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基督教与传统丧葬文化的异同及调适
生老病死是人类的一种自然进程和规律,也是一个生命体不可改变的过程。死亡意义阐释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黑格尔认为,“ 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1]勒维纳斯也认为,“向死存在是人的最本质的东西, 对虚无之紧迫的忧虑是人类最本真的存在方式。”[2]丧葬习俗包括丧与葬两个方面的内容,丧是亲人去世后相关的治丧仪式,葬是对死者的埋葬及其方法。[3]对于中国传统民俗而言,葬礼是凶礼,人的死亡是从今世去往他处。而基督教则认为死亡只是肉体的消亡,不是生命本质的消失,精神性的生命可以永在。传统丧葬礼仪之意义的共通点在于,葬礼是人生仪式的终结,通过丧葬礼仪,展示出对逝者的缅怀,对生者的安慰。
一般认为,丧葬礼仪可以看作是传统文化的缩影,起源于远古社会的灵魂信仰观,它的仪式规矩、习惯都来自宗教意识,都可以追溯到相应的宗教教义教规,故此也有学者认为丧葬礼仪是宗教的产物,丧葬礼仪和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不同宗教背景下的丧葬礼仪各不相同,但人们通过丧葬仪式,表达对生命的敬畏,思考生命的意义,我们需以生命的意义来克服死亡带来的恐惧。本文将分析基督教和中国传统民俗的丧葬礼仪的观念、表现出的社会功能等方面的异同,探讨其中的冲突和调适,“将重视中国文化和坚守基督教的信仰统一起来”,[4]以期在今天的多元化处境中尽到基督徒的本分,并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教会服务。
一、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不同点
1. 仪式上的不同
传统丧葬大多偏向厚葬,这样的丧葬文化形成与人类的灵魂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学者认为,灵魂观念以及灵魂信仰,是古人在低下的生产力以及对世界、对自我认识非常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生命的想象的看法。[5]梦境中自己能够完成清醒时可以完成的工作、实现愿望、甚至可以与去世的亲人见面说话时,当古人无法解释这些现象时,他们就深信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感受另一个“自我”的存在。正所谓生为人,死为鬼。[6]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古人相信灵魂可以独立于肉体之外存在,但当人的魂魄离开肉体之后,这个人也就死亡了。几大文明发源地,如古代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黄河长江流域、古印度恒河流域,乃至古希腊罗马都有这种信仰和与之相应的丧葬以致厚葬习俗和仪式。犹太人信仰和基督教信仰中,虽然也有类似的观念,但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丧葬习俗却不主张厚葬,后期的犹太教和基督教认为仅仅是借着较为简易的丧葬礼仪,表达对生命的真理和永生的盼望。所以,丧葬仪式的不同,反映了对“生命”感悟的不同。
古老的中国,民间宗教使得古人相信灵魂在肉体死亡后以人类无法看见的形式永恒存在,并对人类有影响,认为通过葬礼就可以实现生者与死者世界的相互沟通和影响。随着时代发展,上至帝王下到平民百姓都倾向厚葬,认为通过丰厚的陪葬品满足逝者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需要。丰厚的陪葬品却往往几乎弄得普通百姓倾家荡产,为厚葬而欠下的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还清。除了丰厚的陪葬品,在很长一段时期还实行殉葬,这种残忍的、野蛮的、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都是人们试图将现世的一切直接搬到另一个世界,希望在另一个世界里可以过着“体面”的生活。传统丧葬习俗中,亲朋好友为逝者送来的花圈正中央贴上“奠”,两旁贴上表达对逝者哀悼的话语。现今在乡镇乃至大城市,我们仍然能够耳闻目睹将民间信仰、佛教和道教相混合的丧葬礼仪;在亲人去世后,大多数人家还要花钱请人来作法事,为死者灵魂进行“超度”等,过程复杂繁琐,费用不菲。
反观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主张节约、文明,没有太多繁琐的事项。在基督教丧葬仪式上的追思礼拜主要讲述去世之人在世的见证,值得后人效法的事迹。在棺材里并不会放过多物品,在西方或其他地区有放入十字架或圣经等带有明显基督教标志的东西。逝者所穿的寿衣会绣上十字架,亲朋好友所送的花圈中间也贴着十字架以做区别。
国内外华人社会呈现出的事实是,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升、知识的普及并没有削弱古老的民间宗教信仰,“反而好像因经济的发达而有更兴旺的情况”。[7]更有甚者,民间信仰已经渗入基督教会中。那么,我们在宣扬纯正的福音的同时,也要正视民间信仰中有益的成分,如敬天爱人、慎终追远,从上帝的创造和普世之爱去融会贯通这些观念;另一方面,对亲朋好友中过分奢靡甚至低俗的丧葬礼仪和相关活动,如放炮、烧冥币甚至在死者葬礼上请人唱戏、跳艳舞等等,牧者和平信徒都有责任规避,有机会还要加以劝导。
2. 对死亡的态度不同
基督教认为人是上帝用尘土所造,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中,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参创2:7),当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宣判人要劳苦工作直到去世归于尘土(参创3:19)。在新约圣经中也有相关记载“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参启14:13)。因为基督徒知道死后要去的地方,有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参来11:16)。他们相信死后有审判,信主的人能够得永生进天堂。因此,对于基督徒而言,死后有盼望,所以能够相对坦然面对接受死亡。逝者坦然,活着的人也有盼望,日后天家可以再见,这在一定程度帮助送丧者控制情绪,减少因过度悲伤而抑郁,也不会作出过度极端的事情影响身体,损伤身体。
