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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六届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3月7日,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简称“中宗和”)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审议“中宗和”理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通报2026年度工作要点。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宗和”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作书面讲话。会议指出,2025年,“中宗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宗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积极开展宗教领域对外交往,提升国际传播效果,讲好中国宗教故事,加强自身建设,在信教群众中作好表率,为“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贡献力量。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宗和”常务副主席洪亮主持会议,“中宗和”副主席演觉、李光富、杨发明、沈斌、徐晓鸿、吴巍、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帕松列龙庄勐、孟至岭、马中平等出席。“中宗和”基督教界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文革、吴伟庆、张克运、林曼红(女)、单渭祥、耿卫忠、顾梦飞、顾静琴(女)、徐玉兰(女)、高明、靳云鹏、樊宏恩、潘兴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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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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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扎实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
2025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指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严格执法,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这是党中央系统总结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经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方向和路径。为此,全面了解新时代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进展,科学分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实现途径,具有显著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自始就被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也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回顾新时代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主要取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进展以及相应成果:一是思想理论的系统构建。建党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实现了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从依法治国向全面依法治国的跨越。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2016年和2021年分别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明确了新征程上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的要求使命。二是法律制度的夯实完善。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持续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立法立规工作深入推进。从党规创制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章规定了“宗教工作”。特别增加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表述。内容包括制定完善涉宗教法律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效开展涉宗教法治实践等三个方面,形成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制度、理论、实践三维体系架构,为宗教事务治理提供了规范依据、行为指引和社会基础。从国家立法看,2020年颁布实施民法典,其确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制度,与业已被《宗教事务条例》确立的宗教团体法人制度、宗教院校法人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宗教团体“三法人”制度框架,为各类宗教团体的财产保护和事务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从原《条例》七章四十八条扩充到九章七十七条,实现了“两维护”(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做到了“两明确”(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增加了“两规范”(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使得宗教事务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制定《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一揽子”部门规章,为以高质量、系统化立法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夯实了制度基础。从制度完善看,国家和地方宗教工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逐步增多,相关程序和体制机制逐步夯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的规范化趋势明显,依据宗教政策法规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教规体系及宗教内部制度,为推进全面从严治教、依法治教提供了规范保障。三是法治实践的持续推进。随着民法典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各项配套规章相继颁布实施,我国宗教事务的法律保障日益健全,涉宗教法律体系的统一性、融贯性和协调性得到强化。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有法可依,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大大增强。我国宗教事务整体上实现了从政策主导、单一行政管理向政策与法律并举、全面依法治理的转变。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基础,维护宪法权威,保护合法的宗教团体和活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坚持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实现涉宗教事务综合治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笔者认为,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问题的根本在于对宗教的认识问题,宗教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源于对宗教的认识不统一。要对根本性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判、及时有效处理。二是构建权威高效的宗教事务工作格局和跨部门协同治理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工作格局,确保宗教政策体系、国家法律体系和宗教团体制度体系衔接融贯、相辅相成。完善配套规章,推进从制定、实施、监督、保障各方面有机统一的法治体系建设。三是健全依法决策和程序机制,实现宗教事务有效综治。要自觉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宗教事务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依法精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加强互联网宗教治理和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四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把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宗教工作体系,引导广大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好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求。五是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涉宗教因素的问题。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既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又教育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杜绝以宗教为由逃避法律约束。既要防止管理缺位,避免宗教教职人员恃权侵法、贪污腐败等问题;又要杜绝权力滥用,不随意干涉宗教团体内部事务。六是加强宗教政策法治宣传教育和“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把宗教政策法规作为全民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能力水平,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专业办学的能力水平,建好建强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和宗教学研究队伍,以此为核心力量切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来源:《人民法院报》2025年12月16日第2版,作者冯玉军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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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7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稿和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过5年持续奋斗,“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会议认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党中央领导下科学编制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努力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强调,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会议要求,在“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讨论过程中,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凝聚共识。会议指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会议强调,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改革举措与宏观政策协同。要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能力建设。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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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战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李干杰出席并讲话
统战系统要深刻认识做好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宣传工作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全国统战系统宣传工作会议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李干杰出席并讲话。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战系统要深刻认识做好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宣传工作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基本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系统推进统战宣传工作,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统战宣传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持续壮大统一战线主流思想舆论,加强统战系统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建强统战宣传矩阵,提升内容生产和传播质效,持续壮大统战宣传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与大统战工作格局相匹配的统战宣传工作新局面。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有关部门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在京统战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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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2025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是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重要保障。一、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宗教工作领域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良法善治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实现用法律来规范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主体、宗教工作的管理主体等各种社会主体的行为,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规范、引导我国公民的宗教生活与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良法善治。