们会告诉他们,要坚信我们亲人的灵魂已经得救,相信已逝亲人在神的国里不需要这些,因为我们在神的国里,像天上的使者一样,不需要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显然他们的梦不是出于神,神也不会这样来启示我们的。丧礼上,我们经常会看到替哭的人,儿女不哭,请别人代哭。而且只要有办丧事的人家,你就会看到替哭者。作为基督徒,需不需要请人来哭?我们建议弟兄姊妹不要请,一方面浪费钱财,另一方面失去亲人的痛苦,不是别人的假哭能够表达的。塘桥基督教堂每年都是以这样的方式为信徒举行丧事礼拜的,我们的付出也得到了信与不信之人的认可。教会的宗旨就是“非以役人,乃役于人,”我们在不违背《圣经》原则的前提下,更好的为弟兄姊妹服务,使耶稣基督的名得到更大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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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
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基督徒的丧葬礼仪与传统民俗的冲突和调适经文:传12:7,出20:1一6上帝创造世界,又造人。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上帝有旨意:“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因为亚当夏娃的犯罪,罪就入了世界,“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上帝他是公义的神,不能违背自己的公义,他也是圣洁的神,他不能以有罪的为无罪,也不能与有罪的人同居,也不听罪人的祷告,人犯罪唯独得罪了上帝,但上帝仍旧爱着世人一一按着他们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人,不希望人类越陷越深,在罪中不能自拔,将来进入地狱之门,为此上帝就差遣自己的独生子,为全人类赎罪,带给人类新的盼望: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到永生。上帝定命:每个人都有一死,但基督徒与其他不信基督教的信仰不同,人归天的丧葬礼仪也不同,也带来了各样的冲突,由于时代不同、民族不同、丧葬仪式也不同,在农村教会事奉几十年来,就基督教丧葬仪式和当地的一些传统民俗冲突大概列举出来,仅供参考。一. 基督教丧葬礼仪和传统民俗冲突。1、人断气之后传统民俗:人归天之后会把寿衣盖在死者身上,接着给死者沐浴,传统规定:五个领子或者七个领子,穿好寿衣再放炮仗,家人哭几下,再把死者遗体枱出来,在农村有蚊帐,还要把死者睡过的床上蚊帐扔屋顶(平房)上面,后来有了楼房就扔阳台上面,人家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现在住小区的多了,这个风俗也很少看见了,只有还住农村的才这样做。死者寿衣穿好之后,遗体被放置客厅中央木板上面,放进棺材里面,有些死者嘴上盖着纸,头朝大门,遗体木板下面放:长明灯,意思为死者灵魂引路。死者遗体前,放个八仙桌,桌上有鱼肉等,桌上还有点蜡烛:意思为灵魂引路。基督教信徒:服装不按照传统民俗来,服装没有讲究,人归天之后,穿上定做的寿衣或者买的寿衣,不讲究服装数量,放进棺材之后,做个祷告。灵台上面只有死者的照片或者小花篮,不放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突:不按照传统习俗做,对子孙不利。、基督教:不用祭品。上帝教导:规定把初熟的无残疾的头上的献给上帝,只有上帝值得我们献祭,上帝是三位一体独一的真神。。2、丧礼期间传统民俗:死者家人会邀请唢呐进家,用唢呐迎接每一位前来灵堂吊孝的亲戚朋友,只要有人前来唢呐就吹起来,家人听见唢呐声音就出来迎接。死者的子女披麻戴孝出来迎接,迎接的礼节是:一只脚单膝跪下抱对方的腿,然后对方却要用双手扶这位子女起来,如果不跪:不尊重,会带给这个人不平安的。参加吊孝的亲戚朋友再去灵堂前面磕头三下,表示对死者的尊重,认为死者为大,灵台上面还有点着的蜡烛,地上还有烧香的器具,来者自己再烧香,还有在灵台前面烧纸:意思死人这样可以有钱用了。最后一天出殡之前:家人们和亲戚还要花钱请人哭丧,请人哭丧的时候必须跪着灵台前,以表示孝顺。基督教:基督徒不跪拜死者。圣经极明白的表示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申5:7一9)“不可敬畏别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献祭”(王下17:35),“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13:4),“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冲突:基督教不点蜡烛,不跪拜父母(老人),世人认为这样就是对老人不孝顺。基督教人归天之后没有钱用,没有唢呐冷冷清清死了像条狗,将来还被吊在半空之中不上不下。基督教提倡:父母亲活着的时候多关心照顾是最好的孝顺,基督徒归天是安息主怀,是睡着了,是一条没有黑暗的道路,在那里:那城内又不用日用关照,因为有神的荣耀关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城里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21:23一25)3、出殡与火葬传统风俗:出殡的时候需要拿着哭丧棒,之前出殡的路上还要撒纸,由于张家港市规定不让在路上撒纸之后,违反者罚款处理,现在这样的做法取消了,还有每过一座桥撒硬币,现在也取消了,这样做让死者过的平安,每一样都有说法。火葬之后烧纸给死者,担心没有钱用。骨灰出来之后,家人要撑伞意思:不能见阳光。火葬到家,留守在家的村里人会把死者的衣服和跪着用的稻草烧了,让每一个人经过脚挎过去:霉气除掉了,还有进家每个人同喝一碗红糖水。冲突:晦气怎么除去?世人很注重,不希望这样的丧事带给自己不平安。参加丧事回家的人不能再去其他人家家里,会带给别人家晦气,只能直接回家。基督教:只有火花之前做个祷告求上帝接受灵魂看顾家人靠上帝得安慰。4、安葬期间传统习俗:在安葬的时候,吹唢呐的人在旁边大叫发财的好话,让主家经常涨钱给吹唢呐的,同时要求家人在安葬骨灰的四角放硬币可以发财,安葬结束往回走,不能往后看,不然不发财。冲突:不用唢呐,不要硬币,格格不入,小气之家,怎么有平安?