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主办教的教理基础——朴志明
[内容提要] 推进民主办教的教理基础和内在逻辑深植于基督教教义之中。人性尊严、集体智慧、权力与责任的教义理解、人人皆祭司的观念、公正与和平的追求,都是民主办教理念的核心。
[关键词] 民主办教 人性尊严 集体智慧 权力与责任 人人皆祭司 公正与和平
引言
传统的教会管理模式在多元化、全球化的背景下,遇到了空前的挑战与变革。民主办教的运作思路,越来越多的教会开始探索。充分支持实行民主办教,是基督教深厚的教理基础。有关人性尊严、集体智慧、权力与责任、每个人都是祭司的教义,以及圣经中关于正义与和平的教义,都为民主办教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撑,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
一.人性尊严与自由意志
《圣经》的教导强调人性的尊严和自由意志。《创世纪》第1章27节指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男造女。” 这说明,人类个体在创造时就被赋予了独一无二的尊严。所以,人类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有价值有尊严的,是不容忽视的。由于上帝赋予人类的自由意志,又把这种尊严进一步具象化了。而民主办教的重要基础,恰恰在于人类能够通过自由意志在善与恶之间作出抉择,也能够对神的呼召作出自由的回应,参与到神的创造与救赎之中。每一位信徒的独特尊严与自由意志,都意味着在教会的治理中,应该有一种参与权。每一位信众的心声都极其珍贵,每一位信众的意见都需要被尊重。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2章中提到教会是基督之体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而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之体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只有全教会信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带来教会治理的健康模式。而民主办教正是通过这种制度化的教义,来保证教会的多样化和参与性。
二.集体智慧与圣灵的引导
在基督教信仰中,圣灵的指引被认为是教会在生活和决定教会事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基督徒相信圣灵不只是上帝的灵,也是信徒沟通的桥梁,更是成为信徒的指引。耶稣在《约翰福音》第16章13节中指出,圣灵会把信徒引向一切真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 这是强调圣灵在教会中的作用,并提供集体议事决策的指引。教会的决定不仅仅是理性的产物,它更多地体现了集体的智慧,是在圣灵的指引下。在教会的讨论与决策过程中,圣灵的工作方法很多:可能是把整个教会引向真理,通过集体祈祷和默想,或通过各种意见的交流,通过某种成员的直觉或洞察来实现。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集体智慧体现的是圣灵的启发和指导,而不是单独个人的见解或天赋。这种信仰依赖于民主办教的内在逻辑,依赖于圣灵在进行指引。民主治理模式通过鼓励全体信众的参与来创造一个开放的环境,使圣灵通过各种声音和意见来引导教会。在集体讨论中,每个成员通过多种意见的汇集,共同组成教会的集体智慧,他们有独到的经验、洞察和恩赐加入。民主办教通过多种意见汇集,可以更全面地考虑问题,避免决策片面或偏激。神圣的指导不是一个单方面的指针,它往往是多种方式的反映。在多元化的观点和意见中,圣神的声音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教会可以综合这些不同的意见,通过民主的机制形成一个相对平衡的决策智慧。
三.权力与责任的教义理解
在基督教教义中,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关系被赋予了深刻的神学意义,尤其在耶稣的教导中,这种关系被清晰地描绘出来。在《马可福音》10章42-45节,耶稣与门徒讨论权力和领导的本质,祂指出:“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 这一教导彻底颠覆了世俗社会中常见的权力观念,在这里,耶稣将权力的本质从掌控和支配转向服务与奉献。这种“仆人领导”的理念成为了教会治理的重要原则之一。领导者的权威不是用来压制他人的,而是用来提升和造福群体的。正如耶稣自己所示范的那样,祂并不是以君王的身份来统治,而是以仆人的身份来服侍。
民主办教强调教会的领导者不能仅凭个人意志行事,而应在教会内倾听并尊重全体信众的心声。教会领袖的首要职责是为教会的整体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或少数人的权位服务。民主办教保证了用权以服务为本,以责任为本,不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为转移。
四.人人皆祭司的教义
在《彼得前书》第2章9节中提到了“信徒皆祭司”的教义。“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 在此,“信徒皆祭司”不仅仅是一种身份上的认同,它也是赋予每个信徒神圣的职责。意思是说,在上帝面前,每个信徒都有直接的接触和沟通,没有任何中介或特定的宗教职务。每个人都是被上帝拣选拣出来的子民,他们都有着像祭司一样的身份和使命。从这一教义出发,民主办教的理念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和延伸。民主办教把“信徒皆祭司”这一教义具体化,在教会生活中成为每个信徒都享有平等的参与权,民主办教的宗旨就是“信徒皆祭司”。教会既承认每个信徒的神圣身份,又保证作为“祭司”的身份,既通过赋予全体信徒的话语权和决定权,使每个信徒都能切实履行职责。
五.教会的公正与和平
先知弥迦在《弥迦书》第6章8节中,指出了上帝的期待:“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教会的使命之一是见证上帝的正义与和平,在那仍存在不公与冲突的世界里。这既是教会的职责所在,也是教会存在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民主办教指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实践之路。民主办教的宗旨是:通过平等而公开的程序,既保证教会在治理中的和平,又在各样决策过程中做到公正。公正是指不受权力、地位的制约或者其它世俗因素,所以每个信众的意见与利益的对待应该是平等公平的。民主办教保证人人参与到教会的治理当中来,因为民主所赋予信众的是平等话语权和决策权。在这种平等参与的环境下,信众在维护教会内部和平与团结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一致和相互尊重的共识。
结语
推进民主办教的教理基础和内在逻辑深植于基督教教义之中。人性尊严、集体智慧、权力与责任的教义理解、人人皆祭司的观念、公正与和平的追求,以及基督的爱与团结,都是民主办教理念的核心。通过民主的方式管理教会,不仅能够确保教会治理符合基督教的基本教义,还能促进教会的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履行上帝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