良法善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型法治模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宗教工作领域内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良法善治。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贯彻其中,成为我国宗教事务治理的良法善治。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宗教工作领域内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良法善治,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做到“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中的“良法”必须是行为标准适度、可遵守、可执行、可适用,权利、义务、责任对等,公开透明,标准统一,普遍适用,连续稳定,规则与规则、法律与法律之间协调一致。实行这样的“良法”才能实现宗教领域内的“善治”。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要把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宗教事务治理的良法善治蕴含着以公正为生命线的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为了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在立法中应该“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其中就包括在制定和健全法律法规中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等各项权利。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要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二、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宗教工作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工作。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表现为规范之治、制度之治、程序之治。具体到宗教事务治理领域,规范之治即通过法律规范来调整宗教关系;制度之治即通过体系化的制度完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程序之治即增强程序意识、树立程序思维。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原创性论断。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在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是解决我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是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的关键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进程中,必须不断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理念,特别是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依法治理宗教事务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作者张雪松,为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副所长、教授)本文原载于《中国宗教》杂志2026年第1期来源: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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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飏带队开展春节前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
春节临近,为切实筑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线,保障节日期间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及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14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飏带队赴姑苏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节前安全检查。王飏一行先后前往圣约翰堂、玄妙观、西园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电气线路规范、春节活动安排、应急预案制定及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了消防通道、明火管控、应急器材等关键部位,对各场所节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扎实举措予以肯定。王飏强调,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流动密集,安全防范任务重大,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级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工作;要紧扣安全生产“六化”建设要求,聚焦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活动管理、建筑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做好活动前安全提示、活动中巡查管控、活动后有序疏散的全链条管理;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要求,确保突发情况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以扎实的安全工作成效守护信教群众和游客平安过节,让安全成为春节最美底色。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燕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陈雪嵘,姑苏区分管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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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沪宁出席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会
王沪宁出席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会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这一重要任务做好宗教工作,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12号出席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迎春座谈会,同宗教界人士共庆新春佳节,并代表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致以新春祝福。王沪宁肯定了各全国性宗教团体2025年工作,并对做好2026年工作提出希望。他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这一重要任务做好宗教工作,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更好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要积极主动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我国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教,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要加强宗教人才培养,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李干杰出席座谈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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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深化中华文化浸润,推动宗教自我变革
近日,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三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段毅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李山、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作了发言。会议由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吴巍主持。会议强调,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五五”时期统战工作锚定方向、擘画蓝图,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中华文化浸润,推动宗教自我变革,依法治理突出问题,注重宗教人才培养,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我国宗教健康传承,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各全国性宗教团体驻会班子成员、秘书长(总干事),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全国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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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宗教界人士: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 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
【关注】宗教界人士: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 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1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深刻把握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深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原则、方法,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引发热烈反响。多位宗教界人士表示,要继续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 宗性:全国统战部长会议明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推动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这一部署对佛教界履职尽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带头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寺院内部管理制度,将依法管理融入教务、场所建设、人才培养和公益实践等各环节。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信众树立法治观念,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我们将以法治化建设为坚实支撑,同步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深入挖掘佛教教义教规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培育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教职人员队伍,实现法治建设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协同发力、互促共进,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佛教界力量。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 郭汉文: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的召开,对于我们宗教界人士而言,是一次深刻学习与明确方向的重要契机。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道教文化中的“道法自然”“齐同慈爱”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契合之处,是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文化自信的宝贵资源。我们将更加积极地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国家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上来。同时结合道教实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教,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推动道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道教界的良好风貌与积极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穆可发:全国统战部长会议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体现了新征程上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明确了要求、提供了方向。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系统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引导我国伊斯兰教界在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时代要求;充分发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持续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高水平伊斯兰教人才,为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副主席 杨永强: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对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为我国天主教健康传承指明方向。作为中国天主教主教、政协委员,我深刻认识到,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天主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树立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 单渭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是党的一贯主张,也是各民族、各种信仰的人民生活在伟大祖国中感到幸福的重要来源。作为一名宗教界代表人士,我将认真学习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增进“五个认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动我国基督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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