怎么让子子孙孙平安?基督教:基督徒一切好处不在主以外。”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14:27),唯有靠耶稣所赐的平安才是真平安,出入平安出入蒙福,上帝是随时的帮助。5.过七期间传统习俗:人埋葬之后,每七天一个周期,七七四十九天。头七晚上大家偷菜包馄饨吃,到第六个七的时候超度亡灵最隆重。现代人改为出殡当天,骨灰安葬结束当天就超度亡灵,请道士一些人做法事,还有请人纸扎房子家用电器什么的(最后全部烧了),表示子女对老人的孝道,让老人到阴间什么都不缺,还有唱啊念经等,(如果亲戚家)遇到这样的环节,我们基督徒都回避不参与。基督教:没有这样的超度亡灵,我们相信基督徒灵魂已经得到上帝的接受“你们得救是本平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对死人的超度,但基督教却否认靠行为得救,也没有人靠死后超度得进入天堂,所以基督教中没有超度仪式,只为基督徒举行追思礼拜。冲突:基督教小气,没有良心。总结:在我们本地传统民俗大部分都是带着迷信说法的,基督教信徒不参与传统民俗,基督教丧葬仪式不一样,让世人感觉格格不入一一“另类”。二.基督教丧葬礼仪中遇到来自其他人员的冲突上面讲到了,基督教丧葬礼仪和传统民俗冲突之外。虽然基督徒的归天需要安葬基督教仪式举行丧葬礼仪,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人为来的冲突和拦阻。1、来自与子女的冲突有的子女不信基督教,认为父母亲信基督教,操办丧葬的是他们不信的子女,所以不愿意按照基督教仪式来办理,有的则一边按照基督教举行丧事礼拜讲道,讲道结束继续搞一点迷信,有的干脆直接不按照基督教来做。遇到一个老人归天:老人信耶稣,二个女儿和小儿子都信耶稣,大儿子不信,小儿子之前已经联系好教会按照基督教仪式办,结果大儿子一口否决。所以在这里当地有些人,当你传福音给对方的时候,会说:等父母亲归天了,才能信基督教。因为知道老人归天传统那些习俗不做,亲戚朋友就会说三道四的。2、来自与亲人的拦阻有的基督徒归天了,他(她)的弟兄姐妹不信基督教的,认为辛苦了一辈子,应该热热闹闹,逼着其子女按照迷信操办丧事,有些家庭实属无奈,有的因此只能退教。三.调适中的几点看见个人认为:一个基督徒在迷信方面最大的考验就是丧葬仪式上面,在这样的场合下,看你能不能经得起考验:自家人或亲朋好友的误导和施压?能不能坚定遵行上帝的旨意?能不能籍着这样的环境将上帝的救赎大爱传达出来?1、对于丧礼上面的下跪迎接亲戚朋友,可以改为握手礼节。中国人以礼为先,握手是中国人的见面礼节,用在这里何尝不好,这样的礼节我们提倡了很多年,得到了基督教家人的理解和亲戚朋友的尊重。2、对于跪拜死者。家人可以站在灵堂左右,迎接亲戚朋友的吊唁,还有教会做个免跪免拜背景,再有告诉亲戚朋友:对父母亲最大的孝顺是活着的时候,不是等着死了跪拜算孝顺,活着孝顺让父母亲真正体验到子女的体贴和照顾。社会上面也有这样的人:活着的时候不关心父母亲,父母亲没有享受到儿女的爱,死后大摆排场装孝顺,是做给活人看的,这样的人为众人所评论。3、平时多讲上帝的大爱和眷顾,与亲戚朋友相处中“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1997年收割的季节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位姐妹晚上突然腰疼特别厉害,让我去她家祷告,姐妹的公公是村里队长,又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姐妹的公公看见我们在读圣经,就大骂儿子,因为信了基督教不能祭拜老祖宗,他死了没人烧跟饭(跟饭:张家港北面方言。意思:饭菜祭品。)吃了,当时对我也是冷眼相对,姐妹坚定相信。奇妙:那天晚上姐妹腰突然不疼了。大约过了二三年,这位姐妹的队里一个基督徒归天,她公公操办这个丧事,谁知道那公公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既然主动和我说:“人活着最好,死后做的一些事情都是虚假的。这个能不能做?你说不能做,我们就不做……”一切荣耀归于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六年以前,因为农村思想落后,在丧葬仪式上面,有些人因为不信基督教攻击我们,有些人因为与死者不和睦借机会在丧事上面刁难我们,什么情况都遇见过,只能劝勉加忍耐。六年后,最近几年有了大改变。2013年,我们自费建立了和平鸽乐队:专门设计了灵堂,灵堂前面一块进入天堂的背景,以前放供品的灵台改为定做的插花的花架,再也不能放供品和蜡烛烧香了。花架上面做了一个可以放遗像的架子,感觉人就在花园之中,在花架前面贴近有一块布景,上面有四个特别醒目的大字:免跪 免拜。和平鸽乐队免费为弟兄姐妹服务,大部分家庭按照基督教仪式操办,虽然还有一些挎火堆去晦气等一些小民俗(帮忙人所做,不信的亲戚朋友参与),但成立六年多来,不管家人有没有信基督教的,所到之处没有人再放祭品也没人再跪拜了。以基督教仪式代替了传统民俗,没有烧香的味道,没有烧纸的灰尘,那些迷信色彩的条条框框,被乐队和基督教的赞美所替代。传统民俗好多是带着迷信色彩的,基督徒的丧葬仪式想让更多人认可,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调适,我们需要劝勉和带领更多弟兄姐妹,工作和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在丧礼上面,遵行上帝旨意 ,传达上帝救赎,将上帝大爱见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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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督教与传统丧葬文化的异同及调适