不信主的人相对比较惧怕死亡,恐惧占心理主导。传统丧葬习俗讲究“哭丧”,通过哭来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本来通过情绪的宣泄可以释放心理压力,但若是没有控制好悲伤的程度则会使人疲倦无力甚至昏死过去,对身心灵健康有影响。哭在传统丧葬里也有向死者的鬼魂告别之意,甚至在有些地方会请专门的人来哭丧。居丧要哭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礼制化的规定则将哀哭变成一种仪式。关于哀哭,在儒家是十分强调的,在《曲礼》一章讲到治丧时的哭,要求男女都要捶胸顿足,号啕大哭,同时在有人前来祭奠和吊丧时则要求不时之哭。[8]还有些民俗会通过残害送丧者的身体以表达对亲朋好友离世的痛苦之情。
3. 关于“尽孝”的观念(在丧葬仪式上有所展现)
基督教也讲究孝道文化,在《十诫》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参利19:3,申5:16,可7:10,弗6:3)。孝敬父母包括善待、供养、尊敬和听从父母,并且禁止用言语和行动伤害父母,这一点在圣经教导中非常明确。基督教教导将“孝”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日后出现的“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亏欠痛苦之情,基督教认为人死,从他/她的肉体变成“它”,变成另外一种存在状态的物质,是生于土而归于土,都在上主的安排当中;因此为死人进行“供奉”、“供养”难以起到巩固信德的作用,既不能愉悦生者,更不能敬畏上帝。
二、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的共通点
1. 丧葬礼仪的预备:传统习俗和基督教都有最终的陪伴
无论是传统文化或是基督教的丧葬,都会在人即将去世前陪伴。基督教叫临终关怀,陪伴即将去世的人,为其祷告、唱诗,带给他安慰和力量,帮助他释放情绪,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让他平安去往天堂。
而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临终陪伴则称为“送终”,即在家的人要停止劳动或者其他工作来陪伴弥留之际的人,远方的直系亲属也要迅速回家,大家聚在老人身边,陪伴老人走完最后的人生旅程,且传统送终非常重视儿子、孙子等男性直系后辈。[9]
2. 传统习俗和基督教的丧葬仪式都是表达出对生者的安慰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传统丧葬礼仪和基督教丧葬礼仪在宗教背景、习惯等方面都有区别,但是丧葬又是人类都不可缺少的一项事宜,因此在长期的文化交融过程中出现许多方面的相同。
任何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带给活着的人安慰,也使得送丧者在情绪上得到宣泄,不至于将悲伤压在心头,在极其悲痛的情况下有其他亲朋好友扶持陪伴,度过最悲伤的一段时间。圣经多处记载为亲朋的去世举哀的活动,其社会功用和目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丧葬礼仪大致相当。因此,我们基督徒可以在这方面考虑将双方可以调适的接触点增广起来,信主的人和不信主的人可以共同参加同一次丧葬礼仪,使之成为彼此认同的场合,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传福音的机会。
3. 传统文化和基督教都重视丧葬礼仪中的“服饰文化”
无论是中国基督教徒还是非基督徒去世,大家都会为逝者穿上寿衣。过去由于衣服是手工制作,耗时费力,因此要提前预备。寿衣的面料有棉有绸,禁忌用缎,且寿衣数必须是单数,且都有一定的缅怀和纪念意义。
当然,基督徒的“寿衣”一般还饰有十字架标志等,这是与传统丧葬礼仪不同的地方。当遇到丧家的亲属既有基督徒又有尚未信主的人时,我们可以采取互相尊重的办法。如可尊重逝者生前的意愿,与丧家亲属沟通;在举行基督教的葬礼之前,讲清基督教丧葬礼仪的意义,征得理解和理解与尊重——将参与丧葬礼仪当成在人前表达我们的信仰的机会;但基督徒也要适当尊重其他人的意见,在场的基督徒要回避带有偶像崇拜和迷信色彩的做法。双方的共通点在于敬重逝者,陪伴和安慰生者。
4. 两者都会聚餐交通之仪
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的丧家,都会宴请前来吊丧的亲朋好友,在苏州、上海等地称这种宴席为“豆腐饭”,因为豆腐是丧葬筵席上必不可少的菜肴,可能是寓意生者都“得福”。设宴款待前来吊丧的人也是丧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为丧葬而设的宴席有助于协调家族之间的关系;面对深切的悲痛,在共同承担责任、义务的集体行动的同时,可以修复、和解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冲突,血缘和亲族关系得到巩固。这与基督教所提倡的和谐共生的“沙龙”精神有极大的相同之处,因此基督徒也可以着与丧家亲属共席,表达主内互相担当、彼此扶助的精神,在众人面前作福音的见证。
三、调适——取两者之精华
1. 升华生前之孝,圣化丧仪之敬
上古之世,人类穴居野处,生活艰难,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极其草率,或抛尸于野外,或埋于土中,无衣衾棺椁可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死亡是人生中的大事,送死也是人子应尽的孝道,对死者的敬爱、眷恋和关怀逐渐产生丧葬礼仪,中国历代统治者也抓住丧葬中的这一社会功能,极力推崇以孝为本。孔子在《论语·为政》中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是想通过葬礼来体现子孙后代对祖先的孝意。[10]因此传统的丧葬偏向通过厚葬及繁重的仪式来表达孝。而死后的奠祭、“供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弥补自己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孝的缺憾难过后悔之情。
2. 基督教伦理所倡导的孝敬父母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大同小异
