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案” ——两妇人争子
经文 王上3:16—28
一、彰显耶和华的慈爱
这段经文记载的是以色列历史上被冠以最具智慧的君王所罗门在位期间所处理的一桩案件。案件中被告原告均是妓女,在摩西律法中,妓女是非法的存在。利19:29“不可辱没你的女儿,使她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专向淫乱,地就满了大恶。”申23:18“娼妓所得的钱,或栾童所得的偿,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娼妓从事见不得光的职业,或是出于生活所迫,自我主动地选择,或是受欺骗、遭强迫,身不由己地入行。但无论哪种原因,她们注定是生活在社会最黑暗角落里的群体。在任何时代中妓女都被人藐视、不齿、唾弃和边缘化。但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记载过悔改蒙恩的娼妓,甚至也记载了神拣选重用娼妓的后代。
耶利哥城中的妓女喇合因着对耶和华神的信心,大胆救助了两名以色列的探子,让全家在破城之日获救,成为神的子民,她自己更是做了大卫的先祖;士师耶弗他是位大能的勇士,他带领以色列众支派击溃亚扪人的侵略,耶弗他的母亲也曾是一名妓女;新约中,在跟随主耶稣的人群中也有悔改的娼妓。圣经评价人说:“人是看外貌”,这里的“外貌”涵括:社会地位、出身背景、受教育背景、容貌等所有一切人外在的加持。但神关注的是人内在的品质。如果一个人仪表堂堂,但内心自私猥琐,神不喜悦;如果一个人才高八斗,但内里阴险诡诈,神也不喜悦,如果一个人家财万贯,有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可供献祭,但实际生活中却对有需要帮助的邻舍吝啬不仁,神还是不喜悦。神所喜悦的是一颗为罪忧伤痛悔的心,神所喜悦的是纯全没有玷污的虔诚。每一个认识自己的罪,并诚恳投靠神的人,神都重视、怜爱,也愿赐予他赦罪的恩典。正如诗篇84:3所说的:“万军之耶和华——我的王,我的神啊,在你祭坛那里,麻雀为自己找着房屋,燕子为自己找着抱雏之窝。”麻雀和燕子在鸟类中是最普通的,尤其是麻雀,在全球范围内分布最广,而且麻雀喜欢在有人类居住的地方生活,成群结队,体型小,没有华丽的外表,不太可能成为人圈养的对象,麻雀主要以稻谷为食物,在农耕时代,大家都不喜欢,常常被人驱赶、捕杀。但就是这样至卑微的雀鸟,最弱小的生命,神却用心看顾,主耶稣说,太10:29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神接纳它们,供应它们、护卫它们,遮盖它们,为它们提供安全之所,因为它们投靠在神的祭坛那里。
神的慈爱何等美好。今天在芸芸众生中我们可能平凡如雀鸟,甚至可能卑微如被人憎嫌的麻雀,但只要投靠在神翅膀的荫下,就能享受他的庇护。正如诗人感叹的,诗篇36:7“神啊,你的慈爱何其宝贵!世人投靠在你翅膀的荫下。”神怎样怜悯关注弱小,一国之君所罗门也亲自审理两名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妇人的案件,关注她们的需要。
二、考验所罗门的智慧
这桩案件的主审是所罗门,所罗门以智慧著称,在本章的第5-9节记载了所罗门在梦中向神求智慧,紧接着圣经就记述所罗门用智慧断案。这前后的关联显示出圣经作者独到的用心。一国之君的智慧难道不应该更多地体现在治国安邦,运筹帷幄,制定大政方针,处理国家大事,周旋外交关系等等方面吗?所罗门一定有在治国理政方面的远见卓识和显著成就。那圣经作者为什么选择了最不起眼的小案件来体现所罗门的智慧呢?这个案子虽然棘手,两名妇人各执一词,言之凿凿,但没有监控,没有人证物证,的确让人一时之间难辨真假,但说到底,相比较国家大事,它太微不足道了。谁会在意处在社会底层的非法娼妓的诉求呢?在那个没有互联网和抖音的时代里,底层民众的心声极容易被忽略。圣经这样的编排其实是要告诉读者何谓真智慧。