生老病死是人类的一种自然进程和规律,也是一个生命体不可改变的过程。死亡意义阐释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黑格尔认为,“ 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1]勒维纳斯也认为,“向死存在是人的最本质的东西, 对虚无之紧迫的忧虑是人类最本真的存在方式。”[2]丧葬习俗包括丧与葬两个方面的内容,丧是亲人去世后相关的治丧仪式,葬是对死者的埋葬及其方法。[3]对于中国传统民俗而言,葬礼是凶礼,人的死亡是从今世去往他处。而基督教则认为死亡只是肉体的消亡,不是生命本质的消失,精神性的生命可以永在。传统丧葬礼仪之意义的共通点在于,葬礼是人生仪式的终结,通过丧葬礼仪,展示出对逝者的缅怀,对生者的安慰。一般认为,丧葬礼仪可以看作是传统文化的缩影,起源于远古社会的灵魂信仰观,它的仪式规矩、习惯都来自宗教意识,都可以追溯到相应的宗教教义教规,故此也有学者认为丧葬礼仪是宗教的产物,丧葬礼仪和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不同宗教背景下的丧葬礼仪各不相同,但人们通过丧葬仪式,表达对生命的敬畏,思考生命的意义,我们需以生命的意义来克服死亡带来的恐惧。本文将分析基督教和中国传统民俗的丧葬礼仪的观念、表现出的社会功能等方面的异同,探讨其中的冲突和调适,“将重视中国文化和坚守基督教的信仰统一起来”,[4]以期在今天的多元化处境中尽到基督徒的本分,并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教会服务。 一、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不同点1. 仪式上的不同传统丧葬大多偏向厚葬,这样的丧葬文化形成与人类的灵魂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学者认为,灵魂观念以及灵魂信仰,是古人在低下的生产力以及对世界、对自我认识非常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生命的想象的看法。[5]梦境中自己能够完成清醒时可以完成的工作、实现愿望、甚至可以与去世的亲人见面说话时,当古人无法解释这些现象时,他们就深信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感受另一个“自我”的存在。正所谓生为人,死为鬼。[6]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古人相信灵魂可以独立于肉体之外存在,但当人的魂魄离开肉体之后,这个人也就死亡了。几大文明发源地,如古代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黄河长江流域、古印度恒河流域,乃至古希腊罗马都有这种信仰和与之相应的丧葬以致厚葬习俗和仪式。犹太人信仰和基督教信仰中,虽然也有类似的观念,但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丧葬习俗却不主张厚葬,后期的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仅仅是借着较为简易的丧葬礼仪,表达对生命的真理和永生的盼望。所以,丧葬仪式的不同,反映了对“生命”感悟的不同。古老的中国,民间宗教使得古人相信灵魂在肉体死亡后以人类无法看见的形式永恒存在,并对人类有影响,认为通过葬礼就可以实现生者与死者世界的相互沟通和影响。随着时代发展,上至帝王下到平民百姓都倾向厚葬,认为通过丰厚的陪葬品满足逝者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需要。丰厚的陪葬品却往往几乎弄得普通百姓倾家荡产,为厚葬而欠下的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还清。除了丰厚的陪葬品,在很长一段时期还实行殉葬,这种残忍的、野蛮的、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都是人们试图将现世的一切直接搬到另一个世界,希望在另一个世界里可以过着“体面”的生活。传统丧葬习俗中,亲朋好友为逝者送来的花圈正中央贴上“奠”,两旁贴上表达对逝者哀悼的话语。现今在乡镇乃至大城市,我们仍然能够耳闻目睹将民间信仰、佛教和道教相混合的丧葬礼仪;在亲人去世后,大多数人家还要花钱请人来作法事,为死者灵魂进行“超度”等,过程复杂繁琐,费用不菲。反观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主张节约、文明,没有太多繁琐的事项。在基督教丧葬仪式上的追思礼拜主要讲述去世之人在世的见证,值得后人效法的事迹。在棺材里并不会放过多物品,在西方或其他地区有放入十字架或圣经等带有明显基督教标志的东西。逝者所穿的寿衣会绣上十字架,亲朋好友所送的花圈中间也贴着十字架以做区别。国内外华人社会呈现出的事实是,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知识的普及并没有削弱古老的民间宗教信仰,“反而好像因经济的发达而有更兴旺的情况”。[7]更有甚者,民间信仰已经渗入基督教会中。那么,我们在宣扬纯正的福音的同时,也要正视民间信仰中有益的成分,如敬天爱人、慎终追远,从上帝的创造和普世之爱去融会贯通这些观念;另一方面,对亲朋好友中过分奢靡甚至低俗的丧葬礼仪和相关活动,如放炮、烧冥币甚至在死者葬礼上请人唱戏、跳艳舞等等,牧者和平信徒都有责任规避,有机会还要加以劝导。 2. 对死亡的态度不同基督教认为人是上帝用尘土所造,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中,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参创2:7),当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宣判人要劳苦工作直到去世归于尘土(参创3:19)。在新约圣经中也有相关记载“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参启14:13)。因为基督徒知道死后要去的地方,有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参来11:16)。他们相信死后有审判,信主的人能够得永生进天堂。因此,对于基督徒而言,死后有盼望,所以能够相对坦然面对接受死亡。逝者坦然,活着的人也有盼望,日后天家可以再见,这在一定程度帮助送丧者控制情绪,减少因过度悲伤而抑郁,也不会作出过度极端的事情影响身体,损伤身体。不信主的人相对比较惧怕死亡,恐惧占心理主导。传统丧葬习俗讲究“哭丧”,通过哭来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本来通过情绪的宣泄可以释放心理压力,但若是没有控制好悲伤的程度则会使人疲倦无力甚至昏死过去,对身心灵健康有影响。哭在传统丧葬里也有向死者的鬼魂告别之意,甚至在有些地方会请专门的人来哭丧。居丧要哭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礼制化的规定则将哀哭变成一种仪式。