孝道观念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古有百善孝为先的教训,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典故,而孝敬父母也是基督教十诫中唯一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其基本精神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相符,与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中国传统的孝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丧葬礼仪上,通过厚葬表达孝心,但是基督教伦理教导的孝是要求子女在父母健在时尽孝,对父母的孝更多的表达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因此,基督徒要升华和圣化“孝”的意义,鼓励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双方将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孝落实在平时的实际行动中,提倡厚生薄葬、厚养简葬,在父母健在时就孝敬他们,当“亲不在”的那天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后悔自责。丧葬仪式简约,精神意义深远。
形式上节约,符合国家倡导的哀悼死者、 抚慰生者 , 使人的感情得到平衡 , 是丧葬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这也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认同的丧葬礼仪精神。
然而有些地方的丧葬习俗过分强调排场,加重了人情负担,扭曲了温良敦厚的人伦关系,我们应该摒弃丧葬活动中的从众心理、炫耀心理和攀比心理。基督教的丧葬礼仪则没有太多复杂的仪式,不需要通过烧纸钱、撒纸钱等表达对逝者的不舍之情,不会给环卫工人增加不必要的劳动支出,更符合国家倡导的节俭、文明的丧葬文化。
3. 理性对待丧葬,杜绝戕害身心
面对亲人离世,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会有感性上的伤痛悲哀。但在此之外,我们还应该存有一丝理性,有科学的丧葬观。不迷信盲目,更不可用损害自己身体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因为生者平平安安地仰赖上天恩福,这是逝者之愿,生者之盼。所以,基督徒在丧礼上庄重的仪态,满怀盼望的祷告,细致贴心的陪伴,一定会给丧家亲属留下深刻印象,能以在丧亲之痛与理性生活之间维系适当的平衡。
如此,我们认识到,在观念上、礼仪上、丧葬的社会功用上,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间有着可以沟通、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之处,良好的沟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教会的重要契机,更是见证福音的机会。
四、结语
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与基督教丧葬礼仪共通点在于,双方都从宗教文化和信仰中寻求对于死亡的认识和对逝者的敬重。 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发展模式的不同,对人类死亡认识和丧葬文化方式也有差异。传统对于死亡认知属于灵物一元论,因而有事死如事生的礼仪和做法;而基督教的死亡文化实质上属于二元论,提倡生之尊严,死之抚慰。虽然中国人传统的灵魂观念非常深厚,但受到道教的“飞升成仙”、佛教的“涅槃重生”、“轮回”及儒家的“孝道”文化等影响,更看重人的躯体,不仅将死者视为家族成员,死者的牌位与坟墓还被认为是死者存在的延伸和象征。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人的生和死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情,肉体的死亡与灵魂归向上帝不相冲突,因此基督教是以创造和救赎相平衡观点看待生存与死亡,故其丧葬仪式简单、肃穆和庄严。
总之,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丧葬仪式都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和哀悼之情,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应坚持国家所倡导的文明节俭办丧理念,推行绿色文明生态安葬,这对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是非常得体与庄重的事情,成为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契机与渠道;从长远看,也是基督教真理与传统文化观念融会贯通之道。
[1]黑格尔 著,贺麟 译,《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7页。
[2][法]勒维纳斯 著,余中先 译,《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111页。
[3]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页。
[4]赵志恩,《恩典的旅程——赵志恩文集》(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2018年),第297页。
[5]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5页。
[6]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第787页。
[7]陈济民,“序言”,载于陈润棠著,《东南亚华人民间宗教》,香港:基道出版社,1993年,第II页。
[8]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85页。
[9]陈淑君、陈华文 著,《民间丧葬习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第28页。
[10]徐吉军 著,《中国丧葬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4页。