关于“智慧”,圣经中有两个层面的内涵。第一层面,“对事物能迅速、灵活、正确地理解和解决的能力。”这是新华字典对“智慧”一词的解释,该定义强调的是“理解力和执行力”,圣经中的智慧也有这层意思,如果人拥有了神所赐的智慧,就有分辨的能力、有知识和谋略,可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各类问题。神所赐的智慧是接地气的,不是形而上、玄而又玄、无法遵循的,都能够落实到实际生活的各个层面。所罗门有这样的智慧。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别人都在关注矛盾本身,孩子究竟是谁的?谁在讲真话?谁又在撒谎?但所罗门却跳脱出这个纠纷本身,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他知道孩子的真母亲必然顾惜孩子的性命,所有,他采用了快刀斩乱麻的手法,说要把孩子砍了,一人一半,谁都别争。这样的决断,让两名妇人的内心立时显露了出来,问题顺理成章地得到了解决。这是所罗门的智慧在“理解力、执行力”方面的体现。
另一层面,拥有神所赐智慧的人必然具备敬虔的心,可以遵行真理,敬神,爱人。箴言书和传道书是所罗门智慧集大成的两卷书,这两卷书中心思想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传12:13),意思就是要人活出神所定的道德标准,尽人所当尽的本分。这才是圣经强调的真智慧。那神的道德标准是什么?神的诫命核心内容是什么?
雅1:27 “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弥6:8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在所罗门治理的国度里,连最卑微群体的需求都能被关注,被重视,这恰恰是所罗门智慧最重要的体现,这也是属神的智慧和属世的智慧迥然不同的地方。
这样的智慧我们可以拥有吗?圣经明确告诉读者,人可以寻求而得,雅1:5“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常求那厚赐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
三、抉择中的得与失
案件中两名妇人争执的焦点问题是:这个活孩子究竟是谁的?所罗门给出的方案是:把孩子劈两半,一人一半。此情此景,孩子的真母亲面临着极大的考验,这是一个关于得到与失去的考验。所罗门的真实意图,妇人并不知道,在妇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上位者对她们喋喋不休争执的一种厌烦表现。王给出的方案很无理,而且不道德,但她却无力反抗。事关孩子的生死,电光火石之间她必须做出选择。在坚持自己认为的公平公正和保全孩子生命之间,她几乎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放弃了自己认为的正确,主动输给了对方。在选择放弃自己权力的那一刻,她的内心是痛苦和绝望的,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为爱而选择的放弃正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所在,最终她得偿所愿,孩子失而复得。皆大欢喜。
人生有很多的选择,每个选择都带来相应的得和失,关于选择和得失,人类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总结了很多的感悟,我们会宽慰别人和自己:“凡事看淡一点、想开一些,顺其自然嘛。”我们会说:“一个人的得与失,是守恒的,在一个地方失去了一些,就一定会在另一个地方找回一些。”我们会说很多关于选择和得失的道理,但真到抉择的十字路口,又举棋不定。孩子的真母亲,她以爱为出发点,她的选择看似是失去,最终却收获完美。因为她的选择动机纯良,如果人的选择只以自我为中心,关注自我的得失,却忽略了出发点。那么无论如何权衡利弊,挖空心思,到头来可能仍旧一无所获,因为从起头方向就错了;箴言16:9“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当代圣经译本翻译成“但耶和华决定他的脚步。”如果我们的出发点不和决定人脚步的神合拍,不和神的法则标准合拍,怎么能有好的结局呢?但如果我们的出发点符合神所制定的标准法则,即使看似我们的选择吃亏了,委屈了,但最终神一定会扭转局面,你所期待的公正公平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这名妇人的选择让我们看到,选择很难,但选择只要遵循神的原则,带着正确的出发点就一定会有美好的结局。每一年,每一天,新的征程摆在我们的面前,在每一个选择的当口,求主帮助我们仰望神的慈爱,寻求神的智慧,遵从神的法则,做好每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