关于哀哭,在儒家是十分强调的,在《曲礼》一章讲到治丧时的哭,要求男女都要捶胸顿足,号啕大哭,同时在有人前来祭奠和吊丧时则要求不时之哭。[8]还有些民俗会通过残害送丧者的身体以表达对亲朋好友离世的痛苦之情。 3. 关于“尽孝”的观念(在丧葬仪式上有所展现)基督教也讲究孝道文化,在《十诫》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参利19:3,申5:16,可7:10,弗6:3)。孝敬父母包括善待、供养、尊敬和听从父母,并且禁止用言语和行动伤害父母,这一点在圣经教导中非常明确。基督教教导将“孝”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日后出现的“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亏欠痛苦之情,基督教认为人死,从他/她的肉体变成“它”,变成另外一种存在状态的物质,是生于土而归于土,都在上主的安排当中;因此为死人进行“供奉”、“供养”难以起到巩固信德的作用,既不能愉悦生者,更不能敬畏上帝。 二、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共通点1. 丧葬礼仪的预备:传统习俗和基督教都有最终的陪伴无论是传统文化或是基督教的丧葬,都会在人即将去世前陪伴。基督教叫临终关怀,陪伴即将去世的人,为其祷告、唱诗,带给他安慰和力量,帮助他释放情绪,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让他平安去往天堂。而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临终陪伴则称为“送终”,即在家的人要停止劳动或者其他工作来陪伴弥留之际的人,远方的直系亲属也要迅速回家,大家聚在老人身边,陪伴老人走完最后的人生旅程,且传统送终非常重视儿子、孙子等男性直系后辈。[9] 2. 传统习俗和基督教的丧葬仪式都是表达出对生者的安慰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传统丧葬礼仪和基督教丧葬礼仪在宗教背景、习惯等方面都有区别,但是丧葬又是人类都不可缺少的一项事宜,因此在长期的文化交融过程中出现许多方面的相同。任何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带给活着的人安慰,也使得送丧者在情绪上得到宣泄,不至于将悲伤压在心头,在极其悲痛的情况下有其他亲朋好友扶持陪伴,度过最悲伤的一段时间。圣经多处记载为亲朋的去世举哀的活动,其社会功用和目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丧葬礼仪大致相当。因此,我们基督徒可以在这方面考虑将双方可以调适的接触点增广起来,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可以共同参加同一次丧葬礼仪,使之成为彼此认同的场合,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传福音的机会。 3. 传统文化和基督教都重视丧葬礼仪中的“服饰文化”无论是中国基督教徒还是非基督徒去世,大家都会为逝者穿上寿衣。过去由于衣服是手工制作,耗时费力,因此要提前预备。寿衣的面料有棉有绸,禁忌用缎,且寿衣数必须是单数,且都有一定的缅怀和纪念意义。当然,基督徒的“寿衣”一般还饰有十字架标志等,这是与传统丧葬礼仪不同的地方。当遇到丧家的亲属既有基督徒又有尚未信主的人时,我们可以采取互相尊重的办法。如可尊重逝者生前的意愿,与丧家亲属沟通;在举行基督教的葬礼之前,讲清基督教丧葬礼仪的意义,征得理解和理解与尊重——将参与丧葬礼仪当成在人前表达我们的信仰的机会;但基督徒也要适当尊重其他人的意见,在场的基督徒要回避带有偶像崇拜和迷信色彩的做法。双方的共通点在于敬重逝者,陪伴和安慰生者。 4. 两者都会聚餐交通之仪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的丧家,都会宴请前来吊丧的亲朋好友,在苏州、上海等地称这种宴席为“豆腐饭”,因为豆腐是丧葬筵席上必不可少的菜肴,可能是寓意生者都“得福”。设宴款待前来吊丧的人也是丧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为丧葬而设的宴席有助于协调家族之间的关系;面对深切的悲痛,在共同承担责任、义务的集体行动的同时,可以修复、和解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冲突,血缘和亲族关系得到巩固。这与基督教所提倡的和谐共生的“沙龙”精神有极大的相同之处,因此基督徒也可以着与丧家亲属共席,表达主内互相担当、彼此扶助的精神,在众人面前作福音的见证。 三、调适——取两者之精华1. 升华生前之孝,圣化丧仪之敬上古之世,人类穴居野处,生活艰难,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极其草率,或抛尸于野外,或埋于土中,无衣衾棺椁可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死亡是人生中的大事,送死也是人子应尽的孝道,对死者的敬爱、眷恋和关怀逐渐产生丧葬礼仪,中国历代统治者也抓住丧葬中的这一社会功能,极力推崇以孝为本。孔子在《论语·为政》中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是想通过葬礼来体现子孙后代对祖先的孝意。[10]因此传统的丧葬偏向通过厚葬及繁重的仪式来表达孝。而死后的奠祭、“供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弥补自己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孝的缺憾难过后悔之情。 2. 