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相城堂主任牧师蒯沫组织全体堂委会成员集中学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蒯沫牧师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中第四章“宗教活动场所”的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相城堂教职人员对《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内容的理解,强化了依法办教意识,为接下来做好相城堂的各项事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