基督教伦理所倡导的孝敬父母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大同小异孝道观念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古有百善孝为先的教训,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典故,而孝敬父母也是基督教十诫中唯一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其基本精神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相符,与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中国传统的孝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丧葬礼仪上,通过厚葬表达孝心,但是基督教伦理教导的孝是要求子女在父母健在时尽孝,对父母的孝更多的表达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因此,基督徒要升华和圣化“孝”的意义,鼓励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双方将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孝落实在平时的实际行动中,提倡厚生薄葬、厚养简葬,在父母健在时就孝敬他们,当“亲不在”的那天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后悔自责。丧葬仪式简约,精神意义深远。形式上节约,符合国家倡导的哀悼死者、 抚慰生者 , 使人的感情得到平衡 , 是丧葬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这也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认同的丧葬礼仪精神。然而有些地方的丧葬习俗过分强调排场,加重了人情负担,扭曲了温良敦厚的人伦关系,我们应该摒弃丧葬活动中的从众心理、炫耀心理和攀比心理。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没有太多复杂的仪式,不需要通过烧纸钱、撒纸钱等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不会给环卫工人增加不必要的劳动支出,更符合国家倡导的节俭、文明的丧葬文化。 3. 理性对待丧葬,杜绝戕害身心面对亲人离世,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会有感性上的伤痛悲哀。但在此之外,我们还应该存有一丝理性,有科学的丧葬观。不迷信盲目,更不可用损害自己身体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因为生者平平安安地仰赖上天恩福,这是逝者之愿,生者之盼。所以,基督徒在丧礼上庄重的仪态,满怀盼望的祷告,细致贴心的陪伴,一定会给丧家亲属留下深刻印象,能以在丧亲之痛与理性生活之间维系适当的平衡。如此,我们认识到,在观念上、礼仪上、丧葬的社会功用上,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间有着可以沟通、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之处,良好的沟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教会的重要契机,更是见证福音的机会。 四、结语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共通点在于,双方都从宗教文化和信仰中寻求对于死亡的认识和对逝者的敬重。 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发展模式的不同,对人类死亡认识和丧葬文化方式也有差异。传统对于死亡认知属于灵物一元论,因而有事死如事生的礼仪和做法;而基督教的死亡文化实质上属于二元论,提倡生之尊严,死之抚慰。虽然中国人传统的灵魂观念非常深厚,但受到道教的“飞升成仙”、佛教的“涅槃重生”、“轮回”及儒家的“孝道”文化等影响,更看重人的躯体,不仅将死者视为家族成员,死者的牌位与坟墓还被认为是死者存在的延伸和象征。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人的生和死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情,肉体的死亡与灵魂归向上帝不相冲突,因此基督教是以创造和救赎相平衡观点看待生存与死亡,故其丧葬仪式简单、肃穆和庄严。总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和哀悼之情,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应坚持国家所倡导的文明节俭办丧理念,推行绿色文明生态安葬,这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非常得体与庄重的事情,成为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契机与渠道;从长远看,也是基督教真理与传统文化观念融会贯通之道。 [1]黑格尔 著,贺麟 译,《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7页。[2][法]勒维纳斯 著,余中先 译,《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111页。[3]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页。[4]赵志恩,《恩典的旅程——赵志恩文集》(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2018年),第297页。[5]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5页。[6]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第787页。[7]陈济民,“序言”,载于陈润棠著,《东南亚华人民间宗教》,香港:基道出版社,1993年,第II页。[8]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85页。[9]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8页。[10]徐吉军 著,《中国丧葬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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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浅析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的婚姻观一、 引言“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士19:17)这是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接待利未人一行的老人对利未人的询问,问出的不仅是当时利未人的行踪,更是对人生许多终极意义的思索,其中也包括本文所要思索的关乎婚姻的问题。圣经中不乏关于婚姻的故事,有令人称赞的一见钟情,如以撒和利百加(创24:);有令人惋惜的被迫分开,如米甲和帕铁(撒下3:);也有令人心痛的骇人听闻的惨剧,如利未人和他的妾(士19:)。士19:-20:以Phyllis Trible为代表的神学家将其焦点主要放在妾的悲惨遭遇上,对其所遭遇的强暴、肢解等事件发声,从图书(经文)到窗户(思考古实发生的背景,分辨故事与背景文化之间的关联性)再到镜子(显露出我们本身,那真实且复杂的自我)[1],人皆要转回归向神。本文尝试将利未人的妾的遭遇放在大时代中的一个婚姻关系中进行思索,从经文本身再到神学反思进而对当下的婚姻观做出分析。二、 经文分析(一)、文本背景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士师记19: -20:,所谓士师,对内管理以色列百姓,对外带兵打仗,根据圣经的记载,将各位士师做工的时间等累加起来越有400年的时间,但根据考古学和历史记载的文献,一般认为士师年代约150年-200年,即公元前13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士师时代的特点在整卷书中反复强调,“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21:25)。因着“任意而行”,《士师记》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中:(1)以色列离弃耶和华;(2)某种敌人压迫以色列;(3)以色列呼求帮助;(4)耶和华兴起一位士师拯救以色列[2]。根据圣经记载,每一位士师出场时,都有类似的描述“以色列人犯了罪遭到了来自于神的厌恶和审判,神就兴起某某国家或民族来攻打他们,以色列人在绝望中开始想起了神就开口呼求神的帮助,神听了他们的呼求就兴起一位士师来拯救他们带给他们多少年的平安”,但是平安不久,以色列人会再次犯罪继续遭到惩罚再次呼求再次拯救,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一直在罪中打转。值得注意的是,从《士师记》的开始到末了,恶性循环随着时间的推移,恶越来越大,人对神话语的敏感性越来越小,被拯救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连神所使用的士师的影响力也是越来越小,从最早的俄陀聂到最后的参孙,一开始的士师形象非常好且有号召力,一声令下众人跟随,到最后一位士师参孙是一个连情欲关都难过的士师而且自始至终都是孤军奋战,几乎没有人跟随他出生入死。《士师记》共计21章,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整卷书的最后,在最后一位士师参孙的后面,更是凸显出这故事的悲剧性,人性的黑暗在这最后的故事中将体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深思的是,《士师记》中的恶性循环正是属神子民背约的结果。西奈山脚下神人立约,因着约的缘故神赐下诸多律例典章让以色列人遵守。以色列人不是因为遵守律法而成为神的子民,是因为成为神的子民而甘心乐意的遵守神的律法。而且在以色列民族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当是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对神话语的遵守之上,但是背约的以色列人透过接待利未人的老人可以看出是建立在共同的地域的基础上——以法莲山地。与神有约之民却背弃了从神而来的约。(二)、编辑背景《士师记》所记载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200年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这段故事起初仅是在口头传统中得以流传,能够用文字的形式编辑成书得以保存则在几百年之后。希伯来正典的形成一个漫长的过程,最终是在公元90年确定。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亡于亚述帝国,以色列人开始思索民族的苦难产生的原因,公元前586年南国犹大亡于巴比伦帝国,以色列人对民族苦难的思索进一步深入,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之所以遭难,是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契约义务。旧约学者Martin North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按照新教的划分原则,提出了“申命派史书”的说法[3],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记上下》,认为都在遵循“遵命有福,违命有祸”的原则进行编辑,比如对王国时期列王的评价,列王的好坏与否不在乎政绩、军事等,仅从是否遵守耶和华的话语来评判。《士师记》的编辑背景中重要的神学导向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200年间以色列人的遭遇与此紧密相连,向神呼求神就拯救,沉迷罪中神便兴起他国来审判,如参孙,虽然一生荒诞,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到神,神依然会与他同在,杀敌无数。但仅论利未人和他的妾,在这个故事中,妾最后被剁成12块,妾的人生是起悲剧,她做错了什么?有学者在研究这段经文中会倾向于将《士师记》结尾的这个故事连同原本涵括在其中的《路得记》的故事结尾,进而解释扫罗和大卫的结局已经隐含在《士师记》的结尾中,因其一个是属于便雅悯支派,一个是属于犹大支派,但还是将妾的遭遇还原到一段婚姻中来看其悲剧的形成。(三)、利未人和妾的婚姻分析从圣经诸多的婚姻教导和婚姻故事中选择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来解读,因为这段婚姻虽然是失败的,但是可以给读者带来很多和现实相关的思考。1、一夫多妻制婚姻的不可取性故事中的男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利未人,女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妾,单看这简单的介绍流露许多的信息。利未人,根据摩西五经中的记载,这本是神所特殊拣选的一个支派,曾经在关键时刻守住了信仰底线,是神所爱的,散居在十二支派中,为的是从信仰的角度引导以色列人,可以说,利未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整个以色列民族信仰底线,道德底线。令人遗憾的是,这本当是底线的利未人在婚姻制度上娶了妾,何为妾,妻之外的女子为妾,换言之,利未人所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且,倘若经文中没有交待这无名无姓的男性角色是利未人,从经文中对他的描述中看不出这是神所特别呼召肩负神圣使命之人。“遵命有福,违命有祸”,作为信仰底线的利未人是否清楚在婚姻中神的诫命或要求呢?各人任意而行的年代,利未人受外邦人或整个时代的影响一夫多妻看似不稀奇,但是作为一个侍奉神的人来说,虽然《创世记》的故事还停留在口传阶段,但也是广为人知的,在《创世记》的开篇介绍各样的起源,世界的起源,人类的起源,罪的起源等,同样也介绍了婚姻的起源,而且重点是婚姻制度是人没有犯罪堕落的时候神就赐下来,在这制度中明确说到神所喜悦的是一夫一妻制,虽然在以色列的历史中神许可过亚伯拉罕多妻,但这不是神所喜悦的旨意,神所教导的是一夫一妻制,很遗憾利未人作为侍奉神的人轻忽了神的话语和教导,利未人有了不当有的妾,违背神的教导。而另一方面,妾在这个故事中又扮演怎样的角色,中文和合本“妾行淫离开丈夫”(士19:2),有古抄本作“妾和丈夫不悦而离去”,Trible更倾向于认为妾不是淫乱,而是丈夫惹了她的怒气,因为在当时男尊女卑的时代,并以色列的风俗,如妇人行淫,须用石头打死,利未人怎么会去接她回家[4]。无力抗争的命运,《士师记》从开始到末了,女性的身份变的越发尴尬,起初在整个大环境尚好的时候,俄陀聂的妻子有名有姓押撒能够发声且主动为丈夫谋取权益,中间环境开始变的恶劣,耶弗他的女儿被献为祭物,最后环境恶劣,利未人的妾无名无姓冤死,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在一个世代中被人遗忘的人。利未人所实行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可以说是受到了周边大环境的外因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更是内因他自身对神话语的轻忽所导致的。2、不平等的婚姻关系在神的心意中,神造男造女,将二人配合在一起,虽然在体力、分工等是有不同等,但是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二人成为一体本当互相尊重、体谅、扶持、信任等,但是因着人犯罪堕落的缘故,罪侵蚀到婚姻中,婚姻的经营充满挑战,在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中,将一段不平等的婚姻状况呈现在读者面前。话语权上的不平等。妾在这个故事中,脚踪看似从夫家到父家再到返回夫家的途中所经历的那个便雅悯人的境内,走了很多的地方,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她自己能定的脚踪。故事看似围绕这位女性展开,故事的起因是因着这位女性和丈夫之间的矛盾回了娘家,随后丈夫带着仆人来接她回家,最后丈夫为了维护自己将其推出去,还利用她的尸块激发全民族对便雅悯支派的围剿(这是整卷《士师记》最大的讽刺之一,以往的先知出于神的心意呼召以色列对抗外敌越来越少的人会响应,但是出于人的血气的呼召却有诸多的跟随者),但是在这所有的事件中妾的存在与否事实上并不重要。在父家,丈夫虽然是来接她回家,但何时返程的主动权在父亲和丈夫的意念中,没有任何人征求她的意见,她如同一件财物一样任由人来带领;在回夫家的途中,利未人为了在哪里住宿有过思索,但是宁可更多咨询家中仆人的意见也不会去聆听妾的声音,妾依然是漠然无声;在利未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当地的便雅悯人如同当年围困天使的所多玛蛾摩拉人一般要求老人将利未人交出来的时候,老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利未人顺势就将妾推了出去,受人凌辱,妾依然无言无语,也无人在乎她的言语征求她的意见;最后,一夜的黑暗,天亮了,当妾趴在门槛上时,无人知那时的她是死是活,但是被她的丈夫切成了十二个块子。从开始到末了,在这段婚姻中呈现出来的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双方关系,夫妻双方没有交流,只有一味的使唤和被服从。婚姻从神而来,本是爱的体现,但是在利未人和妾的相处中,没有看到爱,比如当妾被凌辱一夜之后趴在门槛上的时候,利未人没有顾及她的身体的实际情况没有为她进行一丝的抢救治疗措施,而是非常冷漠的带着妾离开。悲剧性的婚姻,而这悲剧性的婚姻也带给读者更多关乎现实的思考。 三、 神学反思(一)、婚姻设立的目的婚姻设立的目的是二人要离开父母成为一体,经济上、精神上等都要从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二人组建新的家庭能够一起携手度过人生中的风浪。利未人和妾没有享受到从神而来的美好关系,而在当下处境中,时代的改变,婚姻又遇到新的冲击,比如不婚族、混乱的男女关系等,都在考验这个世代中基督徒对神话语的持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结婚率为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5]。在调研的过程中不乏发现这样的原因:身份不对等,在士师年代以及更长久的岁月中,绝大多数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身份和地位,在家从父,出嫁从父,老了从子,没有基本的生存能力,必须依靠男性才能在社会和家庭中得以立足,但是现在的世代中,女性的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女性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才华不仅可以在社会中拥有体面的工作和待遇,赢得社会的尊重,还能为自己积累下不少的财富可以用来养老,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已经达到了婚姻所能带给自己的满足感,不需要接受婚姻的束缚。而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中男强女弱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女性不论优秀与否都希望另一半比自己要更优秀,而这种“优秀”的界定往往不是从信仰出发就是从社会的评价出发,这就导致有更多优秀的“剩女”。基督徒的婚姻强调“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对圣经的解读有问题,但是基督徒在思索婚姻时应该能多回到神设立婚姻的出发点来考虑,而不是在世人所要求的的标准上再加上神圣的要求。利未人和他的妾受到时代的影响,今日基督徒的婚姻如何能跳出世俗的圈子荣耀神值得深思。(二)、婚姻中的家暴问题利未人在遇到事情时忽略妾的感受,这是一种家庭冷暴力,话语权本身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利未人在遇到危险时果断推出自己的妾承担风险,最后在妾生死未明的情况下,将原本受训切割祭物的技术用在妾的身上将妾剁成十二块,这是家庭热暴力。在这位无名无姓的女性的短暂的婚姻历程中,一直默默承受着家庭暴力,而这样的问题在当今的世代中也不少见,包括基督徒的婚姻。在教会侍奉的过程中,不乏有姐妹前来咨询如何处理家暴的问题,从施暴的类型上来看,更多的是热暴力,有性虐待,也有拳打脚踢,鼻青脸肿,甚至严重到要送到医院抢救的地步;从施暴的动机上来看,有无缘无故的施暴只因为心情不好,有为了家庭琐事引发争吵的施暴,有因本身有不良嗜好如酗酒导致的施暴,也有因着原生家庭影响而有的施暴……严格意义上,在教会里因着原则性的错误如淫乱等导致的施暴行为不多见或者说不会在外讲论;从施暴的主体来看,男性动手的多,女性也有,但一旦动起手来因天生体力的悬殊吃亏的多为姐妹,而这些施暴的主体不乏基督徒,甚至是教会的侍奉人员,仿佛当年的利未人;从施暴的结果来看,有忍气吞声的,有火速逃离在外寻求避难的,有报警处理的,有将两个原生家庭都牵扯进来争吵的天翻地覆,也有来到教会寻求帮助的。教会如何面对或者说解决婚姻中的家暴问题,一句轻描淡写的“回去吧,为你们祷告”肯定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一句不痛不痒的“你要有爱心要包容你的丈夫(妻子)”是没有深入了解受暴方的苦楚,一句心不在焉的“他(她)为什么打你,你肯定也有错啊”更是在肢体的伤口上撒盐……教会在处理家暴问题时不当草率的下任何的决定,比如“离婚”,比如“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伦理性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坚决不可离婚,利未人的妾的结局摆在眼前,活生生的打死;随意的离婚,是对圣经教导的轻忽草率,教会应该组织有家庭侍奉恩赐的肢体做好深入牧养工作,通过问题的表象深挖内在的原因,力求将家庭中的双方都能带领到神的面前来按着神的心意经营婚姻和家庭。 四、 结语婚姻关系对家庭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但每一段婚姻也都在面临着不一样的挑战。在士师年代,以色列人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容易随从那个世代一夫多妻,今天基督徒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会受到所处世代的影响,但不论这个世代如何改变,安定在天的都是神的话语,《士师记》的神学原则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对神话语的遵守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基督徒的婚姻也当牢记婚姻本身从哪里来,又要往哪里去,当更加渴慕神的话语,在任何一个世代中都能践行主道,为神作见证。同时,在当下处境中,针对本文所提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的行为本身不仅在信仰上受人质疑,在社会道德层面也会遭到谴责;2016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更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6]。总而言之,当今中国是一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的“平等”、“民主”、“法治”等都在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基督徒在此大环境中当更有信心有能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更加投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实现中国梦。 [1] 崔菲莉 著(Phyllis Trible),朱丽娟 译(Julie Chu),《骇人经文的救赎挑战——从文学批判和女性主义探讨圣经叙述文》,台湾:校园出版社,2008年,第10页。[2] 【美】巴瑞班德斯塔 著,林艳、刘洪一 译,《今日如何读旧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4页。[3] 黎新农,《旧约神学纲要》(内部分享版),第107页。[4] 陈美麟,《试介绍Phyllis Trible对一位利未人的妾的故事的解读》,《金陵神学志》(2004年第2期),南京,第148页。[5]http://www.360kuai.com/pc/937dc7167881146fd?cota=4&tj_url=so_rec&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2018年中国结婚率创新低,离婚率却连续16年上升”[6] https://baike.so.com/doc/7918123-